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發(fā)[2010]26號
一、總則
1、“三違”是煤礦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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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松煤業(yè)六家壩煤礦安全生產(chǎn)“三違”處罰實施細則(試行)

作者:佚名 2011-12-10 21:35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新松煤業(yè)六家壩煤礦安全生產(chǎn)“三違”處罰實施細則(試行)
礦發(fā)[2010]26號
 一、總則
 1、“三違”是煤礦安全生產(chǎn)的大敵,“三違”不停,事故不止。為有效制止“三違”,減少或杜絕事故的發(fā)生,確保礦井安全生產(chǎn),特制定本實施細則(試行)
 2、本實施細則(試行)適用于六家壩煤礦所屬單位,安全技術部必須按“三違”人員處理程序和“三違”處罰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處理。
 二、“三違”人員處理程序
 3、“三違”行為按違章性質(zhì)、違章情節(jié)輕重、違章行為產(chǎn)生的后果等情況劃分為:嚴重“三違”和一般“三違”,分別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嚴重“三違”:是指違章行為有可能導致重大事故,或有可能直接導致人員傷亡及設備受到重大損失等違章行為。一般“三違”:是指除嚴重“三違”以外的違章行為。
 4、每月月底由安全技術部提供當月“三違”詳細資料,由礦分管安全副職牽頭,安全、生產(chǎn)、機電、通風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召開一次“三違”性質(zhì)認定會,對當月后有“三違”進行認定。
 5、嚴重“三違”的處理程序:
   (1)、由安全技術部組織“三違”人員所在區(qū)隊負責人及“三違”人員召開分析會,按照“三違”處罰細則確定處理意見及罰款金額。
   (2)、嚴重“三違”人員一律暫時停止工作,學習三天,并經(jīng)嚴格考試及格后填寫“三違”人員復工通知單。
   (3)、“三違”人員在安全活動會或進班會上對其違章事實進行檢查。
   (4)、礦部在井口安全欄公布其“三違”情況。
 (5)、“三違”人員寫出安全保證書并有親屬簽字。
   (6)、安全技術部對“三違”人員進行建檔立卡管理
   (7)、“三違”人員提出書面申請后填寫復工通知單,并經(jīng)各級領導簽字后方可再次上崗。
   (8)、嚴重“三違”取消當月全部個人安全績效工資。
   6、一般“三違”處理程序:
   (1)、由安全技術部按“三違”處罰細則,按照一般違章性質(zhì)對其進行罰款。
   (2)、所在區(qū)隊負責人對其進行幫教,找“三違”者談話,并在本單位通報。
   (3)、一般“三違”人員的安全質(zhì)量獎按照個人安全質(zhì)量積分辦法,扣除安全分按得分多少得獎。
   (4)、在生產(chǎn)過程中出現(xiàn)一次一般“三違”,扣除當月個人安全績效工資源共享的50%;當月出現(xiàn)二次及以上一般“三違”,取消當月全部個人安全績效工資。
   (5)、安全科對“三違”人員進行建檔立卡管理
 三、“三違”處罰規(guī)定
 (一)一般規(guī)定
 7、未在規(guī)定時間傳達和貫徹落實上級對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文件、會議精神,對單位罰款100-300元,對區(qū)隊長罰款100元。
 8、未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及時認真地編制、上報審批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未組織職工學習考試,未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及時修改、補充措施,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9、煤礦未編制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300元。
 10、未組織每旬安全活動和技術等業(yè)務學習活動,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
 11、采區(qū)方案設計未審批前,組織施工,對單位罰款5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2、每月未組織對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一次復審,復審意見未組織職工學習,對單位罰款5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3、未按規(guī)定進行隱患排查,并按隱患分級及時進行處理,對單位罰款100元/條,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4、新工人進礦未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時間不足,或考試不合格上崗,對單位罰款1000元/人次,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人次。
 15、安全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未執(zhí)有效證件上崗,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人次。
 16、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后下達后,逾期不整改,對單位罰款1000元/條,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條。
 17、區(qū)隊干部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跟班、帶班、值班制度,跟班、下井不寫實或?qū)憣嵟撟骷?,對單位罰款100-200元/次。
 18、違反勞動紀律,不參加進班會,工作遲到、早退、脫崗等,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
 19、未嚴格執(zhí)行入井人員檢身制度,井口20米范圍內(nèi)有煙火,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0、入井人員未隨身攜帶礦燈,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穿化纖服、帶手機下井,入井前喝酒,未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等,對單位罰款500元,對責任人罰款50-100元。
 21、有關人員下井,未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2、在井下看書、看報、躺臥、睡覺或坐在軌道上休息,對責任人罰款50元。
 23、井下打架斗毆或打罵污辱安監(jiān)人員,對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24、破壞、損壞井下安全設施,對責任人罰款200-300元。
 25、干部違章指揮或職工冒險作業(yè),對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26、對事故不執(zhí)行“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處理,對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27、未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下列圖紙:1)、礦井地質(zhì)和水文地質(zhì)圖;2)、井上、下對照圖、3)、巷道布置圖;4)、采掘平面圖;5)、通風系統(tǒng)圖;6)、井下運輸系統(tǒng)圖;7)、安全監(jiān)測裝備布置圖;8)、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系統(tǒng)圖;9)、井下通信系統(tǒng)圖;10)、井上、井下配電系統(tǒng)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11)、井下避災路線圖,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份。
 28、主要庫房、機房、機電硐室,未按規(guī)定配齊消防器材、消防管路或造成消防器材失效,不能正常使用,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處。
 29、機房、機電硐室等重要場所,無警示標志,閑雜人員隨便進入,,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處。
(二)、采煤、掘進、修理方面
 30、采區(qū)開工前,生產(chǎn)技術部門未按規(guī)定及時提交各種地質(zhì)說明書,影響編制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
 31、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現(xiàn)場無施工圖牌板,內(nèi)容不全或填繪不及時、不準確,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處。
 32、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修理工作面等平行作業(yè),錯距小于15米,對單位罰款5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
 33、掘進工作面、修理工作面未使用前探梁,敞棚作業(yè),上山不使用防倒器,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處。
 34、采掘工作面作業(yè)人員,未按規(guī)定佩戴防塵保護用品,對責任人罰款50元。
  
 35、采煤工作面未執(zhí)行掛線采煤,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36、采煤工作面采煤時空頂、敞棚作業(yè),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37、采煤工作面溜子頭未使用特殊支護或特殊支護不合格,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38、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未按規(guī)定采超前,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
 39、采煤工作面頭、尾安全出口不符合規(guī)定,對單位罰款2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
 40、采煤工作面使用木支護或鐵木混合支護,對單位罰款1000元,對相關責任人100-200元。
 41、采煤工作面亂采亂掘,對單位罰款10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42、采煤工作面頂板破碎,過老巷、過斷層等無特殊措施或不按措施作業(yè),對單位罰款500元/處,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處。
 43、采煤工作面兩道超前榴樹不符合規(guī)定(10米雙邊,10米單邊榴樹),或超前高度不符合規(guī)定(20米內(nèi)不低于1.6米),對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44、采煤工作面少頂、梁,對單位罰款5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45、采煤工作面拆切斷線頂子或基本柱采煤,或卸頂子檢煤,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處。
 46、采煤工作面頂子不對山,頂梁不鉸接(單梁單柱)或鉸接不合格,不使用水平楔掛梁,或水平楔少于規(guī)定數(shù)量(機道內(nèi)每梁一個,分合數(shù)每組不少于3塊),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200元。
 47、采煤工作面特殊支護不全(如木垛、戧棚、戧柱、密集柱、叢柱等),對單位罰款10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48、采煤工作面大墻有片幫危險,未打好貼幫柱或未拼好幫,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元。
 49、采煤工作面老塘懸頂未采取特殊措施,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50、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和收尾未召開專題會,未制定措施或無區(qū)隊干部跟班,對單位罰款500元/次,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次。
 51、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撐力不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且未采取措施,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
 52、失效單體柱不及時更換,或用撐筒頂在三用閥上仍強行使用,對單位罰款500元/只,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只。
 53、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頂,未做修理或顛倒作業(yè)程序,對區(qū)(隊)長、責任人各罰款50-200元。
 54、采煤工作面采用炮采時,炮眼深度超過規(guī)定,造成超挖或垮大墻,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處。
 55、采煤工作面出現(xiàn)單梁單柱,或連續(xù)3塊梁未絞接,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處。
 56、巷道無指令開門進尺或擅自更改開門指令,對單位罰款500元。其中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57、巷道開門未榴齊樹,榴樹桿子不符合要求,開門側無雙頂子,未榴鎖口樹,巷道貫通點不先榴樹或未做好修理,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58、巷道貫通20米前未編制貫通措施,生產(chǎn)技術部門未及時下達貫通通知單,或兩巷對通未停一頭,對單位罰款5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59、施工過程中未進行隨時敲幫問頂,不處理松動巖石,或當發(fā)現(xiàn)巖性發(fā)生變化時不采取臨時措施,仍冒險作業(yè),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200元。
 60、掘進工作面前掘后填,造成巷道高度不符合規(guī)定,對單位罰款5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61、掘進工作面放炮崩倒棚子,不按照由外向里的規(guī)定扶棚,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62、掘進工作面接上班不合格棚子,下班不及時返工,仍向前進尺,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
 63、掘進工作面架棚巷道撐筒不全,護頂材料不合格,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64、掘進工作面架棚質(zhì)量不合格,棚子前傾后仰,無巷腳,棚距超寬,無腳窩,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65、錨桿安裝不合格,間距不符合規(guī)定,托板未緊貼壁面,無緊固力,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66、錨桿外露長度大于50㎜,鋼筋梯布置頂板與中線頂板不垂直、鋼絲網(wǎng)搭接不緊密,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67、巷道掘進未一次成巷,留觀音腳,無水溝,余碴多,對單位罰款5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68、掘進工作面施工斷面不符合設計要求,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元。
 69、噴漿材料不符合設計要求,瓜子片與河沙、水泥配比不合格,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70、主要巷道無五條線,或不按線施工,未及時填圖或引線,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元。
 71、掘進工作面外面失修,不做好修理,仍在齊頭進尺,對單位罰款500元,對相關責任人責任人100-200元。
 72、耙碴機在出碴時,人員進入耙斗作業(yè)區(qū),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73、耙碴機操作桿不齊,用鉆桿或其它棍棒代替,耙碴機上安全欄桿不全,對單位罰款500元/臺,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臺。
 74、修理工作面無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對單位罰款3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75、修理材料不充足,或準備不齊就盲目開工,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200元。
 76、擅自拆棚子、拆榴樹,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
 77、修理當頭作業(yè)點附近未做好臨時修理,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78、運輸大巷修理,兩端未按規(guī)定設檔和采取警戒設置,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200元。
 (三)、“一通三防”方面
 79、采掘工作面風量嚴重不足(低于計劃風量50%以上),或無風、微風及不符合規(guī)定擴散風作業(yè),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80、通風系統(tǒng)調(diào)整無措施或有措施未嚴格執(zhí)行,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81、巷道貫通后通風系統(tǒng)未及時調(diào)整,巷道貫通無安全措施,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82、盲巷內(nèi)開盲巷(特殊情況除外),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83、瓦斯檢查員空班漏檢、假檢、少檢瓦斯檢查次數(shù),不按規(guī)定排放瓦斯,對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84、瓦斯檢查員未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對責任人罰款50元。
 85、瓦斯檢查員發(fā)現(xiàn)隱患當班不及時處理,也不及時向區(qū)礦匯報,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86、瓦斯檢查員進入盲巷不按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檢查瓦斯,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87、瓦斯檢查員未認真及時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檢查牌板不及時匯報,對責任人罰款50元。
 88、瓦斯檢查員未按計劃安排路線檢查瓦斯,對責任人罰款50元。
 89、瓦斯檢查員未帶膠皮管或未使用膠皮管檢查瓦斯,對責任人罰款50元。
 90、瓦斯超限作業(yè),,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91、瓦斯處于臨界狀態(tài)不及時處理,對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92、瓦斯積聚超過24小時未及時封閉,對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93、瓦斯超限未按事故及時組織分析,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94、排放瓦斯無措施,對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95、排放瓦斯有措施未嚴格執(zhí)行,一風吹或未使用“T”型風筒排放瓦斯,對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96、局扇安裝不合理,對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97、局扇吸循環(huán)風,對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98、局扇未按規(guī)定實行“三專兩閉鎖”,對責任人罰款100~200元,對甩開閉鎖責任人罰款200元。
   99、擅自停開風機,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00、掘進工作面風筒出口距齊頭距離超過規(guī)定,停風機未撤人,未設欄桿,或攔桿不嚴,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01、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及無計劃停電停風不進行分析,對責任人罰款00~200元。
   102、在突出煤層作業(yè)未編制防突設計安全措施,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03、在突出煤層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四位一體”措施,對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104、預測孔或效檢孔不符合規(guī)定繼續(xù)作業(yè),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05、虛報、謊報探放鉆孔孔數(shù)和深度,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06、未裝壓風自救系統(tǒng)或系統(tǒng)不完善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07、突出煤層掘進工作面未裝防突反向風門或風門不合格,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08、石門揭煤未編制安全措施,對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109、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超過規(guī)定而不采取瓦斯抽放的,對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110、損壞通風設施,或不及時修復,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11、損壞通風設備及儀器儀表,對隊罰款1000元,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12、擅自拆欄桿、密閉,對責任人罰款500元。
 113、打開風門不關或?qū)蓮堬L門同時敞開,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14、風筒吊掛質(zhì)量不符合規(guī)定,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15、主要風門未安裝聯(lián)動閉鎖或不合格,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16、管線、電纜直接從風門框中間穿過,造成風門無法關閉,對責任人50~100元。
 117、采掘工作面探頭數(shù)量未按規(guī)定安裝或安裝探頭不及時,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18、瓦斯探頭位置不當,對責任人罰款50元。
 119、瓦斯探頭失靈,未及時按規(guī)定調(diào)校,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20、甩開瓦斯監(jiān)控儀作業(yè),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21、掘進工作面中的瓦斯傳感器人為放入風筒的新鮮風流中,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22、瓦斯監(jiān)控室應對監(jiān)控到的現(xiàn)場瓦斯超限情況及時向礦有關領導報告,礦上要對瓦斯超限情況進行分析,及時處理,并有記錄可查,無分析處理結果,對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23、采煤工作面結束后未按規(guī)定及時封閉,對有關責任人罰款200元。
 124、采掘工作面未安裝防塵設施或未正常使用,對單位罰款5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25、井下打干風鉆,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26、井下巷道煤塵堆積超過規(guī)定不及時沖洗,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四)、機電、運輸方面
 127、絞車停車時不按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剎車,提升絞車不按信號規(guī)定方向開車,提升絞車制動系統(tǒng)失靈開車,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28、提升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斷絲,磨損(直徑減?。冃?,銹蝕等超過規(guī)定不及時更換,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29、提升設備聲光信號系統(tǒng)不符合要求,無閉鎖或發(fā)出的信號不清晰,導致信號難以區(qū)分,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30、高、低壓電氣設備檢修不做好停電措施、不掛警示牌,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31、井下甩開電氣保護裝置(漏電、短路、過流保護)運行,對責任單位罰款200-5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32、井下出現(xiàn)電氣失爆,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33、檢修后的電氣設備入井前未作防爆性能檢查,防爆性能檢查不合格下井使用,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34、井下帶電搬遷電氣設備、電纜,采掘工作面電氣設備檢修不對前一級開關停電,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35、井下電氣設備保護接地不齊全,接地線(極)或接地電阻不合格,局部接地極和主接地極未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36、通訊電纜、瓦斯遙測電纜的連接未使用接線盒或接線盒不合格,對責任人罰款50元。
 137、井下電氣設備安裝未辦理用電審批,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38、井下電氣設備倒裝,對責任單位罰款200-5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39、井下電氣開關、電纜等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與使用地點的防爆要求不相符合,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40、信號、通訊、照明、瓦斯遙測電纜共用同一根電纜,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41、井下檢漏繼電器不按規(guī)定進行漏電試驗,檢漏繼電器不上鎖,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42、電纜、管線吊掛不合格,電纜埋壓不處理,對責任人罰款50元。
 143、煤礦使用的機電設備、鋼絲繩等不按規(guī)定進行日常檢修,檢修無記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44、電機車停車后司機未剎好車,未取下行車把子擅自離開,對司機罰款100元。
 145、電機車的燈、閘、警鈴、撒沙裝置、連接裝置等不齊全、不完好,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46、電機車、礦車跳道后打道不按規(guī)定措施,強行用電車(絞車)強拉硬拽,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47、井下電煤鉆綜保開關每班不按規(guī)定進行漏電試跳,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48、扒碴機安全攔桿、操作把子不齊全、不符合要求,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49、井下拆卸、敲打、撞擊礦燈,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50、井下電氧焊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安全措施不齊全不到位,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51、溜子頭尾無壓頂,壓頂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溜子道無擋煤板,對責任單位罰款100-5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52、溜子對輪及接合器聯(lián)接使用不合格的連接銷子,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53、絞車道無“一坡三擋”或“一坡三擋”不齊全,不合格,主要絞車道無常閉式防跑車裝置,對責任單位罰款200-5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54、絞車道下部車場無人發(fā)信號開車,司機擅自開車,對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55、煤車或料車裝料超高、超寬、超重,運送材料及運輸爆炸危險物品不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56、絞車道提升違反“行車不行人”規(guī)定,開車時行人或行人時開車,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57、絞車道提升絞車不帶電放飛車,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58、違反規(guī)定用溜子、皮帶、絞車道煤車等設施運送人員、材料、設備,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59、井下主要運輸巷道、車場、人行道、機電設備硐室等地點無照明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照明燈具,對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60、井下使用非阻燃電纜、非阻燃皮帶,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61、井上、下防雷電裝置未按規(guī)定設置,不齊全或不完好,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62、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帶電體及機械外露的轉(zhuǎn)動和傳動部分未加裝保護罩或保護遮攔等防護設施,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63、井下皮帶運輸機未使用綜合保護裝置或綜合保護裝置失靈,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64、絞車道上下車場無信號硐室或信號硐室堵塞,信號工未進入信號硐室發(fā)信號,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65、絞車道少地滾,地滾被埋壓,地滾不起作用,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66、小絞車無壓頂或壓頂不牢固,無護繩板,對責任單位200-5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67、井下電氣設備大件未上架,小件未上板,對責任人罰款50元。
 168、絞車道提升使用有嚴重缺陷的煤車,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69、溜子、皮帶無人操作,或用其它物件頂住按鈕運行,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70、井下用燈泡取暖,對責任人罰款50元。
 171、煤礦機電設備完好率達不到要求,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72、礦井安全監(jiān)控裝置未按有關規(guī)定檢查、檢修,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73、礦井安全監(jiān)控裝置出現(xiàn)故障后,未及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處理好,對責任人罰款50~100元。
 174、礦井安全監(jiān)控裝置應裝而未裝或安裝位置不合理,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五)、 地測、防治水方面
 175、 未執(zhí)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不進行探、放水盲目進行采掘,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76、無探、放水措施進行施工,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77、探放水超前距離、探水鉆孔個數(shù)、方位不符合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元。
 178、未進行水情、水害預報,或預報不及時,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79、發(fā)現(xiàn)突水征兆,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180、 未按規(guī)定及時清理水倉,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181、 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各種地質(zhì)說明書,地質(zhì)說明書無水害資料分析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182、 未及時下達探、放水通知單,或未在圖紙、現(xiàn)場準確標明探放水“三線”,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六)、 爆破管理
 183、 未按規(guī)定運送雷管、炸藥,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次。
    184、 庫管員未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85、 亂丟、亂放、私自銷毀、埋藏火藥,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186、 盜竊、轉(zhuǎn)賣火藥的責任者,罰款10000元,情節(jié)較重者給予行政處罰或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187火藥領、退、消耗簽證制度執(zhí)行不到位,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次。
 188、 炸藥、雷管未按規(guī)定分開入箱加鎖,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200元。
    189、未按規(guī)定做引藥,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90、 未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對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91、 放炮未按規(guī)定使用炮泥,炮眼深度不符合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92、 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放炮警界“三保險”制度(警戒人、警戒繩、警戒旗),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193、 放炮員放炮前不按規(guī)定發(fā)出放炮警號,對責任人罰款50-100元。
    194、 放炮距離不符合規(guī)定,對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95、 不按規(guī)定一次打眼一次裝藥起爆,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200元。
    196、 放炮未執(zhí)行“三人連鎖”放炮制,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97、 采取裸露爆破或放糊炮的,對單位罰款1000元/次,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元/次。 
    198、 放炮員不隨身攜帶放炮器鑰匙或轉(zhuǎn)讓他人的,放炮器與鑰匙未分離,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99、 不使用專用放炮母線,放炮前、后,兩端不扭結短路,對責任人罰款50-100元/次。
    200、 放炮母線吊掛不符合規(guī)定,對責任人罰款50-100元/處。
    201、 放炮地點20m范圍內(nèi)瓦斯超過規(guī)定,或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時,而強行放炮,對單位罰款10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1000元。
    202、 在突出煤層中未到指定地點放炮,回風側未撤人,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203、 當班未爆破完畢或留有殘爆時,未在現(xiàn)場交接班,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204、 不按規(guī)定違章處理瞎炮、殘爆,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元/次。
    205、 突出煤層石門揭煤不按規(guī)定放炮,對單位罰款20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206、 放炮后未經(jīng)放炮員檢查準許,擅自進入工作面,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207、 突出煤層中利用防突鉆孔做炮眼裝藥,對單位罰款1000元/處,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元/處。
 208 、放炮前防突鉆孔不按規(guī)定封泥,對單位罰款1000元/處,對相關責任人100元/處。
    209、未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使用煤礦許用炸藥、雷管,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210、本實施細則(試行)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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