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須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時必須預留的煤(巖)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內容。必須根據探明的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須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時必須預留的煤(巖)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內容。必須根據探明的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在揭露老空時,必須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只有經過檢查,證明老空內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等無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
【解讀】本條是關于探查或揭露老空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的規(guī)定。
老空區(qū)內長期不通風、不排水,屬不安全區(qū)域。老空區(qū)內可能因巖層滲漏水而積存大量的水;可能因老空區(qū)漏網,使有自然發(fā)火煤層的煤炭自燃,煤炭自燃使老空區(qū)升溫,并產生和積存大量有毒有害氣體,老空區(qū)內煤巖體內的瓦斯及有害氣體不斷釋放并積存起來??傊?,老空區(qū)可能存在著水、火、瓦斯等嚴重事故隱患。
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須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措施中應包括接近老空時掘進巷道與老空之間的煤(巖)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內容。根據探明的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在向老空區(qū)打鉆探查的過程中,當鉆孔接近老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工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限,必須立即停鉆、斷電、撤人,并報告礦調度室,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在探明老空區(qū)情況后,在揭露老空時,必須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防止情況發(fā)生突然變化而發(fā)生事故。只有經過檢查,證明無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
1980年11月,某縣小煤礦與老巷穿透時,明知老巷有積水約400m3,既不探水前進也沒有其他安全措施,最后在兩巷相距0.6m時,煤柱被鼓開,承壓水突出,淹沒采區(qū)下山,造成事故。
1995年8月15日,某礦西翼四煤上山+87m水平發(fā)生透水事故,死亡16人。事故原因是該礦領導得知西翼四煤上山附近積水嚴重的通報后,未安排探查措施,更未果斷撒人,反而安排工人冒險作業(yè)。當3個民工在工作面架設支架時,距離工作面以下3m處,從鄰礦突然發(fā)生巖體崩潰透水過來,除本礦受淹外,又涌入另外二個礦,致使井下作業(yè)的16名民工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