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組組長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煤礦)
一、責任范圍
2.負責對全礦設備的動態(tài)跟蹤,確保帳、卡、物以及圖牌版與現(xiàn)場的一致。
3.督促指導設備的各種資料整理建檔。
4.負責編制礦井年度設備租賃更新和改造計劃,設備年度、月度計劃,以及設備委托修理計劃等。
5.負責設備驗收入庫,編號進賬,供應報廢等工作,做好新工作面設備的配置驗收和設備清查,督促設備出井工作。
二、考核標準
1.對現(xiàn)場設備監(jiān)管不到位,罰款100元。
2.到礦設備驗收、資料收集不到位,罰款100元。
3.未完成礦領導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及突發(fā)性工作,罰款100元。
4.未完成特種設備管理檢驗測試,罰款100元。
5.未完成機電生產(chǎn)所需緊急設備的審批以及跟進、催辦,罰款100元。
6.未按要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