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雨季來臨,礦井防治水工作進入了嚴峻時期,為確保礦井安全生產進行,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防范暴雨天氣期間可能引發(fā)淹井、停電事故的發(fā)生,減少和控制此類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能造成的人財物的損失,根據礦井實際情況及有關文件規(guī)定要求,特制訂暴雨期間巡視及停產撤人制度。
一、加強職工安全意識教育,明確礦井水害的具體程度和暴雨天氣對礦井安全生產及人員生命的威脅,健全完善防災預防、預警、預報機制,密切掌握本地區(qū)天氣變化、汛情通報及礦井所在區(qū)域降雨量情況,突出抓好調度員十項應急處置權和三分鐘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員的要求,確保降大到暴雨時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應對措施。
二、礦防治水中心在雨季來臨前準確查清礦區(qū)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統(tǒng)的匯水和滲漏情況、分析雨水可能潰入井下的途徑、掌握歷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資料及洪水影響范圍等,督促完善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統(tǒng),保證滿足防止水害需要。
三、防治水中心、調度中心、安全部門等要及時收聽天氣預報,向“雨季三防”指揮部及時反饋天氣信息,暴雨天氣由礦長負責,副礦長帶隊二十四小時“三八”制分班對礦區(qū)地面巡查,對地面沖溝、裂隙、塌陷坑、陷落柱等詳細排查,發(fā)現有雨水潰入的可能及時充填、封堵或迫使洪水改道,嚴禁流入井下。
四、應急組織及指揮機構:
出現暴雨天氣時,“雨季三防”指揮部要認真落實災害天氣停產撤人制度,全權負責暴雨天氣停產撤人工作,在12h連續(xù)降雨量超過50mm時,全部停產撤
人,實施緊急避險。
五、應急處置:
收到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后,“雨季三防”指揮部負責組織各責任單位按責任分工做好防災救災準備,認真做好排險、避險工作,首先通知撤出井下所有人員,井下各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互相轉告,同時快速撤離,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工作,馬上撤離,井下跟班礦長為督促撤人的責任者,逐面檢查人員撤離情況,確認人員全部撤出后才可升井。
六、地面井口安排一名副礦長現場指揮,各科隊長負責井口清點各自人員,核對記錄,把升井人數及時上報調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