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D —Ⅰ、Ⅱ型石膏灌注機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G D —Ⅰ、Ⅱ型石膏灌注機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GD —Ⅰ、Ⅱ型石膏灌注機是煤礦井下構筑石膏密閉墻和石膏防爆密閉
墻用以封閉火區(qū)或采空區(qū)的專用設備,亦可用來灌注泥漿、粉煤灰漿、石灰水
直接滅火。
2.石膏灌注機必須設有存放倉庫,避免風吹、日曬、雨淋,并設專人管
理,每月定期維修、保養(yǎng)。主機、附屬設備、配件,必須造冊、建卡、登記。
領用和交回設備,必須辦理登記手續(xù)。設備使用和維修保養(yǎng)情況必須有記錄。
3.石膏灌注機必須由經(jīng)過專門培訓的成建制救護小隊操作使用。小隊人
員不應少于7 人,其中小隊長(或指揮員)1 人、司機1 人、石膏裝料員2 人、
軟管檢查員1 人、密閉灌注質(zhì)量檢查員1 人、密閉灌注堵漏員2 人。
4.構筑石膏密閉的救護隊員,必須佩戴面罩式氧氣呼吸器(如在新鮮風
流中工作,應在開機時佩戴),以防止石膏粉呼吸到人的肺部影響健康。如無
面罩式氧氣呼吸器應佩戴眼鏡,以防輸漿軟管破裂,石膏漿傷害眼睛。為防止
石膏粉腐蝕皮膚,操作人員應穿好內(nèi)衣、圍好毛巾、戴好手套。
5.在機器搬運過程中應注意防止碰撞。在低窄巷道中搬運時,應將壓力
表、漏斗等易碰撞件卸下,到達指定地點后再行組裝。長途搬運時,應將主機
及輔助設備裝箱,以防機件丟失和損害。
6.石膏灌注機安設位置,應根據(jù)構筑密閉墻的位置來確定。在無爆炸危
險條件下構筑密閉墻時,石膏灌注機應設在距密閉墻較近的地點,其巷道斷面
不應小于4 米2 。為了便于操作,應盡量將機器安設在巷道斷面大、支架良
好、底板平坦、風速較小的新鮮風流地點;在有爆炸危險時,為了保證施工人
員的安全,可以選擇在距密閉墻(或防爆墻) 較遠的地點,但不能超過設備最
大的輸送能力(GD —Ⅰ、Ⅱ型灌注機最大輸送距離為150 米,輸送高度為10
米)。灌注機應水平安設,在傾斜巷道中安設應搭設平臺。7.礦井發(fā)生火災時會產(chǎn)生大量可燃性氣體(再生瓦斯),為了防止可燃性
氣體爆炸,石膏灌注機及其輔助設備(如開關、變壓器、接線盒、控制器等)
必須是防爆型的,并在安裝使用前應進行防爆檢查。
8.石膏灌注機在使用前,應對提供的水源進行流量、壓力、水質(zhì)測定。
其流量不應小于10 米3/小時,壓力不應低于9.8 ×104 帕,并保持穩(wěn)定。水質(zhì)
應用試紙進行酸堿度測定,呈中性或微酸微堿性并無沉淀物和雜質(zhì)的水方可使
用。
9.石膏粉應選擇強度高、雜質(zhì)少(硫酸鈣含量在80 %以上),粒度在120
目以上,攤開直徑大于280 毫米的白色熟石膏粉。新出廠的石膏粉,初凝時間
不應超過5 分鐘(水溫為20 ℃),超過5 分鐘的石膏粉則質(zhì)量較差,不能使用。
現(xiàn)場使用的石膏粉,初凝時間應在15 ~20 分鐘之間。新出廠的石膏粉,應在
倉庫存放1 個月后方可使用,以減緩初凝時間。如急需使用,應適當添加緩凝
劑,以防止石膏漿在輸送管路中凝固,造成輸送困難。
10.石膏粉與水的配合比應控制在0.6 ~0.7∶1 (體積比),不允許為了增
加輸送距離而增大水分,造成密閉強度降低。特別是在施工防爆密閉墻時,更
應嚴格控制配合比。
11.密閉墻厚度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
(1) 普通密閉墻:
C =0.0937S
式中C ———密閉墻最小厚度(米);
S ———包括掏槽部分的巷道毛斷面(米2)。
(2) 石膏防爆墻:
石膏粉用量按每立方米石膏密閉墻使用1 噸石膏粉計算。
12.構筑石膏密閉墻應盡可能選擇在圍巖穩(wěn)定、無斷層、無破碎帶、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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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礦井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中壓力,且巷道斷面較小的地點。構筑石膏密閉之前,應清除巷道內(nèi)的堆積物
和存放物,拆除巷道支架,圍巖必須掏槽、見硬幫、實底、實頂。構筑防爆密
閉墻,因時間緊迫,可以不拆除巷道支架,也可以不掏槽,但防爆墻建好后,
應采取減少漏水的補救措施。
13.構筑石膏密閉墻必須修建兩道木板閉(兩道閉之間距為石膏密閉墻的
厚度。2 個板閉的內(nèi)側要全部用纖維布訂滿,并用板條封嚴。在外側板閉上應
留1 個觀察孔(供檢查員觀察灌注情況)。板閉四周不應留有漏洞。在灌注前,
需檢查巷道四周掏槽部分不得殘留纖維布。灌注管和排氣管應安裝在外側板閉
最高處。根據(jù)實際需要安裝的惰氣灌注導風筒,采取氣樣管,消火管等,均應
在灌注前安裝好。
14.石膏灌注機安裝好后,在灌注前,應進行調(diào)試。首先接通電源、水
源、鋪設好輸送軟管后使設備運轉。電動機起動正常后,打開供水閥,開到最
大位置,并觀察輸送軟管送水情況。發(fā)現(xiàn)供水不正常應進行調(diào)整,發(fā)現(xiàn)軟管扭
曲、漏水應進行整理或更換。當水達到密閉處后,打開主機出料口的三通閥,
關閉通向輸送軟管的閥門,使水從三通閥口流出。開始灌注石膏漿。首先從漏
斗處倒入石膏粉,然后,逐漸調(diào)小供水量,觀察從三通閥口流出的石膏漿,當
配合比達到要求,應停止調(diào)整供水閥。這時,可以開始灌注,即打開輸送軟管
閥門,關閉三通閥,使石膏漿沿軟管輸送到密閉墻。
15.石膏漿開始灌注后,應隨時觀察灌注情況。如石膏漿中水分過大,應
逐漸調(diào)整,切不可突然減少供水,以防輸送困難,造成管路堵塞。石膏粉要及
時供給,不得間斷。漏斗內(nèi)不得有存留量,以保持石膏漿配合比穩(wěn)定。灌注過
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木閉墻有漏洞,石膏漿流出,應及時封堵。當石膏漿灌滿密閉墻從
排氣孔流出時,應繼續(xù)灌注1 至2 分鐘,使石膏漿能更好地接頂,然后再拔出
灌注管,堵住排氣管。
16.為了防止石膏漿在輸送管路中凝固,開機后,不得隨意停電、停水、
停機。由于故障而停電、停水、停機,如不能立即開機,應迅速拆下輸送管,
將石膏漿從管路中倒出,并用水沖洗機內(nèi)及管路中的殘存石膏漿。
17.密閉建成后,應通知裝料工停止加入石膏粉,開大供水閥,沖洗灌注
機及輸送軟管,待清凈后,方可停機,撤出設備。18.石膏密閉墻灌注工作結束24 小時后,應拆除外板閉墻,觀察石膏密閉
成型情況。如有漏洞、裂紋,應用和好的石膏漿封堵。對于圍巖有漏風裂隙,
可在圍巖中打小直徑鉆孔,采用小型泥漿泵,將池槽中用1∶1 (石膏粉與水)
的配合比混合好的泥漿,用軟管注入到鉆孔內(nèi),達到封堵裂隙。泥漿泵的壓力
應大于0.5 兆帕,以使石膏漿能沿著較小裂隙流動,達到較好的封堵效果。
19.石膏灌注機使用后,應放回倉庫存放。在存放之前,應對設備全面檢
修,并對易銹蝕部件吹干后,擦拭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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