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配備消防器材設置,消防設施是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的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是適量、適用、合理。
2)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點放置,定期檢查,始終保持良好備用狀態(tài),發(fā)現(xiàn)人為的損壞,按其價值50%予以處理。
3)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qū)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jīng)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4)消防器材由安全科統(tǒng)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jīng)安全科指定專人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后方可入庫,并要有準確的臺帳。
5)各消防器材一律由安全科領發(fā),任何個人不予辦理。
6)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更新,并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換的滅火器必須申報,由安全科統(tǒng)一管理。
1)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jīng)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2)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jīng)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3)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試驗一次。
4)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5)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6)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1)各類物資倉庫、重要機房屬礦區(qū)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jīng)許可不得入內,執(zhí)行出入登記制度。
2、入庫人員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火種。庫內禁止吸煙,未經(jīng)安全科批準,禁止在庫外照相、繪圖,庫房門口、墻上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牌。
3)機房、庫房禁止動火,如因檢修需要動火焊補時,需經(jīng)安全科批準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4)重要機房、庫房工作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guī)程認真操作,并經(jīng)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
5)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重要機房、庫房工作人員要懂得消防知識,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保養(yǎng),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6)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清除。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jīng)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7)因生產(chǎn)需要的爆炸器材必須按公安消防部門規(guī)定設炸藥庫存放,炸藥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8)庫房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9)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
10)井下應當保障安全出口暢通,按照《礦井災害計劃及處理計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4、防火檢查,安全科和保衛(wèi)科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好)。
4)消防安全重點人員在崗情況。
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補救。
5、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礦井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全員培訓時對每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