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部干部管理科科員安全生產與職業(yè)病危害防治責任制考核標準
序號 | 安全生產責任 | 職責范圍 | 考核標準 | 分數(shù) | 考核辦法 |
1 | 負責編制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guī)章制度。 | 公司所屬各單位 |
根據(jù)國家政策及時編制、修定個人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及時編制、修定安全生產責任,扣5分; | 15 | 查相關資料。 |
2 | 依照國家和河南能源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管理需要,根據(jù)公司黨委決定對安全管理方面的公司中層干部進行任免、調整,保證必要的干部配備; | 安全管理方面的公司中層干部任免、調整不及時,安全管理方面人員配備不到位,扣5分。 | 30 | 查任職文件。 | |
3 | 按程序對基層單位安全管理方面的干部任免、調整進行備案審核,督促各單位配備必要的安全管理干部。 | 基層單位安全管理方面的干部任免、調整備案審核不及時,生產礦井未按要求配備必要的安全管理干部,扣5分。 | 20 | 查審批備案材料 | |
4 | 對不適應安全管理崗位的干部和因安全事故被追責的干部,按照公司黨委決定及時進行調整。 | 對不適應安全管理崗位的干部和因安全事故被追責的干部,未按照公司黨委決定及時進行調整,扣5分。 | 20 | 查調整文件。 | |
5 | 履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 1.分管包保下礦返回后要及時將隱患卡或指導服務卡交安康部,少交的扣2分/次; 2.特殊時期,根據(jù)領導安排到所包保礦井進行駐礦安全督導,少一天的扣1分。 3.未按要求落實公司安全會議安排的,扣1分/次。 |
15 | 查閱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