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縣老牛坡煤礦探放水措施
1、煤礦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
2、探水巷的掘進斷面不宜過大,以縮小受壓面積。同時應有兩個安全出口,用于通風、流水和撤人,一般情況下應雙巷掘進。
3、掘進時巷道坡度不準起伏不平,以免低處的水流不出去,施工人員有被堵的危險。
4、上山方向的水害威脅未清除或正在探水時,為保證下山人員的安全,應暫停其它工作,等水害威脅消除后再繼續(xù)工作。
5、探到老窯并已放水的掘進工作面,如果不能馬上與老窯掘透而在幾天后再掘進時,應重打2—3個檢查孔,以免原有的鉆孔坍堵塞而重新積水,切不可貿(mào)然掘進。
6、根據(jù)煤(巖石)硬度確定探眼長度,一般為探30米掘10米,確保20米的超前距離。探水巷道必須嚴格掌握巷道掘進方向,沿著探水孔的中心線掘進,以免造成超前距和幫距縮小而遭遇老窯透水。如因地質(zhì)變化必須偏離時,應進行補充鉆探或采取其它措施予以補救。
7、大部分積水已放出,還應注意盲巷老窯積水或因斷層的隔離而形成的孤立積水區(qū)。
8、合理選擇巷道掘進的爆破方法,在探水眼嚴密掩護下,且保持超前距和幫距時,可以采取多打眼,少裝藥、放小炮的方法,以利于保持煤體的穩(wěn)定性。
9、嚴格執(zhí)行“三不裝藥”制度。(有透水預兆時不裝藥,有害氣體超限時不裝藥,涌水量突然增大時不裝藥)
10、為了預防探放水以后又重新積水造成事故的隱患,上山巷道或坡度大的穿層斜石門掘進接近老窯放炮時,應將所有人員撤到聯(lián)絡巷或下部平巷。
11、在打鉆過程中,要加強通風、防止有害氣體聚集,防止大量涌出,當瓦斯超過1%時,必須停止打鉆。
12、掘進時打眼沿鉆桿向外流水時,應停止工作,不準拔出或搖晃鉆桿,要設法固定,并向調(diào)度室匯報,聽候處理。
13、老窯放水后允許恢復掘進時,還必須注意:當掘進到離老窯3—5米處應打2—3個檢查孔進行一次再檢查,只有證實積水確實放凈后方可揭幕老窯。揭露老窯時,要先由小斷面從放水鉆孔上方與老窯打透,還要注意處理瓦斯、硫化氫等有害氣體。
14、在受水威脅地區(qū)施工的所有人員,都必須熟悉避災線路,懂得突水后的急救知識。
15、掘進中各班組長必須在掘進工作面交接班,交接允許掘進剩余的距離,嚴禁起越。
16、掘到批準位置時,其最后15米時停止放炮,用手鎬采齊迎頭再用探水鉆打眼探明,以利于一次探水。
老牛坡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