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銷站推煤機修理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推煤機修理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推煤機修理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推煤機修理工,全面負責修理推煤機的安全工作。
第三條推煤機修理工切實履行好9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每班開工前對本崗位進行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確認安全后方可開工。
三、施工前,對本崗位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發(fā)現有害因素,要及時向班組長進行風險告知。
四、對本崗位存在的安全風險,嚴格按管控措施進行管控。
五、對本崗位存在的隱患進行排查,發(fā)現隱患及時匯報并處理。
六、堅守崗位,杜絕“三違”,負責屬于本站使用的所有推煤機的日常維護、修理和定檢工作。
七、細心聽取推煤司機使用過程中反饋的信息,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把事故排除在未發(fā)生之前。
八、準確判斷故障,細心分析故障原因,重大故障要及時匯報站值班領導。
第四條推煤機修理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推煤機修理工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推煤機修理工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zhí)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