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防滅火意識,積極組織學習防滅火知識,積極推廣使用新技術。防滅火人員要定期培訓,熟練掌握各類設備的操作技術和維修技術。
二、礦井必須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并設支管和球閥,管路安裝必須符合要求。
三、必須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庫和消防水管,消防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定期檢查和更換。消防水管可與防塵水共用一路,但三通球閥的設置要符合防滅火的需要。
四、回采工作面和機電硐室必須按措施配足、配齊滅火器材。
五、必須按規(guī)定將煤樣送有資質單位進行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鑒定結果報省級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煤炭管理部門。
七、回采工作面結束后,必須在45天將通至采空區(qū)的所有連通巷道全部封閉。密閉質量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八、采空區(qū)密閉后,要定期檢查密閉內外的氣體情況和密閉墻體,建立采空區(qū)管理臺帳,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九、所有防滅火設備必須定期檢修,保證設備時時處于完好狀態(tài)。
十、井下任何人員發(fā)現火情,都要及時滅火,并迅速匯報調度室,不得隱瞞、虛報。對氣體檢測數據要準確,不得誤測誤報,檢測數據上報要及時。
十一、健全各類防滅火設備管理、操作、記錄臺帳,并實現微機化管理。
十二、定期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召開礦井防滅火會議,總結部置防滅火工作,做到超前預防。
十三、對于不符合本有關規(guī)定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