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礦用所有設備必須具有“MA”標志證書,并持有MA標志牌,無“MA”標志牌設備不準煤礦使用。如發(fā)現(xiàn)無“MA”標志牌一處,罰井區(qū)、機電井長、機電隊長各20元。
2、對檢修及出廠設備嚴格檢查,不準出現(xiàn)失爆現(xiàn)象,失爆檢查標準應符合GB3836.3-83《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增安型電氣設備“e”》的規(guī)定。
3、設專職安全防爆設備檢查人員,對出廠設備必須由防爆檢查員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出廠。并對使用單位進行定期檢查和竣工驗收。
4、對設備使用單位,司機必須經(jīng)過培訓合格后,方可操作電氣設備。對無證上崗人員和違反操作規(guī)程人員一次罰款100元。
5、對設備使用單位,必須使用好各種開關保護,對不使用和使用不好的進行罰款每臺100元。
6、對設備使用好、無損壞和燒損設備的單位、個人進行獎勵,每月每人100元。
7、對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執(zhí)行好“二、四、八”檢修制度,由防爆檢查人員對此項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
8、對出廠設備井區(qū)、租賃站設專職設備管理員,對設備進行跟蹤到位管理,做到帳物一致。
9、對設備使用地點進行好維護,閑置設備應擺放整齊、上臺上架。
10、由專職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對井下每臺設備進行每月三次以上安全檢查。
對違反以上設備使用制度的單位人員及主管領導進行處罰,辦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