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瓦斯礦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設置甲烷傳感器。
高瓦斯和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及其回風巷設置甲烷傳感器,在工作上隅角設置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巖(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傳感器不能控制其進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則必須在進風巷設置甲烷傳感器。
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面的進風巷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采煤機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非長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傳感器的設置參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解讀】本條是關于采煤工作面,甲烷傳感器設置的規(guī)定。
1.低瓦斯礦井采煤工作面甲烷傳感器的設置(圖2-3-1)
瓦斯警報濃度:≥1%CH4。
瓦斯斷電濃度:≥1.5%CH4。
斷電范圍:工作及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復電濃度:<1%CH4。
2.高瓦斯礦井采煤工作面甲烷傳感器的設置(圖2-3-2)
瓦斯警報濃度:T1=≥1%CH4,T2=≥1%CH4。
瓦斯斷電濃度:T1=≥1.5%CH4,T2=≥1%CH4。
斷電范圍:T1、T2——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復電濃度:T1、T2<1%CH4。
另:在工作面上隅角設置便攜式 瓦斯檢測報警儀。
3.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甲烷傳感器的設置(2-2-3)
瓦斯警報濃度:T1=≥1%CH4,T2=≥1%CH4。
瓦斯斷電濃度:T1=≥1.5%CH4,T2=≥1%CH4。
斷電范圍:T1——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T2——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復電濃度:T1、T2<1%CH4。
若T1不能控制其入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則必須增設T3。
T3瓦斯警報濃度:≥0.5%CH4。
T3瓦斯斷電濃度:≥0.5%CH4。
T3斷電范圍:工作面進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T3復電濃度:<0.5%CH4。
另:在工作面上隅角設置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
4.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面的進風巷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圖2-3-4)
T瓦斯警報濃度:≥0.5%CH4。
T瓦斯斷電濃度:≥0.5%CH4。
T斷電范圍: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進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T復電濃度:<0.5%C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