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測量科工作程序
地質測量科工作程序
一、地質工作程序
1、資料提交 →有關部門提出委托書→總工程師簽字→地測科接受→收集、分析材料→提出三書、剖面→科長審提→總工程師簽字→提交有關部門→對比總結。
2、地質問題處理→發(fā)現(xiàn)問題→現(xiàn)場收集資料→提出方案→領導匯報。
3、資料收集→整理→上圖、上賬。
二、測量工作程序
接受任務→審核圖紙→引入起算數(shù)據(jù)→中腰線及導線標定、延伸→計算成果→上圖→交換圖→提交有關部門→貫通測量→現(xiàn)場標定貫通中腰線→向有關部門下發(fā)貫通通知書→巷道貫通→中型→貫通技術總結→貫通臺帳→成果臺帳→資料整理入檔。
三、防治水工作程序
分析資料→編制探放水設計、措施→礦總工審批→報局審批→組織實施→現(xiàn)場驗收→合格→不合格→區(qū)隊整改再驗收→探水→分析提出恢復掘進通知書→會審→掘進隊進巷→再次驗收→水情消除→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