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煤礦事故防范意識,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使礦井遇供水施救系統(tǒng)事故時避免發(fā)生混亂,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響程度,提高調度監(jiān)控中心值班人員處理災害事故的應變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1、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總指揮:礦長(礦長未到場時,值班領導負責指揮)
副總揮:機電副礦長、總工、安全、生產副礦長
成員:調度主任、安全檢查科科長、各采、掘、機運隊隊長和跟班人員,綜合管理部部長、能源物資部部長
2、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任務
對井上、井下發(fā)生供水施救系統(tǒng)故障時,必須在較短時間內恢復并正常投入使用。
3、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職責。
(1)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管理和組織。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知識培訓。
(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人、財物的組織和調配。
(4)負責物資的管理。
4、程序
(1)調度值班員接到發(fā)生故障時,由領導小組、副指揮長(機電副礦長),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斷,制定解決方案。
(2)凡被通知的單位和人員都應作好一切恢復供水施救系統(tǒng)的人力、物力的準備工作,聽候安排。
(3)調度員隨時向總指揮匯報處理的進展情況。
(4)供水施救系統(tǒng)維修工必須服從調度指揮。
(5)事故處理完畢后,各采掘機運隊積極組織人員恢復正常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