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備保護試驗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相關規(guī)定,及時發(fā)現設備各種保護存在的問題,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二、值班人員對管轄范圍內的設備按照規(guī)定進行保護試驗,檢驗各種保護是否完好、靈敏、可靠。
三、對設備保護試驗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試驗人員要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和運行方式。
四、保護試驗應提前向機運科領導請示同意后方可進行,不得隨意試驗。
五、對保護試驗不合格的要及時處理和分析原因,如不能現場處理的及時匯報機運科分管領導,安排人員進行處理,嚴禁帶病運行及甩保護運行。
六、試驗完畢后,對保護試驗的項目和結果必須要記錄清楚,并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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