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每年末,人力資源科完成全礦的定編、定崗和定員工作。一般在年底前人力資源科根據生產崗位需要、礦技術崗位余缺情況編制各工種及大中專畢業(yè)生需求計劃,經礦領導審核后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一) 定編、定崗、定員堅持以下原則:
一是因事設崗的原則,實現“人、崗、事”三者之間的合理匹配,讓合適的人在合適的崗位上,充分發(fā)揮其積極性、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
二是優(yōu)化工作流程的原則;
三是規(guī)模和效益相結合的原則。
(二) 定編、定崗、定員的主要內容有:
定編,即明確本單位的組織結構和人員編制。定編的基本目標是通過對礦井經濟效益和規(guī)模的分析,確定礦井人員編制總量,從而達到對人員編制實行科學的動態(tài)管理,為礦里優(yōu)化勞動力管理提供科學、有效的依據。
定崗,即明確本單位需要設立什么樣的崗位。定崗的基本目標是建立科學合理的職位體系,實現職責覆蓋無交叉、無空白,工作飽滿,相互協(xié)作。
定員,即明確保持崗位正常運轉需要的人數。定員的基本目標是根據崗位職責要求和人員編制計劃來確定適合該崗位的人員任職要求及數量。
(三) 在編制設置具體崗位需求計劃時,必須明確具體崗位的能力標準,重點考慮崗位的能力要求、重要性、風險程度等要素,具體人員準入崗位能力標準規(guī)定如下:
文化程度及工作經歷條件:
1.礦區(qū)隊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有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yè)中專以上學歷和從事煤礦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經歷,經正規(guī)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擔任。
2.從事技術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具有井下工作一年以上的經歷。其中,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具有從事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經歷。
3.新畢業(yè)的大中專學生,至少應在生產一線鍛煉1年以上,才能從事技術和管理工作。
4.礦業(yè)務科室及其他管理科室各崗位須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各生產單位采煤、機電、掘進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相關專業(yè)大?;蛞陨蠈W歷。
5.引進設備維護檢修工須具有中?;蛞陨蠈W歷。引進設備操作工、瓦檢員、測風測塵工、電器檢修工須具有高中、技?;蛞陨蠈W歷。
6.其它各工種須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體條件:
1.井下生產、輔助單位各工種:身體健康,無下列病癥之一:
(1)活動性肺結核病及肺外結核病。
(2)嚴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氣管疾病。
(3)顯著影響肺功能的肺臟或胸膜病變。
(4)心、血管器質性疾病。
(5)經醫(yī)療鑒定,不適于從事粉塵作業(yè)的其他疾病。
(6)風濕病;
(7)嚴重的皮膚病。
(8)嚴重肝腎功能不全、嚴重視力、聽力障礙。
(9)經醫(yī)療鑒定,不適于從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2.原煤走廊崗位工:身體健康,無恐高癥。
3.礦業(yè)務科室及其他管理科室、地面其它生產輔助單位各崗位人員健康狀況良好。
4.短期務工人員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年齡在20—55周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無以上各種煤礦職業(yè)禁忌病癥。
崗位應知要求:
1.礦業(yè)務科室及其他管理科室各崗位:了解與本崗位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熟悉本崗位的規(guī)章制度及崗位職責;具備與本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技能。
2.各生產單位采煤、機電、掘進工程技術人員:了解本單位各種設備的結構、技術特征;熟悉本單位生產工藝流程;掌握排除本單位相關設備各種故障的方法。
3.設備維護檢修工、操作工:了解本崗位各種設備的結構、技術特征;熟悉本崗位《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
崗位應會要求:
1.礦業(yè)務科室及其他管理科室各崗位:熟練掌握本崗位業(yè)務技能;會使用計算機。
2.各生產單位采煤、機電、掘進工程師:熟悉本單位使用的各種設備性能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會使用計算機。
3.設備維護檢修工、操作工:熟練掌握檢修和操作本崗位設備的技能,會處理各種故障,發(fā)現事故會應急處理。
4.當礦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較大變化時,需修改定編定員計劃,如生產規(guī)模擴大或減小、上級集團公司因管理需要時要求變動的、經營狀況變化時需調整定編定員計劃。修改或調整定編定員方案時依據生產經營實際及定編定員標準進行。
第二條 按照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管理程序,解決各單位人員的需求,原則上在集團公司現有的人員中調劑;在不能調劑的情況下,集團公司可以向社會招聘,招聘人員(包括大中專畢業(yè)生、外聘、內部調動人員、轉業(yè)軍人等)經必要的上崗培訓合格后配備到各單位。
(一)新招聘人員
1.新招聘人員入礦前必須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并由由人力資源科建立保存員工健康檔案。
2.新員工入礦培訓結束委托區(qū)隊培訓實習期間,各單位要對實習人員的崗位勝任能力及個人素質等進行考核,確保個人發(fā)展與企業(yè)需求能得到最佳的結合。
3.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后,由人力資源科組織相關單位及人員進行新員工崗位能力綜合考評,出具考評結果,對不符合要求者填寫不予錄用的意見并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二)短期務工人員
1.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崗位設置提前一個月向人力資源科報用工計劃,人力資源科根據全礦用工狀況及生產接續(xù)實際情況做出礦短期用工需求計劃,經分管礦領導審批后報寧夏煤業(yè)集團勞務公司短期用工辦公室。具體管理制度見《短期務工人員管理辦法》。
2.對于短期務工人員,必須由集團勞務公司短期用工辦公室組織進行健康體檢,并保存體檢檔案。
3.短期務工人員,派遣到礦后先由人力資源科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基本條件的人員由人力資源科組織各基層單位、安全管理科、分管礦領導面試,面試合格后接受安全培訓,面試不合格的務工人員退回寧夏煤業(yè)集團勞務公司短期用工辦公室。
4.對于不勝任本員工作的短期務工人員,區(qū)隊要及時將人員退回人力資源科,人力資源科對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退回寧夏煤業(yè)集團勞務公司短期用工辦公室并辦理辭退手續(xù)。
(三)承包商
1.對于進入礦內施工的外委施工單位,招標前必須經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對其資質及人員進行審查。礦內自營(零星)工程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由經營科進行。
2.施工單位所承擔工程范圍在所持資質范圍內,項目經理、技術員、安全員、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經國家有培訓資質部門頒發(fā)的有效證件。
3.外施工單位要有健全的安全組織機構,必須確保每班作業(yè)現場有帶班隊長。
4.新進礦外施工單位必須將資質審查后的原件交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和生產科對照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審查后的資質逐項進行復查審驗,到場人員必須與資質審查人員相符(包括安全資質、人數、姓名、工種的核對)。
5.外施工單位人員經審查符合要求后,由安全管理科組織入井前的安全培訓。新入井人員的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只有施工人員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資格證后方可入井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