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煤礦“三違”人員處理規(guī)定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6-24 14:32
來源:煤礦安全網
馬龍煤礦“三違”人員處理規(guī)定
一、安全科對違章人員進行登記,內容包括違章人姓名、所在單位、違章時間、違章地點、違章的性質。
二、通知違章人員所在單位,停止其工作。
三、職工上下班時間在井口亮相。
四、通報、批評,同時進行安全知識再教育(1—3天)。
五、佩帶違章標志,充當義務安全監(jiān)察員,直到抓住其它違章人員為止。
六、由安全科負責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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