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隱患,有效防范事故的發(fā)生,確保礦井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隱患定義
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規(guī)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安全隱患分級
1.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較大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
2.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xiàn)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3.較大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分三級管理,一級是指可能導致工傷事故發(fā)生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管理上的缺陷等;二級是指可能導致1人以上3人以下重大隱患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管理上的缺陷;三級是指可能導致3人以上重大隱患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三、安全隱患掛牌督辦規(guī)定
1.凡被確定為較大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實行安全隱患掛牌督辦、跟蹤落實制度。掛牌督辦實行分級管理,按照規(guī)定,一般安全隱患由安檢科掛牌,安檢科進行督辦,較大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由安檢科或集團單位安檢科掛牌,安檢科進行督辦。
2.凡被查出重大安全隱患,安檢科必須當即下達指令文書,要求限期整改,并抓好整改的跟蹤落實。
3.需掛牌督辦的較大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安檢科必須以書面形式(內容包括重大安全隱患名稱、情況簡介、可能造成的后果、擬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標等),匯總后及時報集團單位安全生產部。
4.經安檢科組織確認的重大安全隱患單位,由安檢科對事故隱患所在單位掛“重大安全隱患單位”警示牌,實行掛牌督辦,并按月對整改進展情況進行通報。
四、安全隱患跟蹤落實規(guī)定
1.凡被掛牌的重大安全隱患隊組,在整改期限內,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對照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確保事故隱患得以及時消除,做到防范于未然。
2.重大安全隱患單位的隊長或主管領導,應加強隱患整改的協(xié)調和督查,促其落實整改措施。
3.整改完畢的安全隱患單位,由安檢科進行督查驗收,經驗收確認合格后,及時反饋于安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