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老窯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6-13 21:37
來源:getpedicuristjobs.com
高山老窯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
礦 長:
生產礦長:
安全礦長:
編 制:
年 月 日
我礦1015探水巷將與原高山煤礦老井貫通,高山煤礦老井因停止生產時間長,原老井未通風造成瓦斯積聚,故需對該井進行瓦斯排放,故特制定如下瓦斯排放措施,瓦斯排放人員必須嚴格要求執(zhí)行。
1、排放人員由電工、安全員、瓦斯檢查員、通風工等人員組成。
2、排放前必須先由 電工仔細檢查各電氣設備是否有失爆現(xiàn)象,如有失爆現(xiàn)象必須先處理好后,確保無誤后才能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3、通風工必須準備好預接的風筒,排放巷道長度預計145米。
4、啟動風機安設在地面井口。
5、排放瓦斯只能逐段進行,一次排放距離不得超過10米,在由瓦檢員檢查確認排放點排放后的瓦斯?jié)舛冗_到規(guī)定要求后,通風工才能接下一段排放的風筒。
6、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且回風巷道中必須撤人,只有恢復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怀^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恢復巷道內的電氣設備供電。
7、瓦斯排放結束后,必須由安全員對巷道內支架架檢,發(fā)現(xiàn)有損壞的支架必須更換好后,才能進行該巷的掘進工作。
8、本措施未提及之處,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瓦斯排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9、附排放段的示意圖
審 批 欄
審 核: 2007 年 月 日
技術負責: 2007 年 月 日
生產副礦長: 2007 年 月 日
安全副礦長: 2007 年 月 日
礦 長: 2007 年 月 日
貫通措施審批意見
參加學習規(guī)程人員:
早 班: 中 班: 夜 班:
貫徹人: 貫徹人: 貫徹人:
學習人員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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