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化學品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11-23 22:34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有毒有害化學品管理制度
第九十九條 為嚴格管理化學物品,防止化學物品外流,預防化學物品造成事故,影響財產(chǎn)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有毒有害化學物品是指:氰化鈉、液氯、硫酸、硝酸、鹽酸、及其它腐蝕性有害化學品。
第一○一條 物品的采購與押運:
1、采購有毒有害化學品必須事先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報計劃,經(jīng)批準采購、運輸,領取《危險化學品購買證》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證》,方可提貨。
2、運輸過程中要派專車,由保衛(wèi)人員押運,司機必須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物品要封裝嚴密,不得與其它物資混裝,途中不得隨意停留,以免發(fā)生意外。
3、運輸途中發(fā)生丟失、被搶及發(fā)生泄露事故,應立即向附近公安機關報告,并請求援助。
4、押運人員要監(jiān)督司乘人員,禁止在有毒有害化學品附近吸煙、用火,禁止車輛超速行駛,禁止無關人員搭乘車輛。
5、運輸有毒有害化學品必須使用專用車輛或容器,并插有標著“危險”字樣的紅旗,夜間運輸時,車輛前后應有標志危險的信號燈。
6、車輛運輸有毒有害化學品時,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和突出車外。
7、在運輸途中押運人員不得離開車輛,不準無關人員靠近車輛,因特殊情況需要在途中住宿時,要報告住宿地公安機關,采取措施,保證安全。
8、押運人員在裝車時,負責清點查驗有毒有害化學品的品名和數(shù)量是否與實際相符。
9、有毒有害化學品到貨后,押運人員、保管員、驗收員、采購員共同驗收數(shù)量,并注意包裝是否破損、異動或散落,確認無誤后,方可驗收入庫。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盡快妥善處理。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請示領導,在問題沒有解決之前,不能驗收入庫,應做出標志單獨保存。
10、裝卸時一定要輕拿輕放,嚴禁倒置,嚴格執(zhí)行有關要求,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須佩戴好相關的個人防護用品及用具。不能攜帶火種、火具,更不能吸煙或使用明火。
第一○二條 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
1、有毒有害化學品必須設專職倉庫保管,并建有嚴格的出入庫和倉庫管理制度,嚴禁與其它物資共同存放。庫房要遠離生活區(qū),庫房門窗牢固,防盜、防火、防雷、防曬、防泄露等措施完備,通風良好、空氣干燥、溫度適宜;
2、保管員必須持《危險化學品保管人員許可證》上崗;
3、保管員要經(jīng)常檢查倉庫安全,尤其門窗及倉庫周圍。檢查各種預防裝置是否安全有效,有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
4、庫區(qū)范圍內嚴禁煙火,任何人不得將火種、火柴帶入庫區(qū)。有毒有害化學品庫周圍20米內不準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5、建立出入登記制度,不經(jīng)有關部門許可,任何人不準進入庫內;
6、有毒有害化學品出入庫必須經(jīng)過嚴格審批,使用單位要建立臺帳,并設專人保管,余物品及時退庫,嚴禁隨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轉送、轉借、轉賣他人,使用單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記錄;
7、安全部門要經(jīng)常深入現(xiàn)場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常識教育,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8、保管員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能私自找人替班,不準在庫區(qū)或庫房內會客、留宿,嚴禁在庫區(qū)內吸煙、用火;
9、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自覺接受安全員監(jiān)督。
第一○三條 有毒有害化學品庫房嚴格執(zhí)行“雙人雙鎖”制度。
第一○四條 有毒有害化學品倉庫管理員、押運員以及使用人員等必須選用責任心強、政治可靠、經(jīng)驗豐富的人擔任,不得指派臨時工單獨領用有毒有害化學品。
第一○五條 嚴禁單人領用有毒有害化學品。
第一○六條 有毒有害化學品出庫憑證必須由使用單位領導簽字蓋章,經(jīng)領用人簽字,然后由輔助生產(chǎn)部審批簽字后方可領料。
第一○七條 發(fā)生有毒有害化學品泄露事故后,應立即通知有關領導、保衛(wèi)部門和上級公安機關,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
第九十九條 為嚴格管理化學物品,防止化學物品外流,預防化學物品造成事故,影響財產(chǎn)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有毒有害化學物品是指:氰化鈉、液氯、硫酸、硝酸、鹽酸、及其它腐蝕性有害化學品。
第一○一條 物品的采購與押運:
1、采購有毒有害化學品必須事先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報計劃,經(jīng)批準采購、運輸,領取《危險化學品購買證》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證》,方可提貨。
2、運輸過程中要派專車,由保衛(wèi)人員押運,司機必須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物品要封裝嚴密,不得與其它物資混裝,途中不得隨意停留,以免發(fā)生意外。
3、運輸途中發(fā)生丟失、被搶及發(fā)生泄露事故,應立即向附近公安機關報告,并請求援助。
4、押運人員要監(jiān)督司乘人員,禁止在有毒有害化學品附近吸煙、用火,禁止車輛超速行駛,禁止無關人員搭乘車輛。
5、運輸有毒有害化學品必須使用專用車輛或容器,并插有標著“危險”字樣的紅旗,夜間運輸時,車輛前后應有標志危險的信號燈。
6、車輛運輸有毒有害化學品時,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和突出車外。
7、在運輸途中押運人員不得離開車輛,不準無關人員靠近車輛,因特殊情況需要在途中住宿時,要報告住宿地公安機關,采取措施,保證安全。
8、押運人員在裝車時,負責清點查驗有毒有害化學品的品名和數(shù)量是否與實際相符。
9、有毒有害化學品到貨后,押運人員、保管員、驗收員、采購員共同驗收數(shù)量,并注意包裝是否破損、異動或散落,確認無誤后,方可驗收入庫。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盡快妥善處理。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請示領導,在問題沒有解決之前,不能驗收入庫,應做出標志單獨保存。
10、裝卸時一定要輕拿輕放,嚴禁倒置,嚴格執(zhí)行有關要求,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須佩戴好相關的個人防護用品及用具。不能攜帶火種、火具,更不能吸煙或使用明火。
第一○二條 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
1、有毒有害化學品必須設專職倉庫保管,并建有嚴格的出入庫和倉庫管理制度,嚴禁與其它物資共同存放。庫房要遠離生活區(qū),庫房門窗牢固,防盜、防火、防雷、防曬、防泄露等措施完備,通風良好、空氣干燥、溫度適宜;
2、保管員必須持《危險化學品保管人員許可證》上崗;
3、保管員要經(jīng)常檢查倉庫安全,尤其門窗及倉庫周圍。檢查各種預防裝置是否安全有效,有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
4、庫區(qū)范圍內嚴禁煙火,任何人不得將火種、火柴帶入庫區(qū)。有毒有害化學品庫周圍20米內不準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5、建立出入登記制度,不經(jīng)有關部門許可,任何人不準進入庫內;
6、有毒有害化學品出入庫必須經(jīng)過嚴格審批,使用單位要建立臺帳,并設專人保管,余物品及時退庫,嚴禁隨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轉送、轉借、轉賣他人,使用單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記錄;
7、安全部門要經(jīng)常深入現(xiàn)場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常識教育,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8、保管員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能私自找人替班,不準在庫區(qū)或庫房內會客、留宿,嚴禁在庫區(qū)內吸煙、用火;
9、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自覺接受安全員監(jiān)督。
第一○三條 有毒有害化學品庫房嚴格執(zhí)行“雙人雙鎖”制度。
第一○四條 有毒有害化學品倉庫管理員、押運員以及使用人員等必須選用責任心強、政治可靠、經(jīng)驗豐富的人擔任,不得指派臨時工單獨領用有毒有害化學品。
第一○五條 嚴禁單人領用有毒有害化學品。
第一○六條 有毒有害化學品出庫憑證必須由使用單位領導簽字蓋章,經(jīng)領用人簽字,然后由輔助生產(chǎn)部審批簽字后方可領料。
第一○七條 發(fā)生有毒有害化學品泄露事故后,應立即通知有關領導、保衛(wèi)部門和上級公安機關,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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