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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三礦“3·8” 頂板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2-06-29 17:03 來源:煤礦安全網 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 措施 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規(guī)定,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安委辦〔2021〕4號)《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關于印發(fā)加強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礦安〔2021〕166號)等有關規(guī)定,由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甘肅局組織有關部門成立了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三礦“3·8”頂板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工作組(以下簡稱評估工作組),對事故責任追究、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

  一、事故概況

  2021年3月8日12時50分,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三礦(以下簡稱三礦)五一風井井口以下571米處發(fā)生頂板事故,死亡1人,受傷1人,直接經濟損失91.75萬元。事故發(fā)生后,由原甘肅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蘭州監(jiān)察分局會同蘭州市應急管理局、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區(qū)總工會等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并邀請?zhí)m州市紀委監(jiān)委派員參加。事故調查報告批復決定:對事故責任單位及18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行政處罰,總計罰款862,545.00元,并提出6個方面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評估工作組織及評估工作過程

  2022年4月20日,由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甘肅局牽頭,會同蘭州市應急管理局、蘭州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組成評估工作組。評估工作組對照事故批復決定和事故調查報告,采取了聽取匯報、座談詢問、查閱文件圖紙資料、現場核查等方式,對該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效果進行評估,并經過充分分析討論,形成了一致評估意見。

  三、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事故發(fā)生后,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及三礦按照《蘭州監(jiān)察分局關于轉發(fā)<甘肅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關于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三礦“3·8”頂板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批復>的通知》(甘煤監(jiān)蘭局〔2021〕14號)要求,落實了對有關責任人員、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

  按照批復文件,由原甘肅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蘭州監(jiān)察分局下發(fā)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三礦罰款640,000.00元,對三礦、甘肅科貝德煤與煤層氣開發(fā)技術有限公司有關責任人員罰款共計222,545.00元,罰款均已按期繳納;按照批復文件,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下發(fā)了《關于認真落實甘肅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對三礦“3·8”事故處理批復及集團公司對事故處理的決定》,對三礦1名安檢員調離崗位,對甘肅科貝德煤與煤層氣開發(fā)技術有限公司4名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原單位,并依據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對三礦5名人員、甘肅科貝德煤與煤層氣開發(fā)技術有限公司7名人員加大了責任追究力度。經評估工作組核查,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已落實到位。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及三礦按照《蘭州監(jiān)察分局關于轉發(fā)<甘肅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關于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三礦“3·8”頂板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批復>的通知》(甘煤監(jiān)蘭局〔2021〕14號)要求,對照批準的事故調查報告,落實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方面。

  事故發(fā)生后,三礦制定了停產整頓工作方案,對現場管理、現場履職等工作提出要求,著力整頓現場管理混亂、跟(帶)班管理制度不落實、現場監(jiān)管責任不到位、違章行為和不作為等問題。根據五一風井維修工程施工需求,對五一風井維修方案進行了調整,制定了五一風井維修工程復工復產方案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重新繪制了五一風井維修施工圖,并對相關職工進行了培訓考試。

  (二)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方面。

  針對發(fā)包工程項目,三礦對外委施工單位的資質、人員進行了全面核查,對不符合要求的甘肅科貝德煤與煤層氣開發(fā)技術有限公司清退出礦,對學歷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員予以清退,依法規(guī)范用工形式。五一風井維修后期工程由礦方自行施工,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竣工驗收,現已投入使用。

  (三)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方面。

  督促各隊認真開展自主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了停產整頓期間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重點對職工所在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業(yè)務知識、崗位技能、應急自救互救能力、2020年全國煤礦事故十大典型案例進行了系統培訓。日常工作中,通過班前會、每周安全學習日講解及工作現場提問的方法,反復對職工進行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灌輸,達到提高素質、規(guī)范操作的目的。由礦領導、副總工程師不定期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分系統分專業(yè)進行強化培訓,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業(yè)務水平。

  (四)嚴格遵守事故上報程序方面。

  三礦規(guī)范了事故上報程序,開展了相關負責人上講臺送教上門活動,從事故匯報制度、匯報流程和應急處置程序對調度員進行系統培訓,要求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規(guī)定,在事故發(fā)生后1小時內上報至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

  (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方面。

  事故發(fā)生后,三礦對五一風井立即開展了隱患排查工作,共查出問題63條,并全部整改完成;組織業(yè)務部室對照設計圖紙對五一風井維修工程已施工的巷道進行安全質量排查,共查出問題8條;截至五一風井維修工程復工復產前,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組織專項檢查2次,共查出問題43條,并全部整改銷號。

  (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方面。

  為吸取事故教訓,三礦分十個專業(yè)組,開展了覆蓋井上下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并將頂板管理、巷道支護參數、巷道頂板離層、“十字布點”及錨桿受力監(jiān)測、巷道變形分析及相關資料作為檢查的重點,共查出問題69條,并全部整改完成;按照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排查的通知》要求,在自查自改的基礎上進行了第二次安全生產大排查,共查出問題131條,并全部整改完成;對《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guī)定》(國務院令第446號)中禁止的對外發(fā)包工程進行了自查自改。

  五、綜合評估意見

  經評估工作組綜合分析、討論研究認定,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三礦“3·8”頂板事故責任追究已到位、事故處罰已落實,對事故調查報告中有關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各項要求已基本落實,這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還需進一步持續(xù)推進和加強。

  六、相關工作建議

  三礦需進一步規(guī)范事故上報程序,履行依法依規(guī)報告事故信息的法定義務,及時、準確、如實地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信息,堅決杜絕遲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情況發(fā)生。

  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三礦“3·8”

  頂板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工作組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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