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煤質科書記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煤質科書記負責抓好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督促檢查各項指標完成情況,不斷提高煤炭質量。
第三條 煤質科書記管切實履行好9項安全工作職責。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企業(yè)內部規(guī)章制度在本科的貫徹執(zhí)行。
2、參與組織制定并實施本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3、建立本科安全管理網絡,配備合格的安全人員,充分發(fā)揮安全人員的作用。
4、抓好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督促檢查各項指標完成情況,不斷提高煤炭質量。
5、抓好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時掌握科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懈怠、不滿等消極情緒,通過談心等方式削除其不良情緒,確保員工安全。
6、做好管理人員信訪、維穩(wěn)、現場巡查工作。
7、認真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做好煤質科的黨群工作。
8、配合行政組織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煤質設備、消防設施等處于完好狀態(tài),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9、經常深入現場研究,及時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發(fā)現、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典型經驗。
第四條 煤質科書記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煤質科書記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煤質科書記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zhí)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