2、變電所停送電制度……………………………………..." />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天隆集團公司霍洛灣煤礦機電運輸類管理制度匯編

作者:佚名 2012-02-21 21:17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1、機電工作管理制度……………………………………………433

  2、變電所停送電制度……………………………………………433

  3、電纜管理制度…………………………………………………434

  4、防爆設備入井安裝使用及驗收制度…………………………435

  5、供用電管理制度………………………………………………436

  6、匯報制度………………………………………………………437

  7、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制度……………………………………438

  8、機電各崗位工人管理制度……………………………………439

  9、機電例會制度…………………………………………………439

  10、機電設備檢查試驗制度 ……………………………………440

  11、機電設備圖紙及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441

  12、機電設備巡回檢查制度 ……………………………………442

  13、設備包機制度 ………………………………………………442

  14、設備點檢制度 ………………………………………………443

  15、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445

  16、設備管理制度 ………………………………………………447

  17、設備統(tǒng)計制度 ………………………………………………449

  18、設備越冬管理制度 …………………………………………449

  19、事故隱患整改排查制度 ……………………………………450

  20、司爐工交接班制度 …………………………………………451

  21、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 ……………………………………………452

  22、井下配電點及五小型電器管理辦法 ………………………453

  23、油脂管理制度 ………………………………………………457

  24、事故調查及追查處理制度 …………………………………458

  25、事故隱患排查制度…………………………………………459

  26、自救器管理制度……………………………………………460

  27、礦燈自救器損壞賠償制度…………………………………461

  28、礦燈考勤制度………………………………………………462

  29、計量器具維護保養(yǎng)管理制度………………………………462

  30、封存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463

  31、設備使用與維護保養(yǎng)制度…………………………………464

  32、電氣試驗制度………………………………………………465

  33、重要機房硐室安全保衛(wèi)制度………………………………466

  34、要害場所管理制度…………………………………………467

  35、材料工具管理制度…………………………………………467

  36、配件管理制度………………………………………………468

  37、物資驗收制度………………………………………………469

  38、“三長”抓機電管理制度…………………………………475

  39、主水泵管理制度……………………………………………478

  40、駐礦外包工隊用電管理制度………………………………478

  41、培訓考試上崗制度…………………………………………480

  42、機電運輸工技術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481

  43、阻燃膠帶管理制度…………………………………………482

  44、雜散電流管理制度…………………………………………483

  45、設備潤滑制度………………………………………………484

  46、機加工管理辦法……………………………………………484

  47、設備安裝質量驗收制度……………………………………486

  48、設備定期檢查驗收制度……………………………………489

  49、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管理制度……………………………………490

  50、可伸縮皮帶機管理辦法 …………………………………491

  51、鋼絲繩使用制度 …………………………………………493

  52、修舊設備管理制度 ………………………………………494

  53、倒堆司機及車輛管理制度 ………………………………495

  54、機電管理獎罰辦法 ………………………………………496

  機電運輸類

  機電工作管理制度

  一、樹立安全第一,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思想,遵章守紀努力工作,減少事故,降低損耗,提高效益。

  二、分工協(xié)作,盡職盡責,全心全意為生產服務。

  三、定期檢修與日常維護相結合,消滅故障于萌芽狀態(tài)。

  四、正確使用各種油脂。

  五、杜絕失爆現(xiàn)象,設備完好率達到95%以上。

  六、堅持使用設備的各種保護裝置,按期進行保護裝置的動作試驗,保證靈敏可靠。

  七、停送電要有專人負責,并掛警示牌,誰停誰送。

  八、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九、遇特殊情況要向礦值班人員匯報情況,請示處理辦法。

  變電所停送電制度

  一、停電

  1、停送電必須由熟悉供電系統(tǒng)圖的電工或變電所值班人員操作,其他人不得操作,也不允許中間換人操作。

  2、礦變電所停電檢修時,應先與調度室聯(lián)系(內容:何時停電、大概需要多長時間),由調度室通知各用電單位,等所有用電設備停止工作,人員撤出安全地點后,調度室指令機電隊停電后,方可進行停電。

  3、停電時先拉低壓,后拉高壓。

  4、停電后,開關應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有開關機械閉鎖裝置要保證鎖好。

  5、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變電所或井下機電值班人員有權先操作,后匯報。

  (1)發(fā)現(xiàn)有直接危及人生安全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

  (2)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或發(fā)生事故等。

  (3)規(guī)程明確規(guī)定的其他操作。

  6、停電后先必須使用電壓等級合格的驗電器,并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進行驗電,當驗明無誤后,進行接地放電,方可操作;井下放電前必須由瓦檢員檢查瓦斯是否超限,若超限等瓦斯?jié)舛认陆档揭?guī)定值以下時再進行放電。

  二、送電

  1、送電時要與工作現(xiàn)場負責人直接聯(lián)系好,嚴禁約時送電。

  2、檢查檢修設備或線路是否留下工具或雜物。

  3、通知調度室允許后方可送電。

  4、送電后要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應立即停電處理。

  5、送電必須按“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進行。

  6、送電時必須先送高壓后送低壓。

  三、停送電必須認真做好各項記錄。

  電纜管理制度

  一、電纜實行群管與專管相結合的辦法。

  二、各種電纜必須建立臺帳,統(tǒng)一編號,一條電纜一個編號。

  三、每一條電纜一個卡片,卡片應記錄有關使用時間、地點、檢修、損傷等情況。

  四、礦機電科設備管理員每月到各使用單位現(xiàn)場核對電纜,并將核對結果以報告形式分別送礦長,總工,機電礦長。

  五、機電科設備管理員隨時掌握電纜使用情況,其長度每變動100m就要向科長匯報一次,每月匯報一次系統(tǒng)變動情況及負荷變化情況。

  六、為統(tǒng)一管理,減少礦內運輸工作,到礦后的電纜直接運到機電庫房。

  七、電纜安裝或拆除過程,由各使用單位自己負責,鎧裝電纜一律由機電隊安裝或收回,并按指定地點要求存放。

  八、電纜的地面修補、編號、試驗、保管由電纜管理員負責。

  九、為提高電纜絕緣水平,凡是閑置15天以上的橡套電纜,由原管理單位升井交庫干燥,同時交回卡片,注銷臺帳,拒不升井交修者,可拒發(fā)電纜及設備,直到停止供電。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使用及驗收制度

  一、防爆設備(包括小型防爆電器設備)、電纜是否領用出庫、檢查出廠。井下安裝后及日常使用過程中都要對其完好狀況,特別是 防爆性能進行檢查。礦設備防爆檢查人員負責這些工作。

  二、防爆檢查員依據(jù)(設備完好標準)對防爆性能進行檢查,判定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三、防爆檢查員對防爆設備檢修和入井,必須進行檢查驗收,凡符合防爆要求的設備要出具“防爆合格證”,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設備應責令設備不準入井。

  四、無防爆合格證的防爆設備不準入井。

  五、井下使用的防爆設備要定期檢查,出現(xiàn)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現(xiàn)象收回防爆合格證,停止使用。

  六、有條件的設備可將防爆合格證放置在設備內,一些不便放置防爆合格證的設備,應將防爆合格證交由專人管理,以便入井或檢查時出示驗證。

  七、防爆設備安裝后,必須符合“防爆電氣設備標準”要求,并經防爆檢查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供用電管理制度

  一、管理職責范圍

  1、機電科是全礦機電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礦機電管理工作。機電隊負責全礦包括井上下、礦外用戶供電及設備維修,管理工作。

  2、礦外的兩路供電,一路由機電隊負責管理,另一路由八社負責管理。

  3、寸草塔變臺給生活區(qū)供電由朝魯門負責管理。

  二、用電規(guī)則

  1、礦內高、低壓負荷的增減和動力變壓器的增減審批手續(xù)由機電科辦理。

  2、各單位負荷增減或電氣設備搬遷,必須提前3天提出申請,申請書填寫增減原因、負荷容量,使用地點及所用設備、電路等,同時附供電系統(tǒng)圖一份,機電科根據(jù)申請要求,經計算、審查認為合理時,填發(fā)接電通知單(對外簽定供電協(xié)議)。

  3、各用電單位施工的線路、安裝的電氣設備一定要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規(guī)定。

  4、用電申請單位接到接電通知后,方可進行接電,否則,后果自負。

  5、用電單位移動表位和遷移用電地址,均應事先向機電科申請辦理手續(xù)。

  6、礦外用戶供電,一律向機電科申請,經機電科同意,主管礦長審批后,方可接線供電,否則,一律不予供電。

  匯報制度

  一、機電科每月底向分管礦領導匯報當月工作進展狀況及安全、生產等情況。

  二、發(fā)生事故單位要準確、及時向礦安調辦匯報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和傷亡情況。

  三、各班組發(fā)生事故或存在隱患未造成事故,不及時處理,而且隱瞞不上報,按礦有關制度處罰。

  四、變電所停電,必須先向礦調度室匯報,經批準后再進行停送電操作,特殊情況除外。

  五、班初匯報:人員到達工作地點首先進行交接班。跟班隊干經過對工作面檢查,交接班并分配完任務后,向調度室匯報。主要匯報接班時的條件、設備狀況、本班生產任務和預計可能發(fā)生的情況。

  六、班末匯報:在下一班開班前會之前,跟班隊干要把工作面的正規(guī)循環(huán)情況、上下端頭情況、工程質量和設備狀況、工作面的頂板、涌水、通風和安全情況,事故處理情況和對下一班的要求等,詳細向礦調度進行匯報,以便于妥善合理地安排下一班的工作。

  七、事故匯報:當工作面發(fā)生生產、設備或人身事故后,跟班隊干和班長在積極處理事故的同時,必須向礦調度及時匯報所發(fā)生事故的時間、地點、經過和所采取的措施,若需礦上幫助,匯報所需的工具、材料、人員等。

  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一、機電、運輸主要機房、峒室實行領導干部上崗制度。由機電科編制領導干部上崗日程表,所有領導干部均應按日程安排時間到崗。

  二、領導干部上崗檢查內容是三大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各種制度執(zhí)行情況,文明生產情況和司機遵紀情況。

  三、領導干部上崗檢查時,對《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規(guī)定的各種定期檢查項目應做全面的重點檢查,對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逐項認真檢查。

  四、領導干部上崗檢查后,應該檢查項目內容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填寫在干部上崗檢查的記錄簿內。

  五、對領導干部上崗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處理意見,被檢單位責任人應做出處理并予以匯報和記錄。

  六、領導干部上崗記錄應裝訂成冊,并保存兩年備案。

  機電各崗位工人管理制度

  一、機電各崗位工人必須由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正式工人擔任。所有機電崗位工人必須持證上崗,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一律不準上崗。

  二、取得操作證上崗的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復考,復考成績不合格者,收回其操作證,并不得上崗操作。歷次考試成績,要有記錄。

  三、凡機電各崗位人員調離本崗后,應將其操作證收回。

  機電例會制度

  一、每月初第一周由礦設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設備管理例會,設備管理領導小組全體人員參加。各基層單位必須由機電副隊長和機電技術員參加。

  二、每周三安排進行全礦機電設備安全大檢查。檢查完后發(fā)整改通知單。

  三、例會上提出設備檢查情況、安全隱患及整改意見,通報上個月各基層單位機電完好狀況、機電質量標準化考核情況、材料配件計劃的落實情況、機電事故及機電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獎罰情況。

  四、總結上個月全礦機電工作。

  五、平衡、協(xié)調、解決各單位機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各單位總結上個月機電工作,匯報下個月機電工作計劃。

  七、安排全礦下個月的機電工作任務。

  八、各單位每次例會要有記錄。

  機電設備檢查試驗制度

  一、設備檢查

  1、設備安裝使用單位在領用設備時,應對設備各種性能,狀況詳細的檢查并取得相應的各種合格證。

  2、設備安裝竣工后,應按設備的安全技術要求,做全面的竣工驗收,并編制竣工驗收報告。

  3、在用設備應嚴格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查。

  (1)、設備操作和維護人員,每班至少對所管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2)、設備管理人員,每旬至少對所管理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好檢查記錄,月底將本單位設備存在問題匯報礦機電科。

  (3)、設備管理組,每半月至少對全礦使用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匯總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4)、礦每月要由機電礦長和機電科組織一次對全礦在用設備的全面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匯總檢查結果編報有關報表。

  (5)、各種鋼絲繩的檢查,應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認真準時進行檢查,做好相應的各種記錄。

  二、設備試驗

  1、所有設備安裝竣工驗收后,都要進行一定時間的試運轉,然后方可正式使用。各種設備試運轉都要有安全措施。

  2、使用中設備每班運行前都要進行不少于15分鐘的試運轉。

  3、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定試驗,均應嚴格按《煤礦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定規(guī)程》的要求,按時逐項進行,并做好測試資料的整理存檔。

  4、鋼絲繩的試驗,均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時進行,并做好各種試驗記錄。

  5、設備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均應按相應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試驗,并將試驗資料存檔。

  6、電器設備的試驗按“電器試驗制度”執(zhí)行。

  機電設備圖紙及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一、本礦所有機電設備購置,必須將說明書和技術資料一并購進,否則不予驗收入庫。

  二、新購置的機電設備,由機電科負責技術資料的啟封,經整理后歸檔列檔案室保存。資料和圖紙如有遺失和損壞,要嚴肅追究責任。

  三、資料室已有存檔的圖紙、資料、其復印或復印件可以由各單位保管使用。但資料室要建立共閱登記簿。

  四、各隊無權隨便改動機電設備的圖紙。如確需調整,由機電科負責原存檔圖紙修改替換。

  五、圖紙、資料歸檔時必須建立健全歸檔手續(xù),逐項登記,做到認真交接,必須交資料室統(tǒng)一管理。

  機電設備巡回檢查制度

  一、巡回檢查由包機人員巡回檢查并認真執(zhí)行。

  二、交接班時由交班司機填寫巡回檢查記錄,接班后每2小時進行巡回檢查一次,并填寫記錄。

  三、填寫記錄時,凡有數(shù)據(jù)的均應如實填寫。

  四、巡回檢查記錄應裝訂成冊,并保存兩年以上待查。

  五、在巡回檢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除認真填寫記錄外,應立即處理。重大問題應請示上級處理。

  設備包機制度

  一、凡各隊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包機制度。

  二、礦內所有設備及所有電纜均須有明確而且相對穩(wěn)定的包機人。

  三、各隊成立包機組要求組長責任心強,理論知識和經驗豐富,并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四、包機組的主要任務是包運行、包維護、包檢修,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五、包機組人員應做到三懂四會,三懂即懂操作規(guī)程、懂設備性能、懂設備原理;四會即會操作、會保養(yǎng)、會修理、會判斷和處理故障。

  六、包機人員應不斷提高自己的業(yè)務技術水平,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而造成事故者將從嚴處理,對貢獻大成績突出者將予以重獎。

  設備點檢制度

  為適應神東礦區(qū)高產、高效集中生產的模式,最大限度發(fā)揮設備效能,同時強化設備維護保養(yǎng),使設備可靠、安全運行,結合我隊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點檢制度

  (一)、通用部件

  1、緊固件

  (1)、各緊固件必須緊固齊全無松動現(xiàn)象,螺絲、螺帽無銹蝕,絲扣無損傷。

  (2)、同一部位的緊固件規(guī)格要一致,不得隨意更換,主要連接部位或受傷沖擊容易松動的部位的螺母必須用防松螺母或其他防松裝置。

  (3)、彈簧墊圈應有足夠的彈性。

  (4)、使用花螺母時,開口銷應符合要求。

  2、油脂及油位

  (1)、使用符合規(guī)定標號的油脂。

  (2)、油脂無發(fā)臭、變色、變稀、變稠或懸浮粒增多現(xiàn)象。

  (3)、設有油標的部位,油位應符合油標規(guī)定的標準,無油標的部位一般以淹沒大齒1/3為準,有特殊規(guī)定的部位,應依據(jù)其標準執(zhí)行。

  (4)、確定油脂的更換周期,按周期對油脂進行更換或依據(jù)油脂鐵譜分析報告進行更換。

  (二)刮板機部分

  (1)機頭機尾架體無嚴重變形、開焊、運轉平穩(wěn);鏈輪無損傷,分鏈器、壓鏈器、護板完整緊固,無變形,運轉時無卡碰現(xiàn)象;緊鏈機構部件齊全完整,操作靈活、安全可靠。

  (2)溜槽及連接件無開焊斷裂,對角變形不得大于6㎜;中板和底板無漏洞。

  (3)刮板鏈不跑斜(不超過一個鏈環(huán)為合格)松緊合適,鏈條正反方向運行無卡阻現(xiàn)象。

  (4)刮板彎曲變形不超過總數(shù)的3%,缺少不超過總數(shù)的2%,并不得連續(xù)出現(xiàn);刮板平面磨損不大于5㎜;圓環(huán)鏈伸長變形不得超過設計長度的3%。

  (5)機尾滾筒轉動靈活,軸承潤滑良好。

  (三)膠帶機部分

  (1)滾筒無破裂,膠面滾筒的膠層與滾筒表面緊密貼合,不得有脫層或裂口。

  (2)托輥齊全,轉動靈活,無異響及卡阻,緩沖托輥膠層磨損量不超過原厚度的1/2。

  (3)機頭架、機尾架和拉緊裝置架無開焊及變形。

  (4)膠帶無破裂,橫向裂口不得超過帶寬的5%。

  (5)接頭牢固平整。

  (6)運行中膠帶不打滑、不跑偏。

  二、點檢路線

  皮帶井筒皮帶機——運輸順槽膠帶機——綜采工作面泵站——三機——采煤機。

  三、點檢的方式和周期

  崗位操作人員進行日常點檢,每班進行。專業(yè)點檢員進行定期點檢,每日一次。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精密點檢,每十天一次。

  四、點檢記錄

  按照點檢周期建立點檢記錄,包括設備、部件運行狀況,維護保養(yǎng)情況,故障及處理結果,缺陷和隱患情況等。

  五、點檢員的責任

  1、根據(jù)點檢內容標準,對運行設備進行定時檢查,掌握設備運行狀況。

  2、按設備維護、保養(yǎng)流程圖及潤滑圖表,檢查生產班組對設備維護、保養(yǎng)執(zhí)行情況。

  3做好點檢記錄,根據(jù)點檢記錄制訂設備檢修計劃和配件需求計劃。

  4、每周提交點檢報告,總結設備點檢情況,評價設備狀態(tài)和維護水平,提出檢修、維護、保養(yǎng)重點和點檢重點。

  六、點檢員素質要求

  1、點檢員必須具備較全面的專業(yè)知識,較強的管理能力。

  2、點檢員必須具備高度責任心,良好的品德。

  3、點檢員應從事現(xiàn)場三年以上的崗位工作。

  4、點檢員實行聘任制,每半年一聘。

  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一、機電運輸設備必須實行預防性計劃檢修。礦機電科應按月編制全礦機電設備的檢修計劃并下達到各有關單位實施。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應根據(jù)設備狀況及檢修周期,結合生產情況及檢修單位的情況,檢修所需配件、材料的準備情況等合理安排。設備中、小修計劃由礦審批,大修及礦井停產設備檢修計劃應報公司動力處審批。

  二、設備大、中修及礦井停產設備檢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及安全措施、檢修質量標準、設備檢修圖表。檢修施工組織及安全措施應有礦有關部門及領導審批手續(xù)。

  三、設備應根據(jù)生產工藝特點和生產過程中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檢修方式。

  1、采掘、運輸及其它移動設備應保持有一定的備用數(shù)量,實行計劃輪換檢修。采掘、運輸設備的檢修每天應不少于4—6小時,交接班時要有15分鐘做互檢時間。

  2、有備用的大型固定設備,應按計劃周期輪換開動,停下來的設備應及時修復備用,礦井主排水泵及其管路、水倉等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檢修完畢。

  3、礦井主、付井提升系統(tǒng)、斜井及主要上、下山運輸線、井口裝備等平時不能檢修的設備,應在礦井停產檢修日進行檢修。礦井停產檢修天數(shù)(包括節(jié)假日)全年不應少于12—15天。多井口的礦井其停產檢修日應當錯開,盡量保證礦的均衡生產。各礦井的主要提升、運輸系統(tǒng)的日常維修,每天要保證2—4小時的檢查維修時間。礦井的輸配電系統(tǒng),應在雨季前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修。

  四、礦井停產檢修應集中力量解決平時不能檢修的主要設備的缺陷和各種保護裝置的試驗整定。

  五、每次檢修任務都應指定負責人并明確分工,重大檢修項目應成立檢修指揮組,在檢修期內加強調度工作,檢查檢修質量和檢修進度。

  六、大、中修及礦井停產檢修后的設備要試運轉并嚴格驗收。檢修情況應詳細記錄,大型設備的檢修記錄應載入設備技術檔案。

  七、設備的大修應執(zhí)行大修理開竣工報告制度。

  八、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應編制在設備檢修計劃內,由有關部門按計劃進行。技術測定的資料應齊全完整,有分析報告。

  九、礦機電科負責檢查設備計劃檢修的實施情況,每月編制設備檢修計劃完成情況報表。

  設備管理制度

  一、礦領導在設備管理中負主要職責。

  二、礦機電科為本單位設備主管機構,其職責是:

  1、貫徹國家和上級公司對設備管理的維修工作要求,落實企業(yè)經營方針目標中對設備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和考核指標。

  2、負責本單位設備的調研、規(guī)劃、選型、使用、維護、調撥、報廢大修計劃,并參與設備的檢驗和安裝調試工作。

  3、建立完整的設備檔案和圖牌板。

  4、按時編報設備報表,數(shù)據(jù)要準確無誤。

  三、礦基層各單位的設備管理網員,負責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在業(yè)務上要受礦機電科領導。

  四、凡增置設備(包括更新改造、安全技措、基建施工等),由礦機電科負責編制計劃,報公司審批后,再進行購置。

  五、礦領用設備單位應對設備進行驗收。設備的附件、備件、工具和技術資料不完整、不齊全或設備有損壞等有權拒絕領用,領回設備必須要妥善保管,嚴禁拆套使用。

  六、設備調撥辦理調撥手續(xù),全部附屬配套設備、再由礦報公司鑒定審批。

  七、各基層單位一律無權向外單位租借設備。

  八、設備報廢由礦機電科報礦主管部門審批,再由礦報公司鑒定審批。

  九、設備使用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嚴格按照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制度、巡回檢查制度執(zhí)行。

  十、嚴格執(zhí)行設備定期檢修制。定期檢修時,設備大修情況要記入設備檔案。

  十一、設備事故要按照:“三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必須上報,不可隱瞞。對所有事故因單獨記錄,必須認真進行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重復發(fā)生。

  十二、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用達到大修標準時一律由事故單位從成本中支付。

  十三、設備管理獎勵和懲罰。

  1、在各種災害中對積極搶救設備人員,單位要獎勵200—500元。

  2、對運行中大型設備及時提出重大安全問題,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使用單位應獎勵100—300元。

  3、由于違章、玩忽職守造成設備損壞或造成設備報廢的給予責任者罰款或行政處分。

  設備統(tǒng)計制度

  一、認真按規(guī)格、型號、質量要求驗收所購設備,認真統(tǒng)計設備數(shù)量,以及驗收單的填寫。

  二、退庫設備要認真檢查驗收和退庫交接單,短缺部件要認真登記。

  三、負責所有礦內機電設備和外委單位檢修入庫的檢查驗收,逐臺檢查,要求臺臺符合技術參數(shù)及技術標準。

  四、對庫內設備必須認真保養(yǎng)與保管,對搬運人員操作進行監(jiān)督。

  五、設備管理要達到文明倉庫的標準。

  六、負責庫房運行設備調遣,精心為管好設備服務。

  七、必須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以及防火防盜設施的管理,并做好防銹、防腐、防損壞工作,保證設備完整配套。

  八、要做到防潮、防曬,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做到帳、物、卡、牌四對口。

  九、要對設備的技術性能,運行情況,合格情況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實行總檢制,做到“抓一萬”,防“萬一”。

  設備越冬管理制度

  一、冬季到來之前各單位均要做好各設備越冬管理。

  二、對在用或閑置設備要充分做好防凍等措施,閑置設備有條件的可以搬到保暖較好的場所存放。

  三、鍋爐管道及其它管道的覆蓋,必須符合有關要求、規(guī)定,對管道保暖材料不合格或破損處應及時處理。

  四、其它在用怕凍的設備應采取通暖風或其它保溫措施。

  五、冬季潤滑油盡可能使用防凍油脂。

  六、地面使用的水泵或井下撤上的水泵及相關設備必須放水,嚴禁水未放盡存放。

  事故隱患整改排查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使不安全隱患消滅于萌芽狀態(tài),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綜采隊、運轉隊倆隊隊干部要嚴格執(zhí)行跟班制度,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對不能及時解決的問題要報礦生產安監(jiān)站,安監(jiān)站請示分管礦長后,下達處理意見。

  二、安監(jiān)員要現(xiàn)場跟班巡回檢查各工作地點安全狀況,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立即責令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三、對安全檢查存在的問題,安監(jiān)員要跟蹤督查,并將處理結果填于安全檢查表內。

  四、對存在嚴重隱患或限期內隱患沒有整改完畢的單位,要進行停產整頓,直到隱患處理完畢方可恢復生產。

  五、礦對每周三組織的井下定期安全大檢查和每月組織的二項定期安全大檢查存在的問題都要限期處理,并落實責任人。對按期不處理或處理不徹底的單位要給予200-1000元罰款或停產整頓處分。

  六、對上級單位檢查出的問題,不按期處理的單位要給予500-1500元的罰款或停產整頓。

  七、對月內出現(xiàn)重復隱患的單位要給予200-1000元的罰款。

  司爐工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員按規(guī)定班次和規(guī)定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并要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二、接班者要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面地檢查和調查,保持鍋爐運行正常。

  三、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xiàn)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四、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一)“五交”是:

  1、鍋爐燃燒、壓力、水位和溫度正常;

  2、鍋爐安全附件、報警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3、鍋爐本體和附屬設備無異常;

  4、鍋爐運行記錄資料、備件、工具、用具齊全;

  5、鍋爐房清潔衛(wèi)生,文明生產。

  (二)、“五不交”是:

  1、不交給喝灑和有病的司爐人員;

  2、鍋爐本體和附屬設備出現(xiàn)異?,F(xiàn)象時不交;

  3、在處理事故時不進行交班;

  4、接班人員不到時,不交給無證司爐工;

  5、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不正常時不交。

  五、交接班時由雙方共同按巡回檢查路線逐點逐項檢查,將要交接的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記錄在案。

  六、交接班要交上級有關鍋爐運行方面的指令。

  七、交接者在交接記錄中簽字后又發(fā)現(xiàn)了設備缺陷,應由接班者負責。

  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人員必須全體到齊,現(xiàn)場交接班。

  二、交班人應將本班的設備運轉情況、故障及處理情況,工具及材料消耗庫存情況,領導有關指示等,詳細介紹給接班人。交接班雙方均要按照交接班規(guī)定項目逐項檢查,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并簽名后,交班人方可離開工作現(xiàn)場。

  三、交班人員應在交班前把文明生產搞好,機房硐室及設備要做到清潔整齊。

  四、如在交班前發(fā)生事故未處理完畢,交班人員應將事故處理完畢后,方準交班。

  五、交班人員如發(fā)現(xiàn)接班人員病態(tài)、酗酒應向有關領導匯報原因,并拒絕交班。

  六、交班時必須做到干部與干部、班長和班長、工種與工種之間交班。

  七、交班時,交班人員必須將工程質量、設備運行情況、遇到的問題及處理情況、配件及材料消耗情況和接班后必須注意的問題交待清楚,并填寫在交接班薄上。交班人員對本班內能夠處理的問題必須在交班前解決,否則接班人有權不接。交接雙方要做到“三不”交接,即質量不合格不交接、故障不排除不交接、問題不交待清楚不交接。若上班未處理的問題留給下一個班,必須按驗收制度從上個班扣除一定的分數(shù)補償給下一個班。

  八、凡能夠通過試運轉交接的設備,必須進行運轉驗收。對于在交接班過程中發(fā)現(xiàn)影響生產的問題,交接雙方必須共同予以處理。

  九、接班人員必須在交班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按照設備與工程質量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對分工負責的設備和工程狀況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接班者要對自己因盲目驗收而在班內發(fā)生的問題負全部責任。

  十、交接雙方將全部交接內容交接清楚,共同在交接記錄薄上簽字后,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崗位。

  十一、交班時間已過但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離崗,并報告領導處理,在此期間內繼續(xù)工作。

  十二、交接班記錄簿應裝訂成冊保存一年,以備查。

  井下配電點及五小電器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全面提高礦井機電質量標準化水平,加強現(xiàn)場管理,規(guī)范井下各配電點及五小電器的管理工作,依據(jù)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井下配電點管理辦法

  1、配電點(硐室)內要保持衛(wèi)生清潔、無淤泥積水、無雜物,各類牌板齊全并吊掛整齊。

  2、電纜吊掛整齊,無交叉、落地現(xiàn)象、電纜上部無淋水、電纜標志牌齊全,內容填寫清晰。

  3、配電點(硐室)內設備擺放整齊,各種開關的前端面及上端蓋必須保持成一條線。移動變電站擺放整齊,下面至少使用兩條枕木墊平,確保移動變電站平穩(wěn)。開關及移變保護齊全,整定合格,且動作靈敏可靠。

  4、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設置符合規(guī)范要求,局部接地極可用直徑不小于35mm、長度不小于1.5m的鋼管制成,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徑不小于22mm、長度不小于1m的2根鋼管制成,2根鋼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聯(lián)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5、配電硐室應設置防護柵欄,并應懸掛警示牌板,注明“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高壓危險,止步”等字樣。

  6、井下所有配電點必須張掛與實際供電,接線相符的供電系統(tǒng)圖,圖中應標明饋出線的短路、過負荷保護的整定值,熔斷器的額定電流值以及被保護干線和支線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等。設備責任牌必須填寫正確、清晰所有進出線電纜必須正確的標清其用途、起點和終點以及截面等,并根據(jù)變化及時更新。

  7、配電點應懸掛操作規(guī)程,崗位工責任制牌板,明確停、送電操作程序及相關職責等內容。

  8、變電所絕緣用具必須齊全,各高壓配電點(包括移變配電點)必須配置相應電壓等級的高壓絕緣臺,必要時應配有高壓絕緣手套和高壓電工絕緣靴等。

  9、配電點(硐室)的過道應保持暢通,嚴禁存放汽油、煤油、絕緣油和其它易燃物品。要有消防沙箱和滅火器,沙箱的體積不小于0.1m3,滅火器至少有8kg的2個。

  10、配電點設備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管理制度,禁止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在開關或電氣設備內部進行的一切操作,堅持執(zhí)行誰管理誰負責、誰負責誰操作的工作制度,保證供電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凡需檢修或接線操作的設備必須按照程序進行停電,停電后必須使用與此設備電壓等級相符的驗電器進行驗電,確認停電后才可以用正確的方式進行放電(對高壓電器設備進行操作時還需掛接地線可靠接地),然后閉鎖開關并掛“禁止送電、有人工作”牌后方可開始作業(yè);對集中自動控制的各變電所,礦調度室必須有專門的停送電記錄本,調度人員對每次的停送電命令必須向發(fā)令人復誦核對清楚,并把全部過程(包括發(fā)令人、負責人及停送電原因)記錄清楚。

  11、各單位對所管轄的配電點(或變電所)的巡回檢查要按如下周期進行:日常巡回檢查員每天至少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分管技術員至少兩天進行一次巡回檢查,隊長或副隊長至少每周進行兩次巡回檢查,所有人員的檢查必須留有記錄,以備檢查。礦分管領導每十五天、機電組每周應對全礦所有配電點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責令相應單位限期整改并留有記錄。

  12、全礦各單位(包括各外委施工單位)凡需在配電點或線路上重新改掛接低壓電源必須在礦調度會議上申請,由技術員繪制供電系統(tǒng)圖報分管礦領導批準,由機電組根據(jù)實際情況具體通知所管轄的單位,由配電點或線路管轄單位派人給予掛接處理,嚴禁對系統(tǒng)不熟悉者或不是本單位管理的設備進行操作;對高壓供電系統(tǒng)的調整必須由機電組出據(jù)供電系統(tǒng)圖后由施工單位進行按圖施工。

  二、五小電器管理辦法

  五小電器泛指接線盒、按鈕、插銷開關、電鈴、照明燈和皮帶保護開關以及檢測監(jiān)控等小型電器設備。

  1、入井使用前必須由使用單位向機電組申請驗收合格,開據(jù)入井合格證,并粘貼防爆合格證后方可入井投入使用。井口檢身房必須嚴格把關,所有電器設備(包括五小電器)沒有入井合格證不得入井。

  2、使用單位必須對所用電器設備進行編號管理,建立五小電器臺帳,并反饋機電組修改全礦五小電器臺帳。臺帳的具體內容包括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使用單位、使用地點、使用時間、電壓等級、礦內編號、用途、包機人、出廠編號等。

  礦內編號規(guī)則:各單位代碼-設備名稱代碼-編號(三位數(shù))。

  3、每臺使用的五小電器均應有設備責任牌、編號牌、完好牌等,且填寫清晰正確。

  4、所有在用的電器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必須符合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防爆要求(本安型設備除外),機電組不定期的對各單位電器設備的完好狀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并按照《霍洛灣煤礦機電管理獎罰辦法》進行處罰。

  5、機電科每旬對各單位五小電器臺帳進行核對,確保做到帳、卡、物一致。

  6、各單位對井下閑置不用的五小電器及時升井入庫,由庫房管理人員開據(jù)入庫票單,并報機電科備案和核對臺帳。

  另附:《五小電器設備名稱代碼》。

  設備名稱代碼

  序 號設備名稱設備名稱代碼

  1高壓接線盒GJ

  2低壓接線盒DJ

  3通訊接線盒TJ

  4按鈕AN

  5插銷開關CK

  64KW水泵SB

  7電話DH

  8照明燈ZM

  9皮帶保護設備PB

  10監(jiān)測監(jiān)控設備JK

  11電煤鉆DZ

  12EEP電源箱ED

  13電機電纜插銷CX

  14連續(xù)運煤系統(tǒng)擴音、信號系統(tǒng)LX

  15電鈴DL

  油脂管理制度

  一、油料入庫必須檢驗質量合格后方可入庫。

  二、入庫油料必須專桶專用,分類貯存,絕對禁止混雜一起存放。

  三、經常保持油桶及各工具的清潔,對貯油罐油槽應經常清洗。

  四、庫存油料如發(fā)現(xiàn)質量可疑,應立即匯報分析處理。

  五、收入和發(fā)出的油料必須進行過濾并記帳。

  六、油庫內應設有砂箱、滅火器等消防用品,并應擺放在指定的地點,保管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

  七、油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同時油庫的建筑,及各機器避雷針都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

  事故調查及追查處理制度

  一、事故調查和追究的目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為了查清事故發(fā)生過程、事故發(fā)生原因,以便吸取教訓,完善規(guī)章制度,實現(xiàn)安全生產。

  二、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由公司安監(jiān)局及地方政府部門組成調查處理組完成。輕傷事故由礦和安監(jiān)站共同組成調查組處理。

  三、發(fā)生事故首先由安監(jiān)站負責保護好現(xiàn)場,用最快速度組織人力物力進行搶救,同時由礦調度和安監(jiān)站分別向上屬部門匯報事故情

  況。

  四、礦有關部門、現(xiàn)場人員、安監(jiān)站盡最大可能的為事故調查組

  提供物證和有關資料,為準確判斷事故經過原因和主要過程提供依據(jù)。

  五、輕傷事故由礦主要領導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找出事故發(fā)生的主、客觀因素,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確定事故責任者。安監(jiān)處監(jiān)督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全過程,并對事故處理和責任劃分

  拿出主導意見。

  六、事故處理報告要及時上報公司有關部門,同時要制定預防同類事故發(fā)生的具體措施。

  七、事故調查同時進行經濟損失評估。

  八、事故追究責任劃分為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間接責任、管理責任。

  九、責任人按照所承擔責任的主次按照礦安全獎罰辦法有關條例和其它規(guī)定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一、按照“ 企業(yè)負責,國家監(jiān)督”的原則,煤礦是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的責任單位,應及時組織事故隱患的排查工作,礦安監(jiān)站負責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二、礦長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副礦長、總工程師對礦長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業(yè)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隱患排查。

  三、礦井事故隱患,系指煤礦生產現(xiàn)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其種類分為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火災、水災和其它十類。

  四、按照嚴重程度和解決的難易程度,將事故隱患分為A、B、C三級。A級:難度大,礦里解決不了,須由公司解決的隱患。B級:難度較大,區(qū)隊解決不了。需礦解決的隱患。C級:由區(qū)隊或業(yè)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即除由礦和公司解決以外的隱患。

  五、礦在其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每月進行一次礦井事故隱患等級確認,按級別每月逐級上報,A、B類事故隱患應在當月末報公司。事故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定期上報,直到事故隱患整改完成為止。

  六、事故隱患的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面負責,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各業(yè)務部門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落實、資金材料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

  七、安監(jiān)站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jiān)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并負責統(tǒng)計上報工作,且按照統(tǒng)一報表納入計算機管理。

  八、事故隱患的監(jiān)督檢查。A、B級事故隱患整改由上級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C級事故隱患整改由礦安監(jiān)部門監(jiān)督檢查。

  九、礦里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yè)場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措施不得生產。

  十、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導致事故發(fā)生,要給予處罰,并追究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自救器管理制度

  一、自救器由燈房在機電隊的指導下進行收發(fā)管理。

  二、燈房要建立好自救器臺帳和自救器收發(fā)記錄,詳細記錄自救器的收發(fā)情況,如有丟失、損壞等情況時,要記錄在備注欄內,并通知機電隊進行處理。

  三、機電隊要加強對燈房人員的管理,燈房工作人員要加強自救器的收發(fā)管理,由于工作疏忽而發(fā)生自救器丟失等現(xiàn)象時,將根據(jù)有關條款對機電隊進行處理。

  四、生產單位和其他科室人員一律實行當班領交制度,對不執(zhí)行當班領交的人員每次罰款50元。

  五、各單位要教育職工妥善保管好自救器,防止丟失和損壞,無特殊情況,不得打開自救器、不得損壞鉛封,否則罰款100元。

  六、調出本礦的人員由調出前所在單位負責人將自救器收回。新調入本礦的生產人員,由通風隊出具自救器發(fā)放的簽字手續(xù)。

  七、機電隊每季度配合機電科、安監(jiān)站搞好每季度自救器的校驗工作。

  八、對自救器管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由機電隊核實后,落實責任和處罰,出具處罰單據(jù),交受罰單位(個人)和財務。

  礦燈自救器損壞賠償制度

  一、入井人員領取礦燈、自救器后,丟失礦燈或自救器,按廠價賠償。

  二、值班人員在收回礦燈和自救器時應詳細檢查,若發(fā)現(xiàn)礦燈自救器有損壞者,按損壞程度一律照價賠償。

  三、為貫徹保安規(guī)程,嚴禁在井下私自打開礦燈,損壞燈盒,連接條,私自更換電池,拆卸礦燈配件,造成礦燈不防爆,發(fā)生明火、短路、正負極搞錯,燒壞電流表,都按損壞礦燈處理,進行加倍處罰。

  四、嚴禁把礦燈帶回家中使用或轉借他人,嚴禁私自保存自救器,一經發(fā)現(xiàn)按故意損壞礦燈,自救器進行處理。

  五、為確保礦燈的壽命,礦燈放電時間為八小時,凡因工作需要超過八小時的,應來燈房換燈,嚴禁下班不交燈,凡超過十五小時不交燈者,一律按損壞礦燈進行處罰。

  六、凡因值班人員不負責任造成丟失或損壞礦燈、自救器、一律對值班人員進行加倍處罰。

  礦燈考勤制度

  一、充電室值班人員每班應對發(fā)放的礦燈進行詳細考勤,考勤應屬實,礦燈號與考勤本號應一致。

  二、礦燈考勤本應認真填寫,字跡工整,月底對每盞礦燈的月累使用次數(shù)進行統(tǒng)計。

  三、礦燈考勤本每月進行封存,每月對每盞礦燈的累計使用次數(shù)進行統(tǒng)計,匯總填入礦燈考勤表,以便掌握每盞礦燈的使用情況。

  四、值班人員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對每盞礦燈進行認真考勤,做到日有考勤,月有匯總,年有累計。

  五、值班人員在考勤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亂填、亂寫、考勤失真等不負責任者,一律進行加倍處罰。

  計量器具維護保養(yǎng)管理制度

  一、經常保持計量器具外觀清潔,零部件完整齊全。

  二、正確使用計量器具,對違章使用量具造成損壞者應及時進行教育。并酌情賠償計量器具原值的10%--100%。

  三、對保管不善造成計量器具丟失者,按計量器具原值的50%--100%賠償。

  四、計量檢定證書必須專人妥善保管,公用量具由各單位指定專人保管。量具借出、收回時,保管員必須檢查量具狀態(tài)是否完好,檢查檢定證書有無丟失,對保管不善造成檢定證書丟失者,給予50元罰款處理。

  五、任何人不準隨意動用他人保管使用的計量器具。

  六、非計量檢定人員不準拆卸,隨意調整計量器具。

  七、計量器具在搬運當中應輕拿輕放、防止磕碰,震動及掉落,必要時進行可靠的防護。

  八、在送檢計量器具時對其進行可靠的包裝,防護,并由送檢人員根據(jù)路面情況監(jiān)督司機控制行車速度。

  九、按照計量器具的性能進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

  封存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一、封存設備要切斷電源,關閉所有動力管路,放盡冷卻液、水、汽等流體物質,如封存期超過半年應將油箱中的油放出,各部位要清洗干凈。

  二、所有滑動導軌面、傳動軸及外露無漆層表面應清洗擦干,均勻地涂上防銹油并貼中性紙保護。

  三、高精度設備封存時,必須加蓋防塵罩,電氣設備封存時必須采取防塵、防潮、防腐措施。嚴禁封存設備露天存放。

  四、封存設備必須定期保養(yǎng),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按油脂有效期限等具體情況通知車間定期保養(yǎng),更換防銹油脂。

  五、封存設備必須定期檢查,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每季逐級檢查一次,每月抽查一次,發(fā)現(xiàn)有銹蝕或零、附件遺失應及時處理。

  設備使用與維護保養(yǎng)制度

  一、設備使用制度:

  1、操作人員(司機),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維修人員也必須經過技術培訓,有合格證。操作設備應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

  2、各類司機必須熟悉設備性能、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保持設備運行的文明生產環(huán)境。學員和學習人員在學習期間,不許單獨操作設備。

  3、因生產需要,臨時調動工人操作其它設備需經根班領導批準,但操作工人必須持有相應設備的操作證,否則不得操作。

  4、班前,班后,必須對本班的設備進行擦洗、清掃、保養(yǎng)、設備周圍物品要擺放整齊,停車前必須把各運行部位的手柄、手把停放

  在規(guī)定位置。

  5、操作者在每班都要對設備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安全防護裝置和潤滑狀況。

  二、設備保養(yǎng)制度

  1、設備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堅持下班前和生產空隙時清掃設備,整理工具工件。

  2、設備發(fā)現(xiàn)故障,要及時排除發(fā)生事故要保護現(xiàn)場,及時向有關人員報告。

  3、對設備要進行日常保養(yǎng)和定期保養(yǎng),做到日保經?;投ㄆ诒pB(yǎng)制度化。

  4、操作人員要遵守設備操作規(guī)程,合理使用設備,做到“三好”“四會”。

  5、保證設備合理潤滑,做到定點,定質、定量、定人、定期潤滑。

  6、操作者應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了解設備的使用情況及時防止和排除故障,參加事故分析,執(zhí)行檢查計劃和保養(yǎng)計劃,不斷提高設備完好率。

  7、設備檢修要由使用單位編制檢修計劃,報機電科審批后安排檢修,并嚴格按照檢修計劃執(zhí)行,并留有記錄。

  8、各單位要對所使用和維修的設備逐臺進行包機,包運轉、包維護、包材料消耗。

  電氣試驗制度

  一、電器試驗必須按照《煤礦電器試驗規(guī)程》的規(guī)定,根據(jù)不同的試驗內容制定明確的試驗規(guī)劃,劃出準確的試驗范圍,編制詳細的試驗規(guī)劃。

  二、所有應做試驗的項目:即高壓線路、電纜、開關試驗、電器整定、絕緣器具的耐壓試驗,接地電阻測試,檢修后的電機、電器、電纜試驗,低壓開關過流校驗,無壓釋放試驗,電表的校驗,根據(jù)不同的精度要求確定試驗單位,編排試驗周期,按時進行試驗。

  三、各項電器試驗均應做好詳細的試驗記錄,對試驗合格的電器應出具試驗合格證,并加鉛封。試驗記錄與試驗合格證應由礦機電組存擋。

  四、試驗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五、井下電器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與安全措施

  六、對較復雜的電器試驗,要編制試驗規(guī)程,并繪制電氣試驗原理圖。

  七、對于檢漏裝置的試驗實行安裝時的綜合試驗與試驗制度,即每天由值班人員進行一次性能試驗,檢漏繼電器每月進行一次遠控試驗,所有試驗均應做好記錄。

  重要機房硐室安全保衛(wèi)制度

  一、重要機房要在入口處和出口處掛有警示牌,嚴禁非本室工作人員入內。

  二、凡參觀、檢查人員必須經礦機電科、調度室同意,征得本班司機(或管理人員)允許方可入內。

  三、凡參觀檢查人員要認真填寫“要害場所登記薄”不準亂動機房內設備、儀器、儀表等。

  四、機房內禁止拍照(經上級領導同意除外)不允許長時間逗留,不允許玩耍,機房內禁止接待客人。

  五、要害場所管理人員和司機要嚴格執(zhí)行現(xiàn)場交接班。要害場所必須配備安全防范措施,并保持其有效。

  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一、機電,運輸系統(tǒng)各機房硐室,重要車間等處為重要場所,所有要害場所門口必須懸掛“要害場所、閑人免進”牌。二、進入要害場所、參觀、檢查、聯(lián)系工作的外來人員,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或由機電科有關人員陪同方可入內,其他閑雜人員均不得進入要害場所。

  三、所有進入要害場所的外來人員,均認真填寫“要害場所,外來人員登記表”,各要害場所的“外來人員登記本”要妥善保存。

  四、有特殊要求的要害場所,要張掛醒目的警示牌,如“嚴禁煙火”“請勿喧嘩”等。

  五、所有進入要害場所的人員不得妨礙值班人員操作,不得操作設備,要遵守該處各項規(guī)章制度。

  六、要害場所不得存放無關物品,值班人員要保持該處清潔整齊。

  七、在要害場所值班的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在接班人員未到時,交班人不得離崗。

  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一、材料入庫必須認真填寫材料到貨登記薄,必須寫清材料名稱、規(guī)格、價格、發(fā)貨單位、地點、購貨人名。當?shù)剡M貨,當天當面驗收完畢,外地進貨,當時碼放到待檢區(qū),三日內驗收完畢。根據(jù)驗收情況做好驗收記錄,寫清質量情況,查清數(shù)量,存好材料。

  二、驗收后認真填好入庫單,字跡必須清楚,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單位必須寫清,入庫單必須有采購員、保管員、供應負責人簽章,方可生效。否則,財務科不予報帳。

  三、用料單位認真填寫領料單,寫清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時間、使用項目,印章齊全(用料單位負責人和領料員),經供應科負責人簽章后方可生效。

  四、必須執(zhí)行交舊領新的制度,領料單必須有收舊人員蓋章,否則不予發(fā)放。

  五、保管人員必須審查領料單,按審批的規(guī)格、數(shù)量發(fā)給,決不允許克扣。

  六、月中按時做出消耗、收、支、存報表,領料單分類整理,送交統(tǒng)計員。

  七、材料入庫后,將材料碼放整齊。大型材料如鋼材膠帶、電纜等要上有蓋,下有墊放好,嚴防日曬雨淋。

  八、各種材料必須有材料卡,帳、卡、物要相符。

  九、庫房必須保持清潔衛(wèi)生,貨架無灰塵積土,地面無垃圾積水。對儀表、量具、軸承等機電產品,必須注意防潮、防銹、防止損壞變質。庫房要有防火、防盜設施,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庫房。

  配件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zhí)行配件五統(tǒng)一的原則(統(tǒng)一計劃、統(tǒng)一訂購、統(tǒng)一分配、統(tǒng)一調度、統(tǒng)一管理)。

  二、配件管理部門同使用單位、機修部門要加強自制配件的生產和技術管理,逐步統(tǒng)一機型、統(tǒng)一圖紙,實行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減少配件品種。配件生產要提高工藝,保證質量,延長配件使用壽命,降低配件成本。

  三、建立健全合理的規(guī)章制度采用經濟手段進行配件管理防止配件丟失,降低配件消耗。根據(jù)具體情況和上級下達的配件資金制定出礦屬各單位的配件定額。

  四、加強對配件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管理機構,提高管理水平。

  五、配件管理人員的配備,根據(jù)煤炭部〔80〕煤供字第602號文件規(guī)定,年產一百萬噸以上的礦井應配專業(yè)管理人員五人以上,配件管理人員要相對穩(wěn)定,不得經常調換。

  六、認真組織配件管理人員的業(yè)務技術學習,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建立一支專業(yè)化的配件管理隊伍。

  七、加強計劃管理,實行計劃定貨,礦屬各單位制定年度配件計劃時,專人負責,認真審核,既要防止遺漏,又要防止積壓造成浪費。

  八、編制配件計劃必須深入了解生產和機械任務,了解設備檢修和設備更新計劃,了解設備的使用臺數(shù)和技術狀態(tài),切實掌握配件的庫存數(shù)和配件的消耗規(guī)律。

  九、生產辦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參加的年度配件計劃審編,按上級文件精神,對外委自制加工配件的計劃進行審查平衡匯總,報公司批準。

  十、充分利用庫存資源嚴格執(zhí)行“三不申請”(庫存配件規(guī)格能代替的不申請,能改制代用的不申請,有超儲積壓的不申請)。

  十一、配件分配要本著年計劃、季平衡、月分配的原則。年計劃結合生產需要,提出下月需要計劃,并填報申請,寫明主機名稱、圖號、規(guī)格、數(shù)量等。自制配件,提供加工圖一式三份。

  十二、各單位配件管理人員必須經常檢查、了解和分析,并掌握配件動態(tài)及消耗規(guī)律。

  十三、抓好配件的定額管理,特別是對用量多,價格高,易損壞丟失的配件,必須制定消耗定額。每年年初,按公司下達的定額指標,嚴格定額管理。

  十四、配件執(zhí)行礦儲存,區(qū)、隊、供應科要備有日常生產中需要的易損配件,做到三定一有(定指標、定品種、定數(shù)量;有專人保管)不占用儲備資金。

  十五、配件儲備資金,由配件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核定,下達資金落實到庫。配件儲備期,進口配件不超過兩年,外委配件不超過一年,自制配件不超過六個月,機修廠自制加工的必保件,根據(jù)全礦設備的使用、檢修等實際情況,制定出必保件的庫存儲備量,摸清自制配件的消耗規(guī)律,不得低于庫存儲備的下限,保證生產需要。

  十六、對于加工周期較長,占用資金較多,公司礦井安全并不易損耗的大型關鍵性配件,根據(jù)具體情況適當保存特種配備。

  十七、嚴格執(zhí)行配件驗收制度,驗收人員認真做好驗收工作,對質量不好,數(shù)量不清,交貨期不符的及時辦理拒付手續(xù)填寫驗收報告單。

  十八、保管員對配件要精心保養(yǎng),涂防銹油,上蓋下墊防止配件損壞。

  十九、倉庫要保持清潔整齊,堅持排放成行,成方、成垛、成串定期包裝。標簽要填全,懸掛整齊。做到帳、卡、物、資金四對口,機型保管要系列化。

  二十、嚴格執(zhí)行配件發(fā)放制度,按領料單發(fā)放,對不符合手續(xù)的有權拒發(fā)。

  二十一、配件帳目保持整潔,技術數(shù)據(jù)齊全準確,每月留存票據(jù)要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倉庫的收支動態(tài)牌齊全。

  二十二、加強對配件回收復用工作的領導,發(fā)動群眾做好回收復用工作。把回收復用指標作為考核班組經濟指標的內容之一。

  二十三、對有色金屬,優(yōu)良材料和批量大的易耗配件,如銅瓦、軸類、模鍛鏈、圓環(huán)鏈、聯(lián)接鏈以及傳動鏈等,實行以舊換新制度。其余根據(jù)礦實際情況和配件使用部位而定。機械配件和電氣配件兩大類的回收率要分別達到90%和85%,回收率高于或低于規(guī)定指標時,按獎罰細則施行獎罰。

  二十四、機電科設立回收舊件庫房,設專人回收登記,組織有關人員定期鑒定各種舊件,分別做出處理意見,采取噴、涂、補、焊做到物盡其用,節(jié)約配件資金,降低配件消耗。

  二十五、配件主管部門設專人負責各種材料的統(tǒng)計分析,建立配件檔案,積累歷史資料,制定庫存最低儲備量,按照上級要求及時上報各種報表。

  二十六、機修廠自制配件由材料費核銷,不做配件消耗統(tǒng)計,只做數(shù)量帳統(tǒng)計考核。

  二十七、做好回收復用配件的統(tǒng)計工作。修復的舊件重量,按原重量計算,價值按原值的50%計算。修復的舊件要單獨建帳,不納入庫存和消耗資金。

  二十八、對于因主機淘汰、粗制濫造、質量低劣,損壞變質確實喪失使用價值的配件,每年申請報廢一次。

  二十九、凡申請報廢的配件一律履行報廢手續(xù),并組織有關人員鑒定,按主機型號,配件名稱,圖號規(guī)格認真填報,逐級申請審批,

  批準后及時注銷配件資金。

  三十、在不影響機電設備完好率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配件消耗,節(jié)約配件資金。

  三十一、配件使用必須達到其規(guī)定的使用期限,如丟失損壞要根據(jù)情節(jié)給予處罰。

  三十二、嚴禁亂拆、亂卸,盜用配件,一旦發(fā)現(xiàn)追查責任,除追回原物外,給予一定罰款。

  三十三、對加強維護、精心保養(yǎng)、延長配件使用期限的單位或個人按超期時間的配件值,進行獎勵。

  物資驗收制度

  一、物資由公司物資供應處統(tǒng)一采購,由物資供應處組織會同動力部、使用單位三方進行驗收,礦里根據(jù)到貨物資情況安排具體參加人員。

  二、參加驗收的人員必須熟悉到貨物資的有關技術要求及質量標準。

  三、驗收前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收集并熟悉驗收憑證及有關資料。

  2、根據(jù)物資的性質特點和數(shù)量,準備相應的計量工具和測試裝置,如磅稱、量尺、卡尺及需用的儀表等。所有檢驗工具必須要按計量部門規(guī)定定期校驗,以保證計量的準確性。

  3、確定物資的存放地點和保管方法。

  4、準備好搬運、堆碼、苫墊等所需的設備、工作、材料及人力。對于特殊物資要準備防護措施。

  四、凡到礦物資,物資供應處必須提供以下證件:

  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書、產品合格證、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裝箱單、磅碼單、發(fā)貨明細表等。驗收人員要根據(jù)物資需求計劃、訂貨合同、接貨通知單的要求仔細核對以上證件,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實物驗收。若證件不全,應及時向物資供應處書面報告,原則上不予驗收,并堆放在待驗區(qū)作為待驗物資處理,妥善保管,待證件到齊后進行驗收。保管人員對有關技術、質量資料要妥善保管并進行編號,加蓋驗收章,以備將來隨物發(fā)放。

  五、驗收工作必須加強計量檢查,根據(jù)各項驗收憑證實地過磅、檢尺、點數(shù),嚴格驗收。把好六關,即物資名稱、型號、規(guī)格、質量、數(shù)量和交貨時間關,不準照抄、估算。

  六、物資的數(shù)量驗收:所有到貨物資必須首先清點件數(shù)和數(shù)量。

  1、凡點數(shù)計個的物資必須逐個驗收。

  2、成套的帶有附件的機電設備的主體附件和隨機工具必須開箱逐件進行驗收。

  3、中小型鋼材、有色金屬,經量具測試規(guī)格型號符合要求,全部過磅驗收(按訂貨合同要求計量)。

  4、大型鋼材、木材必須逐根檢尺驗收,并進行理論換算。

  5、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采用抽樣驗收,但每次抽檢不少于總批次的5%-15%:

  (1)、對于產品協(xié)作關系穩(wěn)定,證件齊全、包裝完整者。

  (2)、包裝嚴密,打開包裝易損壞物資;包裝破損后不易恢復。

  (3)、數(shù)量大且件數(shù)多,包裝完好無疑者。

  (4)、理論換算的物資規(guī)格整齊化一者,但包裝破損或有疑問者必須開箱驗收。

  抽查時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定時間要求或有問題時應擴大抽查范圍或全部檢查。

  6、驗收允許誤差:

  (1)、論件、論個或貴重物資不準有誤差。

  (2)、以重量過磅計算的物資,誤差不準超過正負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黑色金屬千分之五,有色金屬及其它千分之三)。水泥每標準袋不超過一公斤。

  (3)、以檢尺換算的物資誤差不超過千分之二。

  (4)、木材、坑木誤差不準超過百分之一。

  7、物資質量驗收:凡使用一般測試儀器檢驗出物資質量的,可由倉庫驗收人員自行檢查,檢查外觀質量是否符合規(guī)范,是否完整,標識是否清晰,有無損壞、被污、潮濕、霉腐、生蟲等,對于技術復雜、技術性能高以及訂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外委檢驗的物資,應由相應資質的專業(yè)部門或專業(yè)人員進行檢查,并負責提供檢驗記錄。

  8、物資驗收工作要及時準確,由供應處牽頭會同動力部驗收。使用單位要求見物資供應處驗收單立即驗收。一般物資最遲不超過三天,大項物資和大型設備不超過七天。驗收無誤后,驗收人員應及時在《物資驗收合格單》上蓋章,并做好詳細的驗收記錄。《物資驗收合格單》應填寫完善規(guī)范。

  9、驗收中發(fā)現(xiàn)的數(shù)量不符,超出允許誤差值以及規(guī)格、質量不符、短缺、損壞的,應做好詳細的驗收記錄,并于到貨后二日內由供應處會同動力處、使用單位填寫《物資驗收不符單》,經驗收人員簽章后物資供應處及時與供方交涉或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10、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物資不能動用。如驗收合格而未向供應處(站)辦理入庫手續(xù)的物資,確因生產建設急需,經供應處(站)領導批準后可先發(fā)付使用。

  “三長”抓機電管理制度

  一、礦長抓機電責任制

  1、礦長是全礦機電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全面負責組織、監(jiān)督、檢查、落實機電管理的各項工作,建立全礦的機電管理網絡。

  2、牢固樹立要搞好生產經營就必須首先抓好機電管理的思想,全礦生產管理的“龍頭”是機電管理。

  3、礦長必須提高機電業(yè)務能力,基本了解和掌握礦井主要設備結構、性能、原理。在生產組織上必須以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為前提,強化設備維護、保養(yǎng),保證設備的合理使用,提高設備的使用壽命,實現(xiàn)設備的良性循環(huán);在資金管理上要給機電管理創(chuàng)造較好的條件,特別是管理手段、診斷手段的裝備以及緊急配件的購置,并每周落實一次配件的計劃和到貨情況。

  4、礦長組織對公司下發(fā)的各項機電管理制度和辦法進行全面落實。每周組織召開一次機電(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機電專題會;每月組織對全礦的機電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嚴格建立各所屬單位的“完好率”、“出庫率”、“事故率”和質量標準化得分考核檔案。并將考核結果報動力部,公司將按《機電管理辦法》進行獎罰兌現(xiàn)。

  5、礦長必須將全礦職工的技能培訓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并切實付諸實施,嚴格監(jiān)督檢查。要細化到按隊、車間、工種和設備類劃分進行專業(yè)培訓,并將培訓考核成績與效益工資和獎金掛鉤,適當加大掛鉤比例。培訓考核要結合競爭上崗和下崗培訓工作進行,對經培訓無法達到要求標準的職工、班組長、隊長、車間主任另行安排工作或撤換。

  6、礦長要對全礦的租賃設備合理使用,要從如何能降低成本上想辦法,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

  二、隊長抓機電責任制

  1、隊長是全隊機電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建立全隊的機電管理網絡,落實保養(yǎng)制度和包機制的有效實施。

  2、隊長必須加強機電業(yè)務能力的提高和機電基礎理論的學習,

  要全面 掌握所使用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公司將每半年對隊長和車間主任的機電、設備管理、專業(yè)業(yè)務知識進行一次考試,并將考試成績裝入技術檔案。在生產組織上,必須保證設備的正確合理使用,實現(xiàn)正規(guī)循環(huán)作業(yè)。對全隊的機電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半月對配件的計劃、組織進行全面落實,及時提交緊急配件和下月的配件計劃以及季、年的配件編報工作。

  3、隊長必須組織全隊人員對本礦各項機電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辦法進行認真貫徹學習,全面組織落實,并隨時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見;每半年對班組長進行一次機電、設備管理、專業(yè)業(yè)務知識考試。每月組織班組長以上的干部,對照各項機電管理制度,對本隊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落實,并對下月機電管理重點進行安排;每周組織召開一次機電(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機電專題會,對礦上檢查提出的問題及時安排整改,并將檢查結果報請礦上復查。

  4、隊長要重視機電技術骨干的培養(yǎng)、使用、管理,使其在各自崗位上充分發(fā)揮技術優(yōu)勢,要對拔尖人才給予優(yōu)惠待遇。

  5、隊長要結合本隊實際,切實落實節(jié)支將耗措施。

  三、班長抓機電責任制

  1、班長是當班機電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組建本班組的機電管理小組。在生產中必須有效組織和規(guī)范本班職工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杜絕蠻干、拼設備的行為,生產組織以使用好、維護好、保養(yǎng)好設備為前提,教育職工愛護設備。

  2、班長必須提高業(yè)務能力,全面掌握所使用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對主要機械設備能進行操作,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3、班長必須組織全班人員全面落實本礦的機電管理制度以及隊里的各項要求。班長在班前會要了解機電設備的運轉情況,根據(jù)設備的狀況組織生產和維修;班長要對本班設備的維護使用、運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并向下班認真交接,有情況及時向隊里匯報。

  4、班長要重視機電人才的培養(yǎng)、使用、管理,使其在生產崗位上真正發(fā)揮作用。

  5、班長必須執(zhí)行各級檢查人員針對機電設備運行狀況提出的整改意見,保證設備在完好的狀態(tài)下運行。

  6班長必須認真落實礦、隊關于節(jié)能降耗的各項規(guī)定。

  主水泵管理制度

  一、主水泵臺臺完好,電動機和電控設備符合完好標準。

  二、性能良好,各閥門使用正常、操作靈活、不漏水,轉動部位有護罩。

  三、硐室和電纜鉤清潔衛(wèi)生,做到無雜物、無灰塵、無油垢、無積水。電纜排列整齊,開關設備清潔整齊。

  四、主、付水倉每年至少清挖一次。

  五、水泵工安全責任心強,按規(guī)程操作,嚴格執(zhí)行礦里規(guī)定的排水、時間和有關制度。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泵室,值班水泵工排水必須有兩人操作,嚴禁一人操作,違者按礦有關規(guī)定處罰。

  七、防護用具齊全。

  駐礦外包工隊用電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礦供電安全管理,減少機電事故及故障的發(fā)生,保證安全供電、用電,根據(jù)礦具體情況,結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特補充制定對外包工隊機電管理措施如下:

  一、礦機電科是本礦供電的業(yè)務管理機構,各用電單位和個人都要配合機電科工作,從而達到安全用電和節(jié)約用電,消滅機電事故的發(fā)生。

  二、外包工隊的井下供電系統(tǒng)必須根據(jù)礦機電科下達的供電圖紙,設計要求合理安裝,并負責安裝井下臨時變電所至每個工作面的主供電電源線,并加設分路控制總開關,總開關以下各配電開關、綜保由礦提供,外包工隊自己安裝維護,6平方毫米以下(含6平方毫米)電纜,煤電鉆由外包工隊自備購買。

  三、外包工隊自行所購電纜、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礦用阻燃電纜與防爆設備,并由礦機電科驗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不合格電纜、設備一律不準入井,否則罰款1000-5000并拆除所裝設備。

  四、入井設備接線必須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不合格不得生產。

  1、發(fā)現(xiàn)一處“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各罰款1000-2000元。

  2、嚴格按防爆要求安裝維護設備,發(fā)現(xiàn)一臺設備失爆罰款500-2000元。

  3、嚴禁甩掉“三大保護”,違者罰當班電工500-1000元,罰區(qū)隊500-1000元。

  4、局扇必須有可靠的風電閉鎖,否則罰款500-1000元。

  5、電纜懸掛平直,接地可靠,有一處不合格罰50-100元。

  五、外包工隊所用電工,必須經礦機電科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由有關部門頒發(fā)的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否則罰款200-500元。

  六、各單位、外包工隊都要在本補充制度的基礎上制定出自己的管理制度,堅決反對各行其是,違者除罰款外,并責令其停產整頓。

  七、礦機電科要定期組織對各包工隊全面檢查,每月不少于三次,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并責令及時整改。

  八、礦機電科井下防爆檢查員,要經常不定期對井下電器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罰并責令整改,重大問題立即上報礦調度室及有關領導,做到對“三違”現(xiàn)象不手軟,不徇私情,若發(fā)現(xiàn)有無理取鬧的單位或個人,立即匯報,將給予嚴肅處理。

  九、本制度解釋權屬礦機電科。

  培訓考試上崗制度

  一、凡進入本企業(yè)的職工,都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經考試取得相應的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二、培訓考試每年不少于二次,由礦業(yè)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并認真執(zhí)行。

  三、培訓考試內容應全面、廣泛,包括國家法律、行業(yè)法規(guī)、安全知識、業(yè)務技能、職業(yè)道德、操作規(guī)程等。

  四、特殊工種的崗位工,除取得本礦頒發(fā)的資格證外,還必須取得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特殊工種資格證。

  五、特殊工種的崗位工,須經本礦培訓考試成績合格者,其資格證才有年度審驗資格。

  六、培訓考試應建立個人檔案,對于兩次以上未通過考試者,將吊銷其資格證,并調離本崗位或待崗。

  七、培訓考試要事實求是、嚴肅認真、不搞形式、不走過場、要有計劃,并按計劃落實執(zhí)行。

  機電運輸工技術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

  一、機電運輸各種崗位工人,包括各類機電運輸設備司機或操作人員,電鉗工、信號工等必須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一般青年工人必須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從事本工種工作十年以上的老工人可適當放寬)的正式工人擔任。所有機電運輸技術工種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技術培訓。已經在崗的工人,也要根據(jù)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技術培訓,以不斷提高機電運輸工人的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的意識和能力。

  二、各機電運輸崗位工人,必須經過嚴格的技術考核,成績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才能上崗操作。已經取得操作證上崗的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復核考試,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收回其操作證并不得上崗操作。歷次考核的成績,機電科設備組要留有記載并記入其操作證內。

  三、所有機電運輸崗位工人的技術培訓工作,由礦內負責組織進行,有些工種工人的技術培訓,也可參加公司或國家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應由上級主管部門考核的重要崗位工種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考核發(fā)證,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的特殊工種,如鍋爐司爐工,鍋爐水質化驗工,壓力容器的焊工,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員,各種儀表及計量工、器具的檢定員等,必須經有國家相應部門考核并持有操作證。其余機電運輸設備,包括綜采隊管理的設備的操作人員,井下電鉗工、運輸信號工、軌道維修工等,均由礦內進行技術考核,合格者持證上崗。

  四、所有機電運輸崗位工種工人必須持證上崗。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一律不準上崗操作。今后發(fā)現(xiàn)無證上崗現(xiàn)象,要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五、各種規(guī)定兩人以上共同值班的崗位,不準只設1人頂崗,也不準以任何理由造成單人頂崗,重要崗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監(jiān)護操作制度。

  六、凡機電運輸崗位人員調離本崗位后,礦內機電科應將其操作證及時收回。

  七、各單位要認真執(zhí)行領導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阻燃膠帶管理制度

  一、井下所有膠帶運輸機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

  二、凡入井使用的阻燃輸送帶必須經過相關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三、所有入井使用的阻燃輸送帶的接頭必須符合相關要求,接頭強度不得低于膠帶強度的90%。采用硫化接頭時,其硫化長度及工藝必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

  四、膠帶運輸機的膠帶不得有跑偏現(xiàn)象,接頭完好,滾筒、托輥齊全運轉靈活,皮帶底部無積煤。

  五、膠帶輸送機的防護裝置、各種保護和信號裝置必須齊全可靠;順槽膠帶機必須有防跑偏、堆煤或聯(lián)鎖、沿線急停保護,且沿線急停開關的距離不得超過100米,機頭機尾固定牢固可靠。

  六、每班必須有專人進行巡視皮帶,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通知人員處理。

  七、膠帶機的輸送帶不得隨意亂割、亂扔。制作皮帶接頭時,切割長度一般不得超過10厘米。未經批準不得隨意將任何一種型號規(guī)格的整卷皮帶割斷使用。

  八、定期檢查膠帶帶面磨損,膠面剝落情況。

  九、皮帶輸送機嚴禁乘人,嚴禁倒開或運送物料,凡違者按“三違”處理。

  十、膠帶輸送機的使用、維修以及延伸和回撤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經常有人在膠帶機或刮板機兩側活動區(qū)域或每隔200米處必須設過橋,嚴禁在無防護設施的情況下橫跨穿行。

  雜散電流管理制度

  一、為了防止由于電纜結構三相對地不對稱,造成三相對地電容不相等,而產生雜散電流,井下低壓動力供電電纜應采用橡膠絕緣屏蔽電纜。

  1、1140V及以上設備使用的供電電纜必須使用帶有分相屏蔽的橡套絕緣屏蔽電纜;

  2、660V設備使用的供電電纜應使用帶有分相屏蔽的橡套絕緣屏蔽電纜。

  二、加強井下電氣設備及電纜的檢查維護。井下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應每半年進行不少于1次的檢查;固定敷設電纜絕緣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每周應由專職電工檢查一次外部和懸掛情況。

  三、井下電氣設備和電纜與管線、軌道以及其他金屬構件的距離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四、堅持使用漏電保護裝置,防止絕緣電阻太低,造成三相絕緣電阻不對稱而產生零序電流。任何人不得隨意甩掉漏電保護裝置。

  五、對低壓漏電保護裝置每天必須進行一次試驗,確保低壓漏電保護裝置動作可靠,防止因檢漏保護動作失靈而使三相絕緣電阻不平衡產生雜散電流。

  六、6KV和10KV供電系統(tǒng)應每季度進行一次電容、電流測試,有條件應設監(jiān)測裝置。

  設備潤滑制度

  一、認真執(zhí)行設備潤滑“五定”和“油料二級過濾”的規(guī)定。

  二、設備潤滑嚴格執(zhí)行,定期抽去油樣化驗制度,并根據(jù)化驗結果,采取措施。

  三、經常檢查設備油器的油位,使油器內的油保持在規(guī)定的油位,按設備換油計劃在有操作工、維修工的配合下,對設備進行清洗換油。

  四、檢修工嚴格按潤滑圖表定期檢查設備的潤滑狀況和油箱的潔凈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潤滑記錄。

  五、新設備在試車前,必須按照說明書要求進行加注油,并按照說明書要求周期更換清洗。

  六、每個單位建立潤滑記錄表,每次加注油必須在升井后及時填寫加油記錄,寫清加油時間、牌號、數(shù)量、人員、加油部位等。

  機加工管理辦法

  為了減少消耗,降低成本,加強對機械加工零件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計劃的審批

  1、各單位需要加工的零部件必須由本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出具正規(guī)的圖紙,標明尺寸、所需件數(shù)、材料及工藝要求等。

  2、圖紙經本單位領導審核后,報機電科管理人員審批,審批人員要對所加工零部件的用途、數(shù)量、工藝要求等進行嚴格審閱。

  3、本礦機修廠不具備加工能力,需外委機修廠、總機廠及其它廠家的加工件計劃要經機電科,總工及生產礦長、礦長審批后方可外委。

  4、外委件的加工價格由機電科根據(jù)市場情況進行核定,然后報請機電總工、生產礦長及礦長審批后執(zhí)行。

  二、驗收及結算

  1、礦機修廠加工完成的零部件,要請使用單位和機電科主管人員進行驗收,驗收時要對產品質量、消耗材料及工時進行核定,然后三方在派工單上簽字生效。

  2、外委加工件要由機電科主管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

  3、外委多經公司機修廠、總機廠及其它單位的加工件由機電科驗收入庫后,憑計劃單和驗收單報請礦長審批后到財務結算。

  三、其他

  1、加工急件經礦領導同意后,可以先委機修廠加工,但在兩天內由使用單位補辦加工申請及結算手續(xù)。

  2、特殊件可由機修廠根據(jù)實物進行測繪,然后加工,但加收相應工時費用。

  設備安裝質量驗收制度

  一、凡在霍洛灣礦施工的建筑設備安裝單位,必須接受霍洛灣礦工程質量檢查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二、霍洛灣礦工程質量檢查部門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按照國家有關法規(guī)、法令、規(guī)范和質量技術標準,代表建設單位行使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查權。

  三、工程質量監(jiān)督小組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施工中違反設計要求、施工規(guī)范和有關工程質量條例的,有權責令期限整改予經濟處罰。

  四、質量監(jiān)督小組以“事實”為依據(jù),堅持執(zhí)行設備安裝質量驗收制度。

  五、施工單位開工前必須填寫“開工報告”,并須具備下列條件:

  1、批準的設計文件和總概算。

  2、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

  3、階段施工所需的設計圖紙。

  4、經上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作業(yè)規(guī)程)。

  5、施工單位內部要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和檢驗機構,有自檢、互檢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

  6、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

  7、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根據(jù)現(xiàn)場準備的情況,對施工圖紙進行會審,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否則不能開工。

  8、開工前,施工單位質檢人員配備齊全,并有質量保證措施。

  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委托階段,施工單位必須作以下工作:

  1、施工單位對工程的設計進行資質審查。

  2、施工單位攜帶“工程質量監(jiān)督委托申請登記表”并向監(jiān)督提供下列文件和資料:

  A、建設項目批文。

  B、設計施工圖和有關設計文件。

  C、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本)及公正書。

  3、經監(jiān)督站審查,建設單位提交的文件、資料和施工、設計單位的資質,均符合規(guī)定后,可辦理監(jiān)督委托手續(xù),共同簽定“工程質量監(jiān)督委托書”,并隨即確定甲乙雙方現(xiàn)場代表和監(jiān)督站聯(lián)系人。

  七、設備的開箱驗收工作

  設備開箱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1、檢查外觀包裝情況。

  2、按照裝箱單,清點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備品、說明書和其它技術文件是否齊全。

  3、檢查設備各部位、各零部件、附件等有無修飾和破損。

  4、核對設備基礎圖和電氣線路圖與設備的地腳螺釘孔、電源接線口的位置及有關參數(shù)是否符合標準。

  5、對不需要安裝的備品、附件、工具等,應妥善裝箱保管,注意集中移交,防止丟失。

  6、保護好搬運及吊裝裝置,凡屬未清洗過的滑動面嚴禁移動,以防損傷設備。

  7、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有關單位進行簽字認證。

  八、設備安裝前的基礎驗收工作

  1、設備基礎驗收應由土建施工單位提前三天通知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質檢部門和安裝單位對基礎進行驗收。

  2、基礎驗收工作必須由土建單位提交設備基礎的實測資料和隱蔽記錄。

  3、根據(jù)實測資料并對照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驗收。

  4、安裝單位按要求填寫設備驗收記錄,由設計、安裝、土建、質檢等機構簽字認證。

  5、對于需要處理的基礎,有關單位按照處理方案進行整改,要求有處理記錄及平面圖,注明處理部位、深度及方法等,并須復驗簽證。

  6、設備基礎經驗收簽證合格后,安裝單位方可進行施工,否則,后果由安裝單位承擔。

  九、隱蔽工程的檢查

  1、隱蔽工程隱蔽前,提前一天通知建設單位進行核驗。

  2、重大隱蔽工程必須提前三天通知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提前兩天通知礦區(qū)質檢部門、上級有關部門參加驗收。凡未按要求提前通知,造成影響施工或其他不良后果,一切責任自負。

  3、核驗過程中,有關隱蔽工程記錄由安裝單位提交。

  4、根據(jù)實測資料,對照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驗收,核驗合格后方可隱蔽。

  5、安裝單位按要求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由安裝、建設單位簽字認證。

  十、施工過程中的要求

  1、建設單位在日常進行檢查時,施工單位應積極配合。

  2、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安裝單位施工與設計要求不符者,建設單位應及時予以提出。

  3、因為設備到貨及其它實際情況等原因,致使施工不能與設計要求相符,需要設計變更時,施工單位應及時與設計院聯(lián)系,拿到設計變更通知書,經有關單位簽字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4、在施工過程,若設備本身存在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及時提出,待有關單位協(xié)商解決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5、施工過程中,必須搞好文明施工,如果達不到文明施工標準者,應停工處理。

  6、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xiàn)的工程質量事故,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查找原因,盡快處理,嚴把工程質量關,將隱蔽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和施工過程中。

  7、施工過程中,通過自檢、互檢等形式,對施工工藝、施工程序進行有效的監(jiān)督。

  設備定期檢查驗收制度

  一、機電設備完好檢查小組每旬進行一次檢查驗收,機電科每月組織一次機電設備完好檢查,參加人員:機電礦長、機電總工、機電管理人員、包機組組長及工人參加。

  二、檢查中如發(fā)現(xiàn)問題,限期處理,并指定專人負責,定時間、定任務、定項目、定人員。

  三、檢查后各單位交流經驗,機電科落實問題,并將檢查結果予以公布,限期整改。

  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管理制度

  一、通風服務隊設專職監(jiān)測維護人員,每天必須巡回檢查傳感器遷移、標校、及檢修情況、線纜掛放及回收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二、必須保證調度室監(jiān)計算機每天二十四小時開機,不得無故將服務器、監(jiān)測主機及多任務機退出實時監(jiān)測狀態(tài),不得隨意更改其中的任何參數(shù)。

  三、設專職設備管理員,并建立詳細的設備管理臺帳。對每臺設備均應建立相應的設備履歷薄,將其使用時間及使用情況等所有的信息記錄在內備檢。

  四、要有完整的設備檢修記錄本,每臺設備的檢修情況均應登記于記錄本中,記錄內容包括傳感器類型及地址、故障情況、檢修內容、更換配件、檢修人、檢修時間等。

  五、對壓力、CO、CH4、風速傳感器應設立調試跟蹤卡,設備的調試均應記錄在卡。記錄內容包括地面及井下調試人、調試傳感器類型及地址、調試方法、標定值、標定時間。

  六、對出現(xiàn)故障的傳感器等設備要及時回收檢修,加大修舊利費力度。

  七、井下設備的安裝及使用必須符合《煤礦機電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

  可伸縮皮帶機管理辦法

  由于可伸縮膠帶機隨著工作面的推進,縮短或延長。流動性較大,存在著許多管理不到位之處,為了更好的管好用好可伸縮膠帶機,特制訂如下管理辦法:

  一、可伸縮皮帶輸送機完好標準:

  1、滾筒無破裂,鍵不松動。膠面滾筒的膠層與滾筒表面緊密貼合,不得有脫層或裂口。

  2、托輥齊全,轉動靈活,無異響,無卡阻現(xiàn)象,定期注油。緩沖托輥表面膠層磨損量不得超過厚度的1/2。

  3、機頭架、機尾架和拉緊裝置架無開焊和變形,機尾架滑靴應平整,連接緊固。

  4、中間架平直無開焊,機架完整,固定可靠,無嚴重銹蝕。

  5、膠帶無破裂,橫向裂口不得超過帶寬的5%,保護層脫皮不超過0.3m2,中間纖維層破損面寬度不得超過帶寬5%。

  6、接頭卡子牢固平整。

  7、運行中膠帶不打滑、不跑偏。上部膠帶不超過滾筒和托輥邊緣,下部膠帶不磨損機架。

  8、牽引小車無損傷,無變形。車輪在軌道上運行無異響。

  9、拉緊裝置的調節(jié)余量不小于調節(jié)全行程的1/5,伸縮牽引小車行程不小于17米。

  10、張緊絞車靈敏可靠,張力符合要求。

  11、儲帶倉必須有倉位行程開關,并有倉滿停車功能。

  12、制動裝置各傳動桿靈活可靠,各銷軸不松曠,不缺油,閘輪表面無油跡。液壓系統(tǒng)不漏油。

  13、松閘狀態(tài)下,閘瓦間隙不大于2mm,制動時閘瓦與閘輪緊密接觸,有效接觸面積不得小于60%,制動可靠。

  14、速度保護、防打滑、防跑偏、斷帶、滿倉、煙霧、瓦斯、煤塵、一氧化碳、撕裂、減速箱油位、油量,各部分軸承溫度、液力偶和器的油位、油溫、膠帶張力、主電機軸承線圈溫度、皮帶夾帶位置等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15、所有安裝在皮帶機上的擴音電話,必須能正常工作。

  16、閉鎖開關必須靈活、可靠。

  17、控制分站,必須顯示正常、工作正常。

  18、信號裝置必須聲光兼?zhèn)?,清晰可靠?/p>

  19、膠帶機各種儀表必須齊全,指示正確,每年校驗一次。

  20、卷帶裝置必須能正常卷帶、取帶,卸軸方便。

  21、推拉膠帶夾的油缸,必須伸縮靈活,手壓泵工作正常,管路油缸不漏油,皮帶夾夾緊皮帶可靠。

  22、膠帶夾處必須有閉鎖開關,當用膠帶夾把膠帶夾緊時,該開關應閉鎖膠帶機,并靈敏可靠。

  二、處罰規(guī)定:

  1、皮帶不跑偏,底帶有一處磨到H架子,罰款20元。頂帶有一處超過滾筒和托輥邊緣,罰款20元。

  2、托輥齊全完好,缺一個托輥,罰款50元。

  3、所有清掃器完好齊全,皮子高度不低于30mm,低于30mm罰款50元。

  4、接頭卡子完好齊全,有一處損壞、裂口,罰款100元。

  5、膠帶無破裂,橫向裂口不得超過帶寬的5%,保護層脫皮不超過0.3m2,中間纖維層破損面寬度不得超過帶寬5%。每發(fā)現(xiàn)一處罰款50元。

  6、閉鎖開關靈活可靠,拉繩齊全完整,有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50元。

  三、皮帶機回撤、回收要求:

  1、皮帶件回撤時,必須保護好各零部件,不得損壞,如損壞由責任單位照價從工資總額中扣除。

  2、H架子、縱梁、托輥、帶面、閉鎖、放大器、電纜的回收率要求為100%,銷子、固定螺栓回收率85%。

  3、帶面回收時必須從接頭處拆開,不得隨意斷帶,否則加重處罰。

  4、回收件一律交到供應科回收庫,通知保管、材料組管理人員,三方共同驗收后,由材料組開出回收材料配件入庫單,并有各方責任人簽字。

  5、材料組每月要對各單位回收率進行統(tǒng)計考核,如達不到回收率,按照霍洛灣煤礦《機電管理制度》有關回收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

  鋼絲繩使用制度

  一、新鋼絲繩必須有出廠合格證等資料,并由用戶存檔。

  二、直徑在18mm以下,出廠證明書齊全外觀檢查又無銹蝕和損傷的可以不經試驗。

  三、新繩用做提升物料,直徑在18mm以下(不包括18mm)的鋼絲繩,保存期超過一年,均應進行試驗,否則不準使用。

  四、各種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面積和鋼絲繩總面積之比,達到下列規(guī)定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和物料同時使用的鋼絲繩5%。

  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10%。

  3、鋼絲繩直徑縮細10%。

  4、鋼絲繩受到猛烈拉力時(如掉道、突然停車)應立即停車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應進行處理或更換;鋼絲繩有死彎、松股、擠傷、點蝕、有麻坑形成溝紋等不得使用。

  五、鋼絲繩的檢查。絞車司機每班一次全繩檢查,鉤頭及鉤頭15m以外由把鉤工檢查。

  六、所有鋼絲繩頭必須用桃型環(huán),根據(jù)鋼絲繩的直徑和載荷,檢查按標準進行。如果有繩卡,其數(shù)目至少不低于4個,并由本單位技術員現(xiàn)場檢查。

  修舊設備管理制度

  一、礦機電科負責設備的修理監(jiān)督、管理及驗收工作。

  二、大型設備的修理(功率在90KW以上)執(zhí)行“天隆公司機電設備管理制度”第五章第二十四條之規(guī)定。

  三、功率在90KW及以下電氣設備的修理,由礦內委托具備檢修能力的單位進行修復。

  四、各單位所修設備統(tǒng)一報機電科審核,經分管礦領導簽字后方可送修。

  五、設備修復后由機電科,供應科、機電隊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并與承修單位簽定“質保協(xié)議”后,方可投入使用或存放在指定地點。

  六、修理費用以面議(約50元/KW)為標準,功率越大標準越低,功率越小標準越高,視具體情況由雙方商定。

  七、所修費用統(tǒng)一由機電科審核并出具證明,由分管礦領導簽字后方可結算。

  八、費用結算時在質保期內預扣10%的質保金,待質保期滿設備運轉正常時,返還所扣質保金額。

  九、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倒堆司機及車輛管理制度

  一、司機、車輛必須服從隊里統(tǒng)一調配指揮,按時完成生產倒堆任務或其它工作任務。

  二、嚴禁司機私自將車輛開出礦外(除加油修車外),否則發(fā)生任何事故由本人負責,礦里一概不負責,并按礦內管理制度處罰。在生產作業(yè)場區(qū)內發(fā)生車輛碰撞機械損壞的,追究其事故責任,根據(jù)事故責任的大小,司機承擔相應的維修費用,并處以300-500元罰款。

  三、嚴禁司機酒后上崗,一經發(fā)現(xiàn)罰款200元。

  四、司機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并說清車況是否良好,按時維護保養(yǎng)車輛,需要大型維修的車輛,修理費用在10000元以上的,必須經隊長鑒定后,并向分管礦領導匯報、批準后方可維修。

  五、嚴格控制車輛費用,車輛加油必須經過司機,帶班班長,隊長三人同時簽字,車輛日常小型修理必須經隊長審核,司機簽字方可修理,費用每月一結。

  六、司機嚴格執(zhí)行請銷假制度,愛護車輛,車容整齊干凈,及時保養(yǎng)維護車輛,車況燈光剎車必須齊全有效。

  七、廠區(qū)內嚴禁煙火,嚴禁亂扔雜物。

  八、各科室隊臨時用車必須經隊里批準,在指定時間地點作業(yè),不得影響正常生產,車隊將用車工時記錄清楚,由用車單位簽字扣按月報財務結算運費。

  九、嚴禁司機出現(xiàn)一切違反礦規(guī)行為,造成重大后果的移交司機機關處理。

  十、遵守礦內的管理制度積極完成生產任務。

  機電管理獎罰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使霍洛灣煤礦機電管理工作適應建設和生產的發(fā)展,提高機電人員的管理、操作、使用維護和檢修的技術水平,保證設備安全、經濟、穩(wěn)定、完好的運行,安全質量標準化不斷邁上一個新的臺階,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 管理方式及指標

  第一條、圍繞生產將設備、電氣、風水管、電纜、潤滑等項工作全部承包給各隊、車間、班組和個人,包機到組,責任到人,實行設備包機責任制。

  第二條、設備包機責任制應做到“三定”、“四包”(定人員、定設備、定任務、包使用、包管理、包維修、包排除故障)。

  第三條、包機者的責任應明確,并與工資分配掛鉤,做到獎罰分明,各單位具體考核指標見下表:

  單 位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故障停機率(小時/萬噸)標準化得分

  全 礦

  綜采隊

  運轉隊

  機電隊

  通風服務隊

  第四條、包機組都必須建立科學的巡回檢查圖表、潤滑圖表和點檢圖表,并要認真執(zhí)行“四檢”(班、日、旬、月檢),同時留有記錄。

  第三章 電氣

  第一條、井下使用的設備,下井前必須由使用單位填寫試驗記錄。入井的設備(包括五小電器設備)要有防爆檢查員填寫的入井合格證和防爆合格證才允許入井,凡未經許可入井的設備而入井使用的,有一臺罰設備使用單位隊長100元、機電副隊長100元、機電技術員200元。使用單位通知機電科防爆檢查員進行設備的入井驗收而設備檢查員未認真履行職責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0元。

  第二條、凡設備需要安裝或搬遷的,設備使用單位應向機電動力部提報設備安裝或搬遷申請,在接到機電科下發(fā)的安裝或搬遷計劃通知單后,方可作業(yè)。安裝或搬遷完畢,需由安裝或搬遷單位提出申請由機電科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合格,交接雙方簽字后方可移交使用。經驗收不合格者由機電科下發(fā)《整改通知單》給安裝或搬遷單位限期整改移交,凡未按要求整改的罰安裝或搬遷單位負責人500元,如仍不整改的,每天遞增罰款100元。若機電科未及時組織驗收,罰責任人200元。

  第三條、設備的安裝和接線等工藝,必須符合《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要求。如有一處不符合要求的,處罰安裝人員100元,罰安裝單位技術員100元、機電副隊長50元、隊長50元。設備出現(xiàn)一臺(處)失爆的,罰包機人500元、班長和技術員各200元、機電副隊長和隊長各100元,罰施工單位5000元。

  第四條、接地保護裝置每缺一處或一處不合格者,罰包機人、班長和技術員各100元。

  第五條、每臺設備必須上架,多臺設備必須擺放整齊(保持前、上端蓋在一個平面上),有一臺不上架罰包機人100元、電工班長100元、機電副隊長和機電技術員各50元,有一處不整齊罰包機人100元、電工班長100元、機電副隊長和機電技術員各50元。

  第六條、每臺設備必須保持清潔衛(wèi)生,避免淋水,發(fā)現(xiàn)一臺設備不衛(wèi)生或有淋水現(xiàn)象罰包機人和崗位工各100元、電工班長和機電技術員以及機電副隊長各50元。

  第七條、設備防爆面及轉動部位,每月(或每次拆裝后)換一次防銹油,并有換油記錄;若未按規(guī)定換油,有一臺設備罰包機人(或拆裝人員)100元、班長和機電技術員以及機電副隊長各50元。

  第八條、電氣保護必須整定正確,齊全可靠。要有整定計算書,每月(或每次搬遷重新安裝后)必須檢查校驗一次,做好記錄,且供電系統(tǒng)圖、設備責任牌與開關三者的整定必須一致,有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機電技術員、電工班長和包機人各100元。

  第九條、移變、檢漏繼電器、煤電鉆(或信號照明)綜合保護器的各項保護必須齊全可靠,不得甩掉或短接,如發(fā)現(xiàn)甩掉或短接一次保護罰直接操作人員200元,罰帶班隊領導、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500元,罰隊長300元。

  第十條、未按規(guī)定裝設風電、瓦斯電閉鎖或甩掉不用的,罰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200元。

  第十一條、每臺設備必須粘掛設備責任牌和編碼牌以及設備完好牌,并且準確清晰,有一項不符合要求的罰包機人100元、電工班長50元、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50元。

  第十二條、所有機電設備必須保持臺臺完好,有一臺不完好,罰包機人和崗位工各100元。

  第四章 電纜管理

  第一條、井下電纜全部采用不延燃電纜,消滅不合格接頭和破口,發(fā)現(xiàn)有一條不合格電纜罰機電技術員200元,有一個不合格接頭(包括冷補不合格)或破口罰當班電工和帶班隊領導各200元,罰電工班長和機電技術員及機電副隊長各100元,罰單位1000元。機電組和供應部門要嚴把電纜的選型和進貨關,每出現(xiàn)一次選型不合理或進貨的質量問題,罰部門負責人200元,構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二條、電纜標志牌齊全,改變電纜直徑的接線盒兩端、拐彎處、分岔處及沿線每隔200m的電纜均應懸掛電纜標志牌,注明電纜編號、電壓等級、截面積、長度、用途、終起點、承包人等項目,若不符合要求罰機電技術員和電工班長各100元。

  第三條、電纜接線盒(或連接器)零部件完整齊全,無銹蝕、密封良好,如有不完好的罰承包人200元、機電技術員和電工班長各100元,構成失爆的按第三章第三條進行處罰。注:電纜接線盒(或連接器)承包人:承包電纜的責任人負責本條電纜中間和起點的接線盒。

  第四條、井下電纜的敷設、使用、電纜連接、絕緣及接地必須符合完好標準,電纜的敷設必須達到橫平豎直,電纜鉤距離均勻,凡有一項不符合要求的罰承包人200元、電工班長和機電技術員各100元。井下在用電纜出現(xiàn)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的以失爆論處,按第三章第三條進行處罰。

  第五條、拆卸電纜時嚴禁切割,不論截面大小,每切割10厘米(或裁頭),罰直接責任人500元、電工班長和機電技術員各400元、機電副隊長300元、隊長200元。

  第六條、凡不是在用的被甩掉的電纜必須立即回收入庫上架(盤)堆放,未經機電組批準在井下存放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凡需井下留用的電纜必須經機電科許可使用單位應妥善保管好,不得亂扔、亂堆,若因回收不及時或管理不善造成電纜被盜被割要追查相關單位責任,并根據(jù)第六條規(guī)定處罰的同時按丟失長度規(guī)格電纜價格的5倍進行處罰。

  第七條、所有的電纜必須統(tǒng)一進行編號,實行帳卡管理,各單位必須建立準確的電纜臺帳。升井及地面存放的電纜必須由機電組驗收,合格后由供應科全部上電纜盤管理,并且要有清晰的標簽標明電纜編號、長度、截面積、完好狀況等。不合格的電纜必須追究其損壞原因,進行責任處罰。機電科應及時安排進行電纜修復,否則對具體管理人員進行處罰。

  第八條、凡因操作不當人為造成電纜(不論截面大小包括通訊監(jiān)測光纜)損壞的處罰辦法如下:

  1、固定電纜外護套損壞的,罰直接責任人500元,責任單位1000元;

  2、固定電纜損壞造成電纜絕緣下降或電纜芯線損傷斷裂的,罰直接責任人1000元,責任單位5000元;

  3、井下移動電纜造成絕緣外皮損壞的,有一處罰直接責任人500元、機電技術員300元、機電副隊長和隊長各200元。

  4、井下移動電纜造成絕緣下降或芯線損傷斷裂的,罰直接責任人1000元、機電技術員400元,罰機電副隊長和隊長各500元。

  第五章 設備潤滑(油脂)管理

  第一條、設備潤滑要做好“六定”(定人、定點、定時、定質、定量、定專用工具)“三級過濾”(油桶、油壺、清油器過濾),定期清洗潤滑系統(tǒng)及用具,要經常檢查過濾器、油位、油壓、油溫、油質和注油量,做好“點檢”工作,凡違反一項罰款100元。所有設備必須按照規(guī)定周期取油樣,堅持潤滑油品、油質分析。根據(jù)油樣化驗報告,及時處理設備存在的問題和潤滑不正常情況,保障設備的正常潤滑。凡未按要求取油樣或出現(xiàn)假取油樣的有一次處罰取油樣人員500元、責任單位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200元,未對油脂化驗報告進行存檔管理或依據(jù)油脂化驗報告的建議進行整改的罰檢修班長300元、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500元,機電科分管人員對取樣過程或化驗報告建議執(zhí)行監(jiān)督不利的每出現(xiàn)一次罰款100元。

  第二條、要建立健全潤滑管理制度,編制換油周期、潤滑圖表及卡片,加油點需有明顯的用油牌號標記牌,積極推廣先進潤滑技術,做到計劃用油、合理用油,廢舊油要回收,不得隨意棄之,違者罰款100元。

  第三條、所有液壓系統(tǒng)的油過濾器,必須按規(guī)定周期更換,防止造成液壓系統(tǒng)的損壞。凡未按要求更換的,一次罰包機人200元、檢修班長500元,罰機電技術員300元。

  第四條、凡加注油器具必須做到清潔(油桶清潔、油壺清潔、油槍清潔、油抽子、油泵清潔),油桶、油壺、油槍、油抽子等加注油器具應存放在加油站或專用工具柜中,油桶、油壺加蓋,油抽子用布袋或塑料袋裹好,各潤滑用具標記清晰,專油專具,定期清洗,各用具使用后和清洗后均按規(guī)定放置整齊,凡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有一項不合格罰責任人200元、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100元。

  第五條、井下必須使用移動加油站,凡不使用或使用不好的,罰機電技術員及機電副隊長各200元。在井下備用的所有液壓管件及配套使用的液壓元件等的進出液口必須封閉嚴密,液壓管件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吹洗,以防進入雜物造成液壓系統(tǒng)的損壞和污染,每發(fā)現(xiàn)1根(件)未按要求執(zhí)行罰檢修班長200元、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100元。

  第六章 運輸設備管理

  第一條、絞車的使用與安裝必須符合規(guī)定。調度絞車必須與底座連接可靠,底座的地錨必須做拉力試驗(11.4KW絞車每根地錨拉力不小于1.5T,25KW絞車每根地錨拉力不小于2.5T);回柱絞車必須打點柱,且要符合標準要求。否則有一項不符合要求罰機電技術員200元、機電副隊長100元。

  第二條、使用的鋼絲繩應有合格證,鋼絲繩應按時上油,每班接班時定時檢查檢驗,并做好鋼絲繩檢查和檢驗記錄,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罰崗位工200元。發(fā)現(xiàn)一處銹斑罰包機人100元。

  第三條、鋼絲繩(包括吊裝用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限時嚴禁使用,違者罰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500元。

  第四條、鋼絲繩卡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上鋼絲繩卡子時Ф12.5mm鋼絲繩安裝4個,Ф15.5mm的安裝5個,Ф18.5mm以上的安裝6個,每個繩卡的間距是繩徑的6-7倍,繩卡順一個方向安裝,U型環(huán)卡在副繩上,凡違者罰責任人200元。

  第五條、斜巷提升必須按“一坡三擋”安裝齊全。阻(擋)車器必須靈敏、可靠,上班前必須檢查一次,阻車器必須能閉鎖,不合格不得使用,凡違者罰責任人100元,罰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200元。

  第六條、提升信號必須清晰可靠,有聲光信號指示,有電話或喊話器,聯(lián)絡信號線吊掛整齊,電鈴、按鈕要上板安裝,否則缺一項罰責任人100元,罰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200元。

  第七條、膠帶機運輸必須保持皮帶不跑偏、不斷裂、不灑煤,接頭完好,滾筒、托輥齊全運轉靈活,電機、減速機無異響,不超溫,偶合器不漏液,皮帶機道衛(wèi)生清潔無積水,轉載點、機尾、皮帶底部無積煤。有一處不符合要求罰包機人200元,罰機電技術員、機電副隊長和隊長各100元。

  第八條、膠帶輸送機的防護裝置、各種保護和信號裝置必須齊全可靠;順槽膠帶機必須有防跑偏、堆煤或聯(lián)鎖、沿線急停保護,且沿線急停開關的距離不得超過100米,機頭機尾固定牢固可靠。否則每缺一項保護或一項不合格,罰包機人或責任人200元,罰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300元。

  第九條、每班必須有專人巡帶,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否則罰當班班長、帶班隊領導各100元。

  第十條、膠帶機的輸送帶不得隨意亂割、亂扔。制作皮帶接頭時,切割長度一般不得超過10厘米。凡亂割皮帶,每超10厘米罰款200元,將任何一種型號規(guī)格的整卷皮帶隨意割斷,每個頭罰直接責任人1000元,罰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500元、隊長300元。輸送帶未按要求隨處堆放者罰責任人200元,機電副隊長100元。

  第十一條、皮帶輸送機嚴禁乘人,嚴禁倒開或運送物料,凡違者罰責任人1000元,并按“三違”處理。

  第十二條、刮板輸送機應安裝穩(wěn)固牢靠。刮板鏈條安裝正確、齊全,刮板錯位不超出規(guī)定要求,否則罰包機人各200元,罰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100元。

  第十三條、液力偶合器必須按規(guī)定補充傳動介質,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或堵死,違者罰責任人和包機人各200元、機電技術員100元。

  第十四條、膠帶輸送機或刮板機的使用、維修以及延伸和回撤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經常有人在膠帶機或刮板機兩側活動區(qū)域或每隔200米處必須設過橋,嚴禁在無防護設施的情況下橫跨穿行,違者罰責任人200元,未按要求設過橋的罰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200元,構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十五條、現(xiàn)場存放運輸部(配)件必須采取有效的防銹、防淋水等措施,且上架管理;對于延伸、回撤皮帶件要按規(guī)格、用途集中碼放,不得隨意丟棄和損壞。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處罰相關責任人100元。

  第七章 綜采及配套設備管理

  第一條、每組液壓支架零部件齊全,連接堅固合理。推移千斤頂十字節(jié)與溜槽連接可靠,連接螺栓、銷子齊全,起底油缸完好。

  第二條、支架的活柱和缸體動作可靠、密封良好、無串液漏液現(xiàn)象?;钪Ы镯?shù)膭澓凵疃炔淮笥?.5mm,砸傷面積不大于50 mm2,鍍層不脫落,活柱無變形,用500mm鋼板尺靠活柱,其間隙不大于1mm。如有嚴重變形或劃痕超出規(guī)定的有一處罰包機人200元,罰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100元。

  第三條、支架工應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操作,因操作不當造成側護板,千斤頂或其它部件損壞的罰款300元,非操作原因出現(xiàn)的損壞,能處理而不積極進行處理的罰款100元。

  第四條、液壓膠管及管接頭連接可靠,所用U型卡規(guī)格合適安裝到位,U型卡不得插單腿或用鐵絲代替,發(fā)現(xiàn)一處罰包機人500元。

  第五條、每臺支架要有編號,編號要清晰,一臺無編號罰技術員100元。

  第六條、液壓管路不漏液,不擠壓,管路連接整齊。井下備用的液管必須對管頭進行包扎封堵,并放在合適地方,更換的液壓管或液壓件須當天升井,每發(fā)現(xiàn)一件不急時升井罰檢修人員100元。

  第七條、機頭或機尾進刀時,刮板機彎曲度必須達到18米以上,如因推溜過急導致銷排或銷排座損壞每件罰推溜工200元。支架推拉頭橫銷或立銷嚴禁用其它物件代替,每發(fā)現(xiàn)一處不符合要求的罰包機人200元。刮板機出現(xiàn)急轉彎,大于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時,司機有權停機。

  第八條、液壓泵站泵體安放平穩(wěn),運行可靠,各零部件完好無缺,泵體周圍無浮煤、積水、淋水及雜物等,否則罰責任人100元。

  第九條、液壓泵站泵體接頭和各種閥、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液,動作可靠。高低壓過濾器、混液器性能良好,調整適當。乳化液清潔無析皂現(xiàn)象,配制濃度在3%--5%之間,乳化液濃度不符合要求罰責任人100元。

  第十條、泵站油箱蓄能器不漏液,安全閥、卸載閥動作壓力符合規(guī)定。壓力表準確可靠,誤差不超過0.1Mpa。

  第十一條、泵站泵體運行過程中,曲軸溫度不高于75℃。電動機運轉聲音正常,保護裝置符合防爆要求,溫升不超過85℃

  第十二條、泵站潤滑油牌號正確,油量符合要求,不變質并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查,補充或更換,每發(fā)現(xiàn)一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維護的罰包機人100元。

  第十三條、采煤機各部件螺栓齊全、緊固,各手把、按鈕靈活可靠,截齒齊全鋒利,安裝牢固,采煤機割煤時,發(fā)現(xiàn)截齒短缺和不鋒利時,應立即更換,否則每缺一個截齒罰煤機司機100元。

  第十四條、噴霧、冷卻裝置工作良好,禁止使用有腐蝕性的水,水的壓力和流量應符合要求,否則不得開機。

  第十五條、要有專人隨時監(jiān)護煤機電纜、水管與電纜夾的連接,電纜水管不得受力,電纜夾不得落在電纜槽外或被擠壓損壞。由于監(jiān)護不到位造成電纜夾等損壞的罰責任人100元。

  第十六條、油泵的工作壓力保持在規(guī)定范圍內,發(fā)現(xiàn)表針擺動異常,及時停機處理。油溫、油質、油位要符合規(guī)定要求。

  第十七條、采煤機停機后,完全關閉供水管路。長時間停機時,將滾筒放在底板上,同時將速度控制離合器等手把和電氣隔離開關打在中間或斷開位置。

  第十八條、煤機護幫板、滾筒齒座、扭矩軸、牽引部剪切銷因司機操作不當造成損壞的罰操作人員500元。

  第十九條、刮板機、轉載機減速器和電動機運轉正常,液力偶合器使用合格的工作介質,油(水)量適當,使用合格的易熔塞。鏈條連接環(huán)無扭繞、跳鏈現(xiàn)象,刮板齊全,螺栓緊固,接鏈環(huán)要經常檢查,刮板間距符合要求無明顯彎曲現(xiàn)象。易熔塞不合格罰責任人100元。

  第二十條、刮板機、轉載機移動前清理機頭、機尾的障礙物,保護好電纜、油管、水管,保持刮板機平直。否則罰責任人200元。

  第二十一條、電纜槽、蓋板、連接板、護罩等齊全無嚴重變形,連接螺絲齊全緊固,電纜槽插銷齊全,無變形。否則發(fā)現(xiàn)一處罰包機人100元。

  第二十二條、刮板鏈預張緊力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查及時調整預張緊力,由于張緊力不合適造成故障的罰包機人200~500元。

  第二十三條、液壓馬達、操作閥、千斤頂?shù)裙潭ɡ慰?,操作靈活,動作準確。破碎機錘頭齊全,固定螺栓齊全緊固,傳動系統(tǒng)齊全完好。

  第二十四條、因推溜造成單軌吊頂住轉載機造成液壓馬達損壞或變形罰轉載機司機200元。

  第二十五條、馬蒂爾平、穩(wěn)、直,各部件緊固齊全,液管無漏液,機尾無浮煤、不跑偏,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馬蒂爾司機200元。因操作不當或調整不及時造成膠帶撕帶、卷帶等現(xiàn)象的,按照事故進行追查。

  第二十六條、拉移動專列前要停前一級電源和關閉供水管路,必須檢查纜線和單軌吊滑車等有無刮卡現(xiàn)象、車與車之間是否連接牢固、卡道器和鎖鏈有無取下、軌道是否平直、回柱絞車點柱是否牢固可靠等。拉移動專列時要有專人看管電纜、水管、液管及光纜,發(fā)現(xiàn)問提及時發(fā)出信號,待問題處理完畢后方能起動絞車。如因檢查或看管不到位造成列車掉道等事故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第二十七條、在巷道底板坡度起伏較大,移動專列需要對拉時,要前后聯(lián)系準確。專列拉到位,電纜要盤好和掛好,卡道器和鎖鏈不少于三處?;刂g車開關要閉鎖,以防誤起動,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

  第八章 通風及供排水設備管理

  第一條、主扇風機必須安裝正、負壓表、電流表、電度表、功率表、軸承溫度計,有超溫保護,少一項或者不起作用罰包機人100元、技術員50元。

  第二條、主排水泵、供水加壓泵均應安裝壓力表和真空表,并保持靈敏可靠,少一項或有一塊表失效,罰包機人50元。

  第三條、主扇、主排水泵每年必須進行一次性能測試,儀表按規(guī)定校驗,未按規(guī)定測試(或校驗)罰技術員及主管隊長各200元。

  第四條、對主扇風機、主排水泵和供水加壓泵等重要設備必須點檢維護到位,定期進行預防性檢修,做到運行可靠,如因點檢維護不到位造成故障影響生產的罰崗位工和包機人各300元,罰技術員和主管隊領導各200元。

  第五條、對固定設備的完好率要求必須達到100%,備用設備必須臺臺完好隨時可以投入運行,對于遠程控制方式的應定期進行切換試驗,實際位置、動作要與圖形顯示一致。有一臺不完好或與圖形顯示不一致,罰包機人200元、機電技術員和主管隊領導各100元。

  第六條、自動加壓泵遠程控制要定期進行切換試驗,實際位置、動作與圖形顯示一致;手動控制方式下管路壓力不允許超1.3Mpa,否則要采取卸壓措施且要有專人現(xiàn)場操作,防止管路跑水。

  第九章 風水管管理

  第一條、各單位根據(jù)自己的責任區(qū),將風、水管(供風管、供、排水管、消防灑水管)按區(qū)域分片承包到人,做到每條管路、每個閥門、每塊法蘭和管件接頭、管架等有專人負責,搞好運行及維修,管道必須明確劃清管理界限,設立明顯標志,并有布置圖紙,不允許存在無人管理的管段。未按規(guī)定辦的單位,缺一項罰機電技術員200元,罰隊長100元。

  第二條、不用的管件必須及時回收,且回收要徹底不能有遺漏現(xiàn)象。凡回收不及時或回收不徹底,罰相關隊領導200元;造成損壞或丟失的罰相關隊領導300~500元,并由相應單位照原價賠償。

  第三條、管道應定期檢查,杜絕任何泄漏、破裂現(xiàn)象,凡有一處跑冒滴漏現(xiàn)象罰承包人50元。

  第十章 變配電管理

  第一條、井上下的變配電設備執(zhí)行掛牌管理,每臺設備必須有明顯的標志,整定正確,保護靈敏、可靠,零部件齊全,凡缺一項罰款100元。

  第二條、變配電設備的絕緣油,每年必須進行一次耐壓試驗,不符合標準立即更換,油量要按規(guī)定加足,若未按規(guī)定辦罰技術員及主管隊長各100元。

  第三條、每年春季,要由供電部門專職人員對變配電設備進行預防性試驗,經設備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罰責任人100元。

  第四條、所有變配電設備的保護裝置及儀表每年必須按周期進行一次校驗并做好試驗記錄,粘貼校驗合格證,凡有一處未校驗或未貼合格證罰包機人200元、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300元。

  第五條、所有的變配電設備必須定期進行預防性檢查、檢修,每班進行點檢,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做到供用電的安全性與可靠性。如因點檢不到位出現(xiàn)故障的每影響生產30分鐘罰包機人300元、技術員200元、隊長100元。

  第六條、所有變配電所(站、點)接地裝置完好,接地電阻值要定期測試并符合有關規(guī)定,記錄準確,對其漏電保護應定期進行試驗并做好記錄,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處(次)對分管技術員罰款200元。屬于制度要求的各種記錄無故漏填、假填者每發(fā)現(xiàn)一項(次)罰技術員50元。

  第十一章 供用電管理

  第一條、各單位認真做好“三電”工作(計劃用電、節(jié)約用電、安全用電),設備不得長時間空載運行。住宅樓辦公樓嚴禁點長明燈,辦公室做到下班關燈。凡用電單位應按表計量,按計量計費。

  第二條、嚴禁使用電爐子和電熨斗,嚴禁有損公肥私現(xiàn)象發(fā)生,一經發(fā)現(xiàn)除沒收用電器具外罰款100元。如有特殊情況必須進行認真登記,經機電組批準備案方可使用。

  第三條、凡新增用電戶必須向機電科申報登記,簽訂供用電合同后再接火,屬生活部轄區(qū)的新增用戶,生活部根據(jù)負荷簽字后由機電組簽署意見后方可接火,未經批準而私自接火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肇事者賠償,并加以罰1000元罰金。

  第四條、凡用電戶必須執(zhí)行《霍洛灣礦供用電管理辦法》,設備應符合用電要求,不得亂拉亂接,不得超負荷運行,用電戶接火后經機電科驗收合格后方可運行,否則罰款200元。

  第五條、用電戶必須按時交納電費,不得拖欠,否則切斷電源不預供電,并處以電費2倍以上的罰款。

  第六條、礦內所有廠區(qū)的照明應按時熄滅燈,定時器要隨節(jié)氣及時進行調整,天大亮不熄滅罰責任者100元。

  第七條、礦內的廠房、車間照明屬使用單位管理外,其它一律屬生活部管理維護,做到無黑燈,燈罩完好無損,有破爛和黑燈應及時更換,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處罰責任者100元。

  第八條、凡使用維護者,必須做到安全用電,線路符合要求,杜絕短路、觸電事故,違者罰款200元。

  第九條、所有動力用電的功率因數(shù)均應提高到90%以上,應選擇與實際所需功率相匹配的設備,堅決杜絕大馬拉小車現(xiàn)象。

  第十條、杜絕設備長時間空載運行,盡量減少設備的啟動次數(shù),做到節(jié)約用電。

  第十二章 設備檢修管理

  第一條、設備應按預防性檢修計劃和周期性檢修計劃進行檢修,凡未按計劃執(zhí)行或未按時完成而沒特殊理由的罰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300元、隊長200元。

  第二條、凡通知送修的設備,2日內不送修的,每一臺一天罰機電技術員及機電副隊長各100元。送修的設備必須由送修單位、檢修單位、機電科三方清點好設備狀況填寫設備檢修單(或送修報告單)并簽字。

  第三條、檢修單位在接到設備的送修報告單按計劃組織專人檢修(急用的應立即組織人搶修),檢修應有記錄和驗收書,否則每一臺罰檢修單位負責人100元。

  第四條、設備嚴禁拆件,如確屬生產所需必須拆件必須由機電科和主管礦領導批準,但被拆的部件必須由拆件單位立即上報配件急需計劃,在配件齊備3日內給予恢復正常,凡未按要求審批或未報計劃進行恢復的罰拆件單位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500元、拆件單位1000元。機電科必須跟蹤驗收并填寫拆件恢復記錄,否則處罰設備管理員不低于100元的罰款。

  第五條、必須執(zhí)行交舊領新制度,修理設備所需更換的零部件,暫時交不上來的,最遲不得超過3天將舊件交回回收庫。交回的零部件必須進行登記并歸類存放,以便于及時組織維修,凡未按要求交回的,罰責任單位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200元,機電科專職人員因監(jiān)督不力、登記不詳實每次(件)罰款100元。

  第六條、凡檢修過的設備必須經機電組驗收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非礦用設備應符合本行業(yè)設備完好標準,未達到完好標準應返工檢修直至符合標準為止,影響生產或造成事故的罰檢修人員200元、檢修班長300元、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500元。

  第七條、必須保證檢修質量,修理后的設備要實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內若發(fā)生非產品質量的問題,應由承修單位免費修理,并對檢修人員罰款100~500元、機電技術員和主管隊長各300元。保修期一般不少于三個月。

  第八條、檢修應做到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拆裝,采用先進的專用工具,做到“三條線”、 “三不見天” 、“三凈”(工具擺放一條線、零件擺放一條線、材料擺放一條線,潤滑油脂不見天、清洗過的機件不見天、精密的量具不見天,停工場地凈、檢修場地凈、開工場地凈),凡違反一項對檢修責任人罰款50元。

  第九條、機電隊和其他單位每月要完成機電科下達的檢修任務,做到有庫存?zhèn)溆迷O備,未按計劃完成的,除對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每月機電考核外,每有一臺(件)罰機電技術員及主管隊領導各200元。

  第十條、各單位要對每臺設備制定設備的點檢制度和點檢標準,制本單位設備點檢表,做好日常點檢和精密點檢,無點檢制度或點檢標準的罰機電技術員100元。

  第十一條、崗位操作人員進行日常點檢,每班進行;專職點檢員進行定期點檢,每日一次;機電技術員進行精密點檢,每旬一次。點檢要到位,并做好記錄。機電技術員總結點檢情況,評價設備狀態(tài)和維護保養(yǎng)水平,并根據(jù)總結提出檢修、維護、保養(yǎng)重點和計劃,提報設備材料配件計劃。未按要求點檢的罰點檢人員200元,設備的點檢未對設備的管理、檢修和維護起到引導作用的,罰機電技術員和機電副隊長各200元。

  第十二條、設備檢修維護必須由檢修維護人員適時如實地填寫檢修維護記錄,記錄應包括:檢修內容、更換部件以及檢修部位各零部件規(guī)格、型號及數(shù)量等。如未按要求填寫記錄的罰檢修負責人200元,機電技術員100元。

  第十三章 設備及周轉物資的回收、發(fā)放和保管

  第一條、凡不再使用的設備必須立即回收送有關單位檢修,未經機電科批準在井下存放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凡接到回收通知單2天內不回收,罰其單位負責人300元,每逾期一天加罰100元。

  第二條、凡使用中完好的設備回收時必須保證完好無損,零部件齊全,凡損壞者照價賠償,零部件丟失除按價賠償外,并處以300元的罰款。

  第三條、回收的設備及物資應由機電科驗收 ,填寫驗收單,完好的入庫保管,反之送機修廠檢修?;厥盏脑O備及物資要分類擺放整齊,并掛牌標識清其狀態(tài)。違反此項者,每臺次罰責任人100元。

  第四條、保管的設備和物資按庫管規(guī)范標準或“定置”管理法,從大到小、從左到右、從上到下、從里到外分類碼垛整齊或擺放好,禁止混雜散亂堆放,更不得好壞混放。完好設備和物資盡可能避免露天存放,確屬庫房無法存放的,對容易老化銹蝕的物資要用苫布蓋好。否則對庫房管理人員進行處罰。

  第五條、設備物資出入庫必須辦理手續(xù)。保衛(wèi)科對礦屬單位和外單位的各種出入車輛應嚴格檢查履行登記手續(xù),凡裝有物資的車輛,應得到調出單位和機電科的簽證(出門證)方可放行,無出門證或與出門證不符的一律扣押。未經許可放行的要追究責任,視其情節(jié)罰款。

  第六條、凡入庫保管的設備和物資必須建立清冊和臺帳,每月向機電科上報,由機電科和供應科雙方進行清點一次,做到帳物一致,若供應科未上報清冊和臺帳或出現(xiàn)帳物不符現(xiàn)象,罰責任人員100~500元。

  第七條、設備回收率要求100%。膠帶機的輸送帶必須100%回收,按原膠帶長度成卷捆好,禁止隨意割斷或丟失,凡割斷一個頭罰款100~300元,丟失1m膠帶罰款400元。膠帶機托輥、縱梁和H架要求100%回收,沒丟失一組托輥罰款100元。其他附件回收率不低于95%。

  第八條、各類電纜的回收率:固定電纜(包括綜采移動電纜)達99.5%,16~35mm2應達到97%,6~10mm2應達到90%,其余種類的應達到85%以上。凡回收率低于規(guī)定的百分點,按期丟失材料原值的200%罰款。

  第九條、各種有色金屬線材(包括漆包線)應100%回收,不允許丟失或作它用,須作它用必須得到機電科批準,否則按丟失論處,每丟失1kg罰款40元。

  第十條、風筒和風帳(包括彎頭)等的回收,禁止撕裂、割斷,回收升井后應有專人沖洗干凈,晾曬后疊好交回庫房保管。凡撕裂、割斷1m罰款50元。

  第十四章 修舊利廢管理

  第一條、各單位的廢舊物資和配件能修復的盡可能修復利用,避免浪費,做到物盡其用;凡能修復利用的原則上不發(fā)放新的,以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搞好增收節(jié)支工作?;厥盏膹U舊物資、配件經機電科驗收后,交供應科代保管,由礦里統(tǒng)一處理,機電負責人統(tǒng)一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處理,違者按處理價格的200%進行罰款。

  第二條、對物資和材料、配件的回收率的要求。截齒:80%;鉆桿:95%;接線盒、小型開關、按鈕、電鈴、閥門、金屬油桶和快速管接頭:95%。若低于規(guī)定的回收率按其丟失物資原值的200%進行處罰。

  第三條、修舊利廢獎勵的具體規(guī)定:

  1、通過正常渠道每上交一把可重新使用的截齒,獎勵上交人員5元。

  2、修復交回的一根鉆桿獎勵10元。

  3、回收廢舊鋼材每公斤獎勵0.4元,銅材每公斤獎勵5元,鋁材每公斤獎勵3元。

  4、修復損壞的插件、模塊等精密、高新器件的,按原值的5~10%進行獎勵。

  5、修復其他物品的一律按原值的5~10%進行獎勵。

  修復的各種物資、配件經機電科驗收合格后入庫管理,登記造冊,并出據(jù)證明由經營辦兌現(xiàn)獎勵。

  第四條、機電科每月統(tǒng)計修舊利廢的價值及效益,對各單位進行考核,并在每月成本分析會上通報。

  第十五章 配件材料采購管理

  第一條、配件、材料采購,各單位應在每月15日前由機電技術員向機電科遞交準確的配件材料需求計劃,由機電科匯總報主管領導批準后由供應部門統(tǒng)一采購。如遇特殊情況,應得到礦長批準后方可采購,未經批準單位自行采購的,不予報銷。未按規(guī)定日期報計劃的每推遲一天罰款100元,未經批準單位私自采購的罰相關責任人500~1000元。

  第二條、各單位庫存的配件、材料必須完好,并有專人保管,定期上油保養(yǎng),防止生銹。不得因管理不當造成丟失或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第三條、庫管員對配件、材料做到物、帳一致,每月做一次盤點,及時利庫,防止銹蝕、丟失。對綜采機及配套設備的配件應做到有一定庫存以保證正常生產。違反此項者,每次罰款200元,丟失的配件照價賠償。

  第十六章 礦燈、自救器及遙控器管理

  第一條、所有礦燈均由礦機電隊充電室管理,必須按規(guī)定充足電,在充足電后應撤掉電源(礦燈下架),不按規(guī)定充電和上下架 ,罰款50元。

  第二條、礦燈不得有燈繩破皮、燈頭不鎖,蓄電池漏酸不衛(wèi)生等現(xiàn)象,有一次罰責任者50元,造成失爆的按照第三章第八條進行處罰。

  第三條、每盞礦燈和自救器從投入使用時就必須建立臺帳,要有使用記錄,自救器記清出廠日期,到期應更換藥品,不得超期使用或無記錄,否則每一盞燈罰責任者10元,罰單位50元。

  第四條、礦燈、自救器一律實行專人專用(檢查團和到礦參觀人員除外),凡未按要求發(fā)放者罰款50元。礦燈、自救器丟失者,丟失人員照原價賠償,所有領用燈人員升井后必須立即交燈,違者罰款50元。

  第五條、所有遙控器及其充電設備由使用單位實行統(tǒng)一編號管理,建立相應臺帳,把遙控器的使用及充電責任到人,每次充電和投入使用必須詳細的記錄,如未填寫有關記錄、出現(xiàn)遙控器損壞或充電不足投入使用的,罰責任人100元、機電技術員50元。

  第十七章 儀器儀表管理

  第一條、所有儀器儀表、控制裝置都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定期校驗、測試,并做好技術記錄,要搞好電子設備和機房的除塵、防潮、防腐工作,凡未做到的罰款100元;機電科分管人員對儀器儀表管理不善未安排定期校驗,影響使用的每臺(次)罰款200元。

  第二條、有關電子設備的功能、結構、線路、程序上的改進、變動要經分管礦長批準,并將更改好的技術方案、測試數(shù)據(jù)、使用效果立檔保存。

  第三條、對熱工儀器儀表、計量器具、監(jiān)測儀表等應定期檢驗、保證計量設備和控制系統(tǒng)的準確可靠。

  第四條、儀器、儀表、計量器具必須有專人保管,不得丟失、損壞、不得外借,凡外借應由主管領導批準,違者罰款100元。

  第十八章 設備的安裝監(jiān)督管理

  第一條、設備安裝監(jiān)督應根據(jù)本礦年度安裝計劃,適時安裝,安裝手續(xù)資料齊全。施工隊應有質量監(jiān)督員,安裝按照其工程進度表執(zhí)行,未按進度完成的,查明原因,屬施工隊責任的罰款500~1000元。

  第二條、設備出庫后,施工隊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凡丟失損壞者照原價賠償且不得影響施工工期。

  第三條、暫時不使用的設備、零件等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yǎng),防止日曬、雨淋、銹蝕、損壞和丟失,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設備嚴禁拆套使用,違者罰100~500元。

  第四條、質量監(jiān)督員要按標準進行全面監(jiān)督,凡因監(jiān)督不到位造成質量問題,監(jiān)督員要負主要責任,并處罰200元,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條、設備安裝竣工后,應由施工隊、使用單位、機電科、生產辦、安監(jiān)站等共同參加驗收,進行試運轉并辦理移交手續(xù)后,才能投入使用,違者罰款300元?;椖堪从嘘P基建驗收程序執(zhí)行。

  第六條、工程竣工移交時,應建立檔案管理與考核制度,并將全部圖紙、使用說明書、質量檢查、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由施工單位整理齊全,將其中一份移交機電科和檔案室,進行建檔保管,缺一項罰施工隊300~500元。

  第十九章 內業(yè)資料管理

  第一條、除礦機電科建立資料檔案管理外,各單位設備管理員(技術員)也應建立資料檔案管理。

  資料包括:

  1.各種完善的規(guī)章制度。

  2.各種設備運行記錄。

  3.各種設備故障、事故記錄。

  4.設備電纜(五小電氣)臺帳、卡片、技術檔案。

  5.潤滑記錄及潤滑圖表。

  6.設備檢修記錄。

  7.設備搬遷記錄。

  8.檢漏試驗記錄。

  9.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10.電氣絕緣監(jiān)測記錄。

  11.供電系統(tǒng)圖。

  12.供風、供水、排水系統(tǒng)圖。

  13.通信系統(tǒng)圖。

  14.運輸系統(tǒng)圖。

  15.事故分析追查記錄。

  16.巡回檢查(點檢)記錄。

  17.機電會議制度。

  18.職工培訓記錄。

  19.機電人員考核記錄。

  20.交接班記錄。

  21.設備點檢圖表及點檢記錄。

  22.零部件圖冊。

  23.在籍設備使用說明書。

  內業(yè)資料包括的各種報表:

  1.事故報表。

  2.設備狀況報表。

  3.設備訂購計劃配件材料計劃報表。

  設備使用說明書要妥善保管,一般不得外借原件,如確屬工作需要借用,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周,如有丟失,罰款100~500元。

  第二十章 事故管理

  第一條、設備因非正常損壞,致使停產或性能降低的均稱設備事故。機電設備事故的分類:

  A.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5~25萬元的為一般機電事故。

  B.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25~80萬元的為重大機電設備事故。

  C.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80萬元以上的為特大機電設備事故。

  造成一般機電設備事故的罰責任人500~1000元,造成重大機電設備事故的罰責任人1000~2000元,造成特大機電設備事故的罰責任人3000元。

  第二條、各業(yè)務科室檢查人員對現(xiàn)場存在的問題要及時以《隱患通知單》下發(fā)通知整改單位整改,并跟蹤整改結果,違反者每次罰款100元。嚴格執(zhí)行機電設備事故“三不放過”的原則,對肇事單位和個人要展開嚴肅調查,安監(jiān)站、機電科要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制訂防范措施。對事故不得隱瞞和漏報,凡隱瞞不報,罰款1000元。

  第三條、建立主要生產設備故障、事故記錄統(tǒng)計分析制度,對多發(fā)事故和重復性事故的設備展開分析,針對分析結果及時采取對策,杜絕事故重復發(fā)生,對于典型成果要登記。

  第二十一章 “三長”抓機電

  第一條、“三長”抓機電必須嚴格遵照“三長”抓機電責任制執(zhí)行,每月進行一次考核,并計入個人檔案,作為今后考核任用隊(廠)長或班長的依據(jù)。

  第二條、堅持干部上崗查崗制度。干部上崗查崗主要是了解設備運行情況,值班人員工作狀況,解決當班設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杜絕“三違”,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值班干部必須每天巡查一次各機房、車間、硐室并留有記錄,否則罰款50元。

  第四條、每月召開一次由機電科牽頭主持、有分管礦長、機電總工、各單位隊長(或機電副隊長)、機電技術員、電工班長、車間主任參加的專題機電例會,通報總結上月機電工作情況,布置本月機電工作計劃及研究解決機電、運輸安全存在的問題,凡規(guī)定參加會議人員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

  第二十二章 文明生產

  第一條、各機道、硐室、車間必須做到文明生產、文明施工、整齊、清潔、安全。機房、硐室不得有雜物,需張掛的各種圖表、制度齊全,字跡規(guī)范統(tǒng)一,按標準化標準進行管理,少一項或一項不標準罰技術員100元、主管隊長50元。

  第二、各車間、機房、硐室的運行日志及其它記錄,應認真填寫不得涂改、亂畫,更不準撕毀,如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罰款50元。

  第三條、在機道中、車間、硐室,暫時不用的配件、材料應上架和裝箱保管,并有明顯的標志牌。風水管、皮帶架、過渡管、托輥上架保管,各種緊固件、連接件、小電器應裝箱保管,不按規(guī)定辦的有一項罰款100元。將配件、緊固件亂扔,有一件罰100元。

  第二十三章 職工培訓

  第一條、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無證人員不準上崗操作,否則罰操作人員100~500元,罰單位集體1000元。

  第二條、機電人員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修、會排除故障)“四懂”(懂結構、懂性能、懂原理、懂用途)不斷提高業(yè)務能力。

  第三條、機電人員每年由礦機電科組織進行1~2次安全技術培訓,凡接受培訓的人員,曠課一次罰款100元,考試不及格者,重新學習補考,仍不及格者調離原工作崗位或待崗。

  第二十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一條、各單位機電管理工作都應實行包機責任制,應按霍洛灣煤礦下達的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故障停機率、修舊利廢率、油脂化驗率和質量標準化標準的指標努力完成,每月考核兌現(xiàn)。

  第二條、各車間、機房、硐室按照質量標準化標準去完成,已掛牌的標準化車間、機房、硐室必須保持,凡復核達不到標準的取消掛牌,并罰款1000元。

  第三條、凡在參加知識競賽或技術比武中,獲得礦第一名獎1000元,第二名獎800元,第三名獎500元;獲得集團公司第一名獎2000元,第二名獎1500元,第三名獎1000元。

  第四條、推進科技進步、大力提倡技術革新和“五小活動”,凡有成果者,給生產經營帶來經濟效益的獎勵100~1000元,如有發(fā)明,獲得重大經濟效益者,按取得效益的一定比例進行獎勵。

  第五條、大力發(fā)揚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修舊利廢,在修舊利廢中確有成績者,通過機電科驗收認證后,給與一定的材料節(jié)約獎勵。

  第六條、凡在運輸系統(tǒng)中能夠及時發(fā)現(xiàn)由于管理不善進入系統(tǒng)的鐵件或其他可能造成系統(tǒng)損壞的物件,避免系統(tǒng)造成損壞或事故,有突出貢獻的獎勵200~500元。

  第七條、獎勵基金從機電罰款資金中提取,所有機電罰金應建立專項帳戶,不得挪為他用,處罰及獎勵每月公布一次。

  第二十五章 機電運行管理

  一、操作運行

  1、綜采操作運行

  綜采設備在生產或檢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凡發(fā)生以下事故:

  (1)、煤機司機出現(xiàn)一次斷扭矩軸罰責任司機50元;割壞伸縮梁一個罰款100元;采煤機無冷卻水生產發(fā)現(xiàn)一次罰司機100元;割壞機頭、機尾一次罰責任人100元;超截深生產每次罰100元;生產過程中拉壞電纜視情況每次罰款200至500元;生產過程中滾筒截齒缺少三至五個以上的每次罰款100元;掛壞電纜槽聯(lián)接板每次罰款100元;發(fā)現(xiàn)零部件落入系統(tǒng)一次罰款100元;缺油生產每次罰款100元;由于操作不當造成大型部件損壞的每次罰款200至500元;由于工程質量造成啞鈴銷、刮板、運輸鏈斷裂的根據(jù)事故情節(jié)的每次罰款200元至500元;嚴禁帶載啟動截割滾筒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元。

  (2)、支架工必須堅持“拉架不行人、行人不拉架”,因操作不當造成側護板、伸縮梁損壞每次罰款500元;蛇型段不按規(guī)定推溜罰款50元,造成其他設備配件損壞,按損壞程度罰款100元至1000元;初撐力達不到規(guī)程要求每架次罰款10元;拉架時損壞電纜及水管、水泵時根據(jù)情況每次罰款100元至500元。

  (3)、三機操作工因煤量大不及時通知煤機司機造成壓死運輸機每次罰款100元;工作面出現(xiàn)大塊漏矸必須及時處理,造成系統(tǒng)影響根據(jù)情況處罰100元至500元;斷單鏈每次罰款500元;斷雙鏈罰款500元至1000元,發(fā)現(xiàn)睡崗每次罰款100元。

  (4)、馬蒂爾司機造成機尾撕帶或滾筒卷毛邊的每次100元至500元;閉鎖不及時壓死轉載機每次罰款100元。

  (5)、控制臺電工應定時巡查設備,巡查不到位造成設備部件損壞每次罰款100元;過濾器堵造成供水不足影響生產每次罰款100元;液箱跑液每次罰款50元。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的每次罰款100元。

  2、運輸系統(tǒng)操作運行

  皮帶司機(崗位工)不及時停帶造成堆煤的每次罰款100元,造成事故影響生產的每次罰款200元至500元;運行中由于監(jiān)護不到位未及時發(fā)現(xiàn)處理毛邊,造成撕帶的每次罰款100元至500元;及時清理責任區(qū)內的浮煤,清理不及時的每次罰款50元,造成拉回煤皮帶跑偏磨托輥的每次罰款100元至200元;皮帶跑偏不及時調整的每次罰款100元;發(fā)現(xiàn)睡崗每次罰款100元。主系統(tǒng)造成撕帶事故的罰責任單位1萬元,相關責任人罰款500元。

  3、供電、供排水系統(tǒng)操作運行

  a、供電系統(tǒng)操作運行用電手續(xù)隨意接電的每次罰款500元,造成事故或影響生產的罰款1000元至5000元。

  b、供、排水系統(tǒng)操作運行無計劃隨意停水每次罰款200元,造成影響生產的罰款1000元至5000元;損壞管路的每次罰款100元,未及時匯報的罰款1000元至5000元;定期檢查管路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漏水及時處理,未及時處理每次罰款100元;

  二、設備檢修維護

  1、 各隊每天要有設備檢修計劃,并以書面形式給檢修人員下發(fā)檢修計劃,檢修完畢,檢修負責人要將檢修結果反饋隊內,填寫檢修記錄。檢修完畢匯報檢修結果。無書面檢修計劃的每次罰機電副隊長50元。隊長50元,檢修負責人未反饋檢修結果,未填寫檢修記錄每次罰款50元。綜采隊和運轉隊每天要向調度室及機電科上報檢修計劃。未向調度室匯報檢修計劃和反饋檢修結果的,每次每項各罰款值班隊干50元,檢修班長50元。

  2、各隊每旬要及時上報預防性檢修計劃,計劃必須及時、科學、合理,集中解決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未及時上報計劃的,罰機電副隊長或機電技術員50元。隊長50元,大型檢修計劃必須提前一旬上報礦有關單位和機電組,否則罰隊長和責任人各100元、單位1000元并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3、各隊要對所轄設備編制詳細的設備檢修周期表,表內要包括所有定期檢修的內容,并嚴格按照周期安排檢修工作。未編制設備檢修周期表的,罰機電副隊長或機電技術員50元。隊長50元。

  4、檢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三大規(guī)程,復雜的檢修工作和大的檢修項目要編制書面安全技術措施或書面安全工作程序。并嚴格貫徹執(zhí)行。無書面安全技術措施或書面安全工作程序的,每次罰機電副隊長或機電技術員50元。隊長50元。

  5、檢修工具必須齊全,并使用專用工具,各隊必須有相應各工種檢修配備工具清單,并按照要求配備到現(xiàn)場,在進行復雜的檢修工作和大的檢修項目時除編制書面安全技術措施或書面安全工作程序外還要列出檢修工具清單。檢修中必須嚴格按照清單配備使用,嚴禁隨意進行替代。機電組定期對各隊檢修工具是否齊全和合格進行檢查。沒有相應工種檢修配備工具清單,罰機電副隊長或機電技術員50元。隊長50元,在檢修過程中未按照工具清單使用,隨意進行替代的,罰檢修負責人和檢修工各50元。

  6、各隊要嚴格貫徹落實包機制度:

  (1) 建立以檢修工和操作工為小組的包機組,檢修工擔任包機組組長。未建立包機組的,罰機電副隊長、隊長各50元。

  (2) 操作工每班要將設備運行情況匯報隊內,并填寫設備運行情況反饋記錄。

  (3) 各隊機電管理人員和檢修人員每天要向操作人員及時了解設備運行情況,制定合理的檢修計劃。

  (4) 檢修工根據(jù)設備運行情況和檢修計劃,認真檢修和排除設備故障,無特殊情況必須完成每天計劃檢修項目。

  (5) 設備出現(xiàn)故障后,根據(jù)故障原因屬于責任事故的,要對包機組成員進行50-500元的罰款。

  7、檢修完畢必須對設備進行試運轉,檢修后設備出現(xiàn)故障的要對檢修人員根據(jù)情節(jié)嚴重罰款100-500元。

  8、運輸系統(tǒng)檢修后,必須等系統(tǒng)正常運轉后方可離開,否則造成事故影響的每次罰款100-1000元。

  9、各隊要認真落實點檢制度,認真填寫點檢記錄,發(fā)現(xiàn)點檢不認真或記錄填寫不規(guī)范每次罰款50元。

  三、事故故障處理

  1、 各單位出現(xiàn)機電事故后必須及時匯報調度室,調度室根據(jù)現(xiàn)場匯報的故障特征、發(fā)生地點、危害程度、初步的排除解決方法和時間,通知區(qū)隊干部和機電組相關業(yè)務員,各相關人員必須在半小時內到達隊部、辦公室(部件存放單位)。區(qū)隊干部和機電科相關業(yè)務員接到調度電話通知后半小時沒有到達相關地點者罰100元。各隊要提高故障出現(xiàn)后的響應速度。重大故障出現(xiàn)后機電負責人和包機負責人必須在1小時內到達現(xiàn)場組織處理。否則每次罰款100元。

  2、區(qū)隊若出現(xiàn)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等現(xiàn)象,除通報批評外對區(qū)隊值班干部200元的罰款。

  3、簡單故障班內不能處理的影響時間超過30分鐘,對于操作工每次罰款50元。

  4、綜采和主運系統(tǒng)每天設備故障影響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否則每次罰款500元,超過2小時每超1小時加罰500元。其他系統(tǒng)影響每月不能超過5個小時,否則對責任單位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

  5、發(fā)生一般機電事故,由各區(qū)隊(影響時間綜采及主系統(tǒng)在二小時內)自行組織追查,并將追查報告報機電科,無追查記錄罰機電副隊長、隊長各50元。發(fā)生綜采及主系統(tǒng)在二小時以上,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事故追查。

  6、綜采工作面出現(xiàn)大塊漏矸、鐵器必須及時處理,造成系統(tǒng)影響,將影響時間的70%記入綜采隊,并根據(jù)情況處罰500到5000元,將影響時間的30%記入運轉隊,根據(jù)處理情況將處罰金額的30%對運轉隊進行獎勵。

  7、專業(yè)化服務造成系統(tǒng)影響的將影響時間的50%記入事故單位。

  四、設備完好

  (一)、一般規(guī)定

  1、井下使用的設備,下井前必須經機電科主管設備檢查人員驗收并簽發(fā)入井合格證后,方可入井;無檢驗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的設備入井每臺罰:單位5000元、責任人500元。

  2、每發(fā)現(xiàn)一臺失爆設備罰包機人500元,罰單位5000元;一個月內出現(xiàn)三臺以上設備失爆,另罰所屬單位10000元,罰技術員、機電副隊長、隊長各500元。

  3、設備接線、安裝、移動搬遷,必須停電,并掛停送電標示牌。特殊情況必須帶電搬遷設備時,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報機電礦長、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罰責任人200元,罰單位1000元。

  4、安裝接線必須符合設備完好標準,有一處不符合標準罰責任人50元。

  5、設備三大保護必須齊全可靠,整定正確,一項不合格或缺一項保護者,罰責任人200元,罰機電技術員、機電副隊長各200元。

  6、檢漏繼電器,煤電鉆綜保、照明綜保的各項保護齊全可靠、現(xiàn)場必須有試驗記錄,現(xiàn)場檢查試驗發(fā)現(xiàn)一項不合格或缺一項保護者,罰責任人100元,罰機電隊長、機電技術員各50元。

  7、防爆設備的防爆面及轉動部位,并應按期更換防銹油,以確保防爆面干凈和轉動靈活、無銹跡,凡不合格者罰:包機人100元。

  8、發(fā)現(xiàn)電纜有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破口漏芯線者,發(fā)現(xiàn)一處罰包機責任人500元,罰單位5000元。

  9、凡用銅、鋁、鐵絲等替代熔絲者,罰包機責任人300元。

  10、礦燈必須按時交回充電,凡當班升井無故不交者,一次罰責任人50元,礦燈房要嚴格執(zhí)行安規(guī)要求,入井的礦燈不完好或紅燈,每發(fā)現(xiàn)一盞紅燈罰燈房100元,發(fā)現(xiàn)不完好礦燈,罰責任人50元。

  11、每臺設備應有責任牌和檢查整定標志牌、完好牌、設備入井防爆合格證;每缺一項罰包機責任人50元。(五小電器應有責任牌和入井防爆合格證、完好牌)

  12、設備頂部有淋水而不采取防范措施者,發(fā)現(xiàn)一處罰款機電隊長100元。

  13、電纜吊掛合格率未達到95%以上者,罰款責任單位3000元。

  14、井下電氣開關必須上臺架,一臺不上臺架罰包機責任人100元。

  15、凡幾個單位共用的供電電源或電纜,發(fā)生漏電后,應互相配合,積極排查故障。若互相推委,造成停電停工,罰事故單位1000元,責任人200元。

  16、井下使用的電纜不得盤圈使用,必須按規(guī)定吊掛,否則罰款300元,采煤機或機組拖曳電纜除外,但盤圈電纜溫度不得超過65攝氏度,否則罰單位1000元。

  17、高壓操作人員停、送電不辦工作票或不按規(guī)定驗電、放電者,罰責任人300元,罰款責任單位1000元。

  18、井下設備接地(包括主接地,輔助接地、局部接地極)必須附合《煤礦安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和完好標準,有一處不符合,罰單位1000元,罰責任人100元。

  19、 外委單位井下施工用電,必須辦理用電手續(xù),否則每次罰款1000元,地面用電每增加2.5KW以上負荷,用電單位必須到機電科審批,否則罰單位1000元。

  20、嚴禁隨意切割電纜,否則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單位500元。

  21、各單位用電必須有供電設計及供電系統(tǒng)圖、設備布置圖,并報機電科審核,無供電設計及供電系統(tǒng)圖、設備布置圖,每次每項罰機電技術員100元,罰機電副隊長100元,罰隊長100元;未經審核的,每次每項罰機電技術員50元, 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

  22、生產過程中供電設計及供電系統(tǒng)圖、整定值應隨時調整,設計不合理及整定與實際不符,發(fā)現(xiàn)一次罰技術員100元,罰機電副隊長100元。

  23、新施工單位倒系統(tǒng)(搬設備)因車輛運輸造成設備或電纜、水管損壞者,據(jù)情節(jié)輕重罰單位500—10000元,罰責任人200-500元。

  24、綜采搬家倒面設備運轉后、系統(tǒng)所接電源、變壓器、開關接線盒必須符合完好標準,否則出現(xiàn)失爆一處處罰:每項罰責任人200元,機電技術員50元,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未按上述工序操作出現(xiàn)設備和人身事故,將嚴肅追查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25、電壓在24伏以上(電流30毫安以上)電纜破口冷補必須符合標準,不同型號電纜進行冷補連接,一處不合格處罰包機人100元,罰機電副隊長50元。

  26、高壓水管、皮帶保護、通訊電纜快速插頭用鐵線代替U型銷的每個罰款責任人50元,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

  27、礦已提供專用風機供電變壓器的單位私自接入其它負荷或風機監(jiān)測、監(jiān)控未接入專用變壓器的每查出一處處罰:單位3000元、罰技術員、主管副隊長200元、隊長200元;

  28、原設計的各項保護甩掉不用或不能恢復的不及時查出并修復者每次罰罰責任人200元,機電技術員100元,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

  29、各注油口內不清潔有雜物、液壓、潤滑油位低查出一次處罰:包機人100元,主管機電副隊長50元。

  30、設備、小型電器、電纜的標志牌標注與實際不符,不標注和小型電器檢查牌無檢查記錄的每次罰責任人50元。其它人員代替責任人填寫檢查記錄檢查出問題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31、現(xiàn)場油脂存放點應標明油脂標號、在用油桶有放油閥門、有專用加注工具、有潤滑圖表、有一個沙箱兩個滅火器、油桶清潔衛(wèi)生、有防塵防淋水措施。一處不合格罰:罰責任人100元,機電技術員50元,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

  32、井下電纜全部采用不延燃電纜,消滅不合格接頭,發(fā)現(xiàn)一處不合格接頭或使用與實際電壓等級不相符的接線盒,罰責任人50元,機電技術員50元,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

  33、采掘設備的拖曳電纜在運行中應有保護措施,否則造成電纜損壞(破口),每處罰責任人100元,罰隊長100元、跟班隊長100元、。破損頭不得超過3個,若達到3個必須及時升井熱補處理,費用由隊里自負,不及時更換者每次檢查處罰單位2000元。

  34、設備、電纜執(zhí)行領用和注銷制度,領用必須有出庫單,設備、電纜回收后必須有回收單,回收單必須在當天調度會前交機電科相關人員消帳,回收單中備注一欄標明完好狀況,機電科根據(jù)完好狀況按制度進行獎罰,回收完好狀 況主要包括設備、電纜完好保存狀況、設備、電纜編號,否則一項罰機電技術員50元,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100元。

  35、主要配電硐室必須按硐室標準化要求設置:有照明燈、有上鎖的護攔、有警示牌、硐室標志牌、有“線路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牌、有試驗保護記錄、有供電系統(tǒng)圖缺一項罰:罰責任人50元,機電技術員100元,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

  36、皮帶保護及沿線保護未按要求吊掛(松動)跑偏、堆煤、聯(lián)瑣、速度、有一項不合格;罰:責任單位3000元、包機人100元,主管負責人200元。

  (二)、其它

  1、凡電機燒毀,經事故追查明確責任后,罰責任單位20元/千瓦,責任人5元/千瓦。

  2、凡通知升井檢修的設備,三日內不送修,每天每臺罰機電副隊長100元,罰隊長100元。

  3、凡損壞或送修設備必須說明設備狀況及存在問題,及時辦理回收入庫手續(xù),否則每臺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

  4、凡在搬運安裝過程中碰壞設備的,按情節(jié)每臺處罰責任人

  50-300元,罰機電副隊長50-200元,罰隊長50-100元。

  5、檢修設備嚴禁拆套使用,如特殊情況需由機電主管及以上領導批準,在機電科登記,并要求按期恢復,否則電氣設備拆套罰責任人50元,機電技術員50元,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

  6、每月15日前根據(jù)采掘計劃報下月設備、電纜、配件計劃和加工件計劃,遲報一天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材料員50元。

  7、機械設備的旋轉部位必須加防護罩,否則罰機電副隊長100元,罰隊長100元。

  8、設備必須定期加注和更換合格的潤滑油潤滑脂,根據(jù)油脂化驗報告結果,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更換油脂,并作記錄,未安要求更換的處罰機電副隊長100元,罰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9、設備各部緊固件必須齊全、緊固,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一臺不合格罰責任人50元。

  10、主膠帶機、順槽皮帶機、溜子機尾正常情況嚴禁在煤泥水、積貨中運行,否則每處罰隊長100元。

  11、運行中的皮帶要加強維護,及時清理機頭、機尾架上的浮煤,不跑偏(上皮帶不灑煤,下皮帶不磨機架),不打滑,確保托輥轉動靈活,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一處跑偏,現(xiàn)場又無人處理的,責任人100元,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有一個托輥不轉動或少一個托輥罰責任人10元/個。清煤不及時,造成回煤拉入驅動部和儲帶倉及沿線的、一次罰責任者100元。

  12、礦車(平板車)、絞車、鋼絲繩等的連接裝置一處不合格,缺卡軌器者罰責任人100元,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

  13、皮帶件回收數(shù)量不夠,按原值對回收單位進行罰款。

  14、現(xiàn)場物料碼放不整齊每處檢查罰當班副隊長50元,責任人100元。

  15、井下現(xiàn)場備用油管、高壓液管未包扎封堵者,罰責任人100元/根,機電副隊長50元/根,罰隊長50元/根。

  16、區(qū)隊在小修車間領用變壓器、開關等必須當場通電試驗一次未試驗和未開設備入井檢驗合格票者;罰:單位機電負責人100元,單位200元。

  17、現(xiàn)場檢查發(fā)現(xiàn)變壓器、開關、設備觀察窗玻璃破損每發(fā)現(xiàn)一處;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包機人100元。接到隱患通知單未即使處理加倍處罰。

  18、凡是用鐵絲代替油管、液管接頭銷子(U)的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一處(一個頭)罰責任人50元。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

  19、嚴禁運煤車、鏟車、梭車超載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責任人100元、隊長50元。

  20、綜采隊工作面無特殊地質構造斷運輸機、轉載機刮板(壓條)造成斷鏈和斷刮板影響生產每次(每個刮板斷)罰:包機責任人100元、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處罰責任單位1000元。

  21、各隊必須有符合實際的供電系統(tǒng)圖,運輸系統(tǒng)圖,供排水圖,巡回檢查圖及各機電硐室必須張掛的有關圖紙,系統(tǒng)發(fā)生變化更改上報機電科,每缺少一項或有一處與實際不符的罰機電技術員100元,罰機電副隊長50元,罰隊長50元。

  22、設備必須有檢修記錄(工單)、繼保整定、保護試驗記錄、設備潤滑記錄,油質化驗報告及公司、礦規(guī)定的有關記錄,內業(yè)檢查少一種罰機電技術員100元,罰機電副隊長50元、包機責任人50元。

  23、區(qū)隊必須設兼職設備、電纜管理員,建立本部門的使用臺帳,每月25日前由機電負責人匯總上報礦機電科,凡未建帳或不及時上帳的,每次罰機電技術員50元,罰機電副隊長50元。

  24、凡各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以書面形式上報機電科,機電科負責答復解決,未及時答復的,每次罰業(yè)務部門相應主管50元。否則,檢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由單位(區(qū)隊)負責。

  25、主要供排水泵(45KW及以上)必須裝設壓力表或壓力傳感器,并確保靈敏可靠,不裝或失靈的,每一處罰責任單位500元,機電技術員50元,機電副隊長50元,包機人50元。

  26、凡因排水不及時造成水淹設備或影響生產,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處單位100—1000元,造成設備損壞的,根據(jù)設備情況另作處罰;積水深度超過200mm,長度超過5m的,罰責任人50元,機電副隊長50元,隊長50元。

  27、水管閥門嚴禁跑、冒、滴、漏。若發(fā)生水管跑水未及時處理的罰責任人50元,機電副隊長50元,隊長50元。

  28、因供水管嚴重漏水或閥門未打開影響生產的每次罰責任人100元,機電副隊長50元,隊長50元。

  29、 每次檢查,凡無隊干陪檢的單位一次罰隊長50元。(參檢人員必須帶工具以便開蓋檢查)

  30、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和隱患以三聯(lián)單的形式下發(fā)單位或區(qū)隊一聯(lián),需要罰款的按照要求開具罰款單。被罰單位自 收到單據(jù)后,無特殊情況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處理,加倍處罰,機電副隊長50元,隊長50元。凡上級部門查出的問題按規(guī)定處罰。

  31、外委單位噴漿必須把管、纜、設備保護好,噴過后要把水泥漿清理干凈,凡有一根水管或5米以上電纜未清理干凈的,罰施工單位 100元,一臺設備未清理干凈罰款100元;整條巷道或100米以上管、纜、設備未清理罰施工單位 1000元-10000元。

  32、變、配電點的責任單位,對該點的設備、電纜負完全責任,外單位接電源必須到機電科辦理用電手續(xù),由供電主管審批后,指派責任單位負責接線。未經批準礦內區(qū)隊內與外委隊私自增加負荷每千瓦;罰雙方各100元。

  33、所有下井車輛撞壞水管、電纜者,一次罰責任人200元,撞壞后不主動通知調度,經查出后視情節(jié)輕重罰責任單位1000—10000元。

  34、綜采工作面使用的乳化液配比必須達到要求,凡不符合要求者,每次罰單位500元,隊長50元

  35、公司、礦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罰款在5000元以上隊干部及責任人共同承擔10% 剩余部分隊內承擔;罰款在5000元以下隊干部及責任人承擔20% 剩余部分隊內承擔。

  五、獎勵

  1、對于在標準化及機電安全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的單位、班組和個人按礦有關規(guī)定應給予獎勵。

  2、機電設備完好獎勵:

  (1)當月本單位無失爆,獎勵本單位機電負責人200元。

  (2)月度機電綜合評分達到95分及以上的,獎單位1000元。

  (3)在公司機電專項檢查中,本礦在公司排名前3名,獎勵迎檢單位各1000-2000元。

  (4)全年機電專項檢查及機動檢查,綜合評比(達到礦評分要求),排名第1名獎勵5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2000元。

  (5) 在日常維護檢修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重大隱患的個人獎勵500-1000元。

  3、綜采工作面使用的運輸機鏈未出現(xiàn)斷鏈事故按以下進行獎勵:

  (1)、新鏈過煤500萬噸不斷鏈獎勵1萬元,每增加200萬噸,獎勵1萬元。

  (2)、舊鏈回采量在100萬噸以下的工作面采完該面未發(fā)生斷鏈的一次性獎勵5000元,回采量在200-400萬噸以下的工作面采完該面未發(fā)生斷鏈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

  4、煤機電纜在使用中未出現(xiàn)損壞事故的按以下進行獎勵:

  (1)、2000米以上的工作面采完不出現(xiàn)電纜事故的一次性獎勵2000元。

  5、主運系統(tǒng)全年不出現(xiàn)撕帶事故一次性獎勵運轉隊1萬元。

  6、高壓供電系統(tǒng)季度不出現(xiàn)供電影響事故,獎勵1000元。

  7、供排水系統(tǒng)本季度不出現(xiàn)供排水影響事故,獎勵500元。

  8、變電所高低壓供電設備季度不出現(xiàn)供電運行事故,獎勵500元。

煤礦安全網(http://getpedicuristjobs.com)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