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集礦培訓教育經費使用工作相關單位(責任人)工作職責、工作標準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4-10 22:16
來源:煤礦安全網
車集礦培訓教育經費使用工作相關單位(責任人)工作職責、工作標準
1.培訓科
1.1工作職責
1.1.1負責完成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計劃的編制、報領導批準后實施。
1.1.2負責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進行發(fā)放。
1.1.3負責完成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使用的其他工作。
1.2、工作標準
1.2.1每季度第一個工作周完成職工教育經費發(fā)放明細,。
1.2.2造好表第三天要報送分管領導審批。
1.2.3分管領導審核后第二天要報送礦長審批。
1.2.4礦長審批后第二天要報送財務科核辦。
1.2.5到財務科領取后四天時間完成發(fā)放工作并把表返還財務科
1.2.5以上文字資料要求用A4紙打印,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字跡清楚,簽字工整,標注日期并加蓋公章。
2、財務科
2.1 工作職責
2.1.1負責支付職工教育。
2.2 工作標準
2.2.1 根據工作需要按時支付領導審批的職工教育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