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條礦井每年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制定瓦斯、煤塵等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每季修改一次,并下發(fā)到井下各有關單位,傳達到每一名員工,經考試合格,方可下井。
第五十五條每月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有關人員召開一次“一通三防”通風例會,并制定處理措施,上報集團公司。
第五十六條通防隊必須按規(guī)定配齊專職瓦斯檢查員,進行瓦斯檢查,杜絕瓦斯超限作業(yè)。
第五十七條通防隊必須保證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及其斷電裝置的完好性,保證工作正常,報警、斷電靈敏可靠,發(fā)揮作用。
第五十八條通防隊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配備專職測塵員進行粉塵監(jiān)測??偡蹓m濃度,每月測定2次或者采用實時在線監(jiān)測,呼吸性粉塵濃度每月測定1次;粉塵粒度分布及粉塵中游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一次,SiO2含量在變更工作面時也必須測定1次。
第五十九條各施工單位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相關標準完善各類防塵設施,保證防塵設施齊全,靈敏可靠,使用正常,并及時清掃、沖刷煤塵,杜絕煤塵堆積。
第六十條通防部、通防隊必須保證礦井通風系統穩(wěn)定、合理,各用風地點達到風量充足,符合要求,杜絕無風、微風作業(yè)。
第六十一條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杜絕電氣設備失爆現象。
第六十二條下井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嚴禁攜帶煙火和穿化纖衣服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