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作者:佚名
2010-04-11 20:04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1、礦井每周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不得曠會和遲到。
2、安全辦公會議由礦長主持,并有生產(chǎn)、安全、機電及其它有關(guān)部門的負責(zé)人共同參加。
3、安全辦公會議研究礦井安全生產(chǎn)方面存在的問題,不得將其它工作列入主題,保證會議質(zhì)量。
4、會議對上周安全工作落實總結(jié),對下周安全工作安排布置,研究處理生產(chǎn)過程中出現(xiàn)的各種安全問題。
5、做好會議記錄并存檔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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