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潛水泵的使用壽命和使用時間,確保安全生產(chǎn),結合現(xiàn)場情況,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一條潛水泵在水泵維修車間維修好后標明電壓等級,沒有標明電壓造成燒泵的由水泵維修組負責。
第二條潛水泵使用單位必須將水泵落實到專職人員,沒有落實的查出一次給予罰款1000元。
第三條潛水泵使用單位必須及時清理水窩里的淤泥。確保水泵不被煤泥堵死。水窩煤泥堆積過多,沒有及時清理的給予責任人200元罰款。
第四條領用潛水泵前必須檢查水泵絕緣情況,確認水泵完好后方可領用;在搬運過程中不得拖拽、碰撞、壓傷電纜。凡是在搬運過程中損壞潛水泵或者在使用過程中維護不當,導致水泵損壞無法修復的,由領用單位按原值賠償。
第五條在安裝水泵前,必須確認水泵的電壓等級和電源相符,確保開關完好;凡是因電壓不符造成燒泵的,由使用單位負責全部的修理費用,并罰款1000元。
第六條在水倉內(nèi)潛水泵必須吊起懸掛或者加水泵架放置水泵,確保水泵底部與底板有一定的距離。嚴禁將潛水泵不懸掛直接放于泥沙上抽水,沒有起吊的罰款1000元。
第七條潛水泵燒毀時,必須及時升井維修。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和水泵維修工打開水泵現(xiàn)場鑒定燒毀原因,凡是因過載,煤渣堵塞等人為使用不當造成燒泵的由使用部門承擔全部費用,因密封不好等其它原因造成燒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