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電纜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電纜敷設地點的水平差應與規(guī)定的電纜允許敷設水平差相適應。
(二)電纜應帶有供保護接地用的足夠截面的導體。
(三)嚴禁采用鋁包電纜。
(五)電纜主線芯的截面應滿足供電線路負荷的要求。
(六)對固定敷設的高壓電纜:
1.在立井井筒或傾角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內,應采用聚氯乙烯絕緣粗鋼絲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交聯聚乙烯絕緣粗鋼絲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
2.在水平巷道或傾角為45°以下的井巷內,應采用聚氯乙烯絕緣鋼帶或細鋼絲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交聯聚乙烯鋼帶或細鋼絲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
3.在進風斜井、井底車場及其附近、中央變電所至采區(qū)變電所之間,可以采用鋁芯電纜;其他地點必須采用銅芯電纜。
(七)固定敷設的低壓電纜,應采用MVV鎧裝或非鎧苯電纜或對應電壓等級的移動橡套軟電纜。
(八)非固定敷設的高低壓電纜,必須采用符合MT818標準的橡套軟電纜。移動式和手持式電氣設備應使用專用橡套電纜。
(九)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用的電纜,應采用鎧裝或非鎧裝通信電纜、橡套電纜或MVV型塑力纜。
(十)低壓電纜不應采用鋁芯,采區(qū)低壓電纜嚴禁采用鋁芯。
【解讀】本條是關于井下電纜選用的規(guī)定。
電纜敷設地點的水平差是指電纜敷設線路的最高與最低兩點之差。水平差不得超過如下規(guī)定:
油浸紙絕緣鎧裝動力電纜:
額定電壓為1~3kV不得大于25m;
6~10kV不得大于15m;
20~35kV不得大于5m;
滴干絕緣統(tǒng)包電力電纜不得大于100m。
井下采用鋁包電纜存在以下問題:
(1)電纜鋁包皮極易發(fā)生氧化、腐蝕,一旦腐蝕嚴重,失去電纜的保護性能,可能引發(fā)電氣及其他事故;
(2)當電路發(fā)生漏電、斷相等故障,使三相電流不平衡時,鋁包中將流過很大的電流,使鋁包皮中電位升高,造成人身觸電事故;
(3)由于鋁的膨脹系數大,極易氧化,如斷路點產生電火花,鋁與氧迅速化合,放出大量的熱量,燒壞電纜,引爆瓦斯和煤塵,威脅礦井的安全。因此,嚴禁采用鋁包電纜。
阻燃電纜是遇火點燃時燃燒速度非常緩慢,離開火源后即自行熄滅的電纜,為了嚴格執(zhí)行標準的規(guī)定,必須選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
電纜的主線芯截面應滿足以下要求:
(1)電纜正常工作負荷電流應不大于電纜允許持續(xù)電流;
(2)電動機起動時的端電壓不得低于額定電壓的75%;
(3)正常運行時,最遠處電動機的端電壓下降值不得超過額定電壓的7%~10%;
(4)電纜未端的最小兩相適中電流應大于短路保護整定動作電流的1.5倍;
(5)電纜的機械強度應滿足生產設備的要求。
高壓電纜、低壓電纜和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電纜都不應使用有高危險著火的紙絕緣電纜和安全可靠性差的不延燃電纜。
固定敷設的低壓電纜,應采用MVV鎧裝或非鎧裝電纜或對應電壓等級的移動橡套軟電纜。
非固定敷設的高低壓電纜,必須采用符合MT818標準的橡套電纜。移動式和手持式電氣設備應使用專用橡套電纜。
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用的電纜,應采用鎧裝通信電纜、橡套電纜或MVV型塑力纜。
低壓電纜不應采用鋁芯,采區(qū)低壓電纜嚴禁采用鋁芯主要有以下原因:(0隔爆型電氣設備的安全間隙銅電極為0.43m,鋁電極為0.05mm。煤礦井下隔爆電氣設備采用法蘭間隙隔爆結構都是按照銅芯材料設詩的,所以一旦接人鋁芯電線后,電氣設備也就失去了防爆性能。
(2)鋁與氧氣發(fā)生化合反應釋放的氧化熱是銅的5.5倍,鋁一旦產生電火花或電弧,產生的溫度比銅高得多,因而引發(fā)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率比銅高得多。
(3)鋁的線性膨脹系數是銅的1.41倍,銅鋁接頭受熱膨脹不一致,必然導致接頭松動,電阻增加,勢必導致電纜接頭爆破、漏電、短路等事故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