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礦長
1、必須每月主持研究一次“一通三防”工作,并保證這一工作所需的人、財、物。
2、每月定期組織安質環(huán)部、通風隊、生產技術部、機電維修部及其它各有關部門檢查“一通三防”工作的進展和通風安全情況。
3、對“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必須及時指定專人限期處理,過期不處理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總工程師
1、全面負責“一通三防”技術業(yè)務管理工作。
2、必須每月定期召開一次通風例會。
3、直接領導“一通三防”工作。
4、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實施、檢查“一通三防”工作的計劃、作業(yè)規(guī)程、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 三、生產副礦長
1、負責采掘過程中“一通三防”工作,并對其負全面責任。
2 、監(jiān)督檢查各采掘隊、運輸隊貫徹執(zhí)行“一通三防” 的情況。
3、教育和指導全礦職工愛護和正確使用井下的通風設施。 四、機電副礦長
1、對全礦井機械電器設備及供電系統(tǒng)的完好負全面責任。
2、保證通風設備的質量和標準,保證礦井通風設備的正常運轉。
3、教育全礦職工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4、堅決消滅引爆火源和不合格、不防爆的電器設備入井。 五、安全副礦長
1、對“一通三防”工作負有監(jiān)督、檢查、實施的責任。
2、積極參與“一通三防”工作的計劃、措施、規(guī)程的審查,并監(jiān)督其工作的落實情況。保證全礦井通風安全,杜絕事故隱患的存在和重大事故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