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管理制度——設備內部維修管理
1、機電部是礦井設備管理的主管部門,對礦井機電設備維修統(tǒng)一管理。
2、工作面、掘進迎頭撤出的以及日常更換下來的機電設備必須到相關維修單位處卸車,或按設備管理組要求交到指定地點卸車,升井的機電設備必須在24小時內卸車上交,辦理相關手續(xù),不得脫延,不得壓車。否則,每脫延一天罰款200 元,維修單位不得拒收,否則因設備無法及時進行維修而影響生產(chǎn),每次對維修單位罰款500元。
3、設備維修前的驗收。設備進入指定修理車間后,機電部設備管理組、使用單位、維修單位共同進行現(xiàn)場驗收,對損壞丟失的部件逐一登記,三方簽字后一式三份,對丟失的部件,按其原值的2 倍對使用單位進行罰款處理,對損壞的部件認真分析,視情況進行處罰。
4、維修單位要嚴格按照機電設備維修范圍分工開展維修工作,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對于規(guī)定范圍之外的維修工作,由機電部統(tǒng)一安排,被安排的單位必須無條件接受,否則,每拖一天罰款200元,并因此影響生產(chǎn)造成的后果由該單位負責。
5、設備維修質量標準:機電設備維修要嚴格按照《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設備維修要保質保量,禁止野蠻操作,亂敲亂砸,如因此造成設備、配件損壞,對維修單位按損壞設備、配件原值的2倍罰款。
6、設備出廠的驗收:設備維修好,可以出廠使用時,由維修單位向機電部提交驗收申請,機電部牽頭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xiàn)場驗收,嚴把質量關。對驗收過程中提出的問題,由維修單位在下井使用前全部處理完畢,不得帶病入井,否則,每條問題對維修單位罰款100 元,并由維修單位負責下井處理,所造成的后果,由維修單位負責。設備驗收工作必須在機電部規(guī)定的維修日期之內完成,否則每拖一天罰款 200元,并因此對生產(chǎn)造成的影響由維修單位負責。設備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單,經(jīng)多方簽字后,做為該設備維修費用定價的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