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中的匯算清繳有時間限制嗎?
作者:煤礦安全網(wǎng)
2019-01-03 08:58
來源:煤礦安全網(wǎng)
[專業(yè)解答]
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8修正)》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nèi)辦理匯算清繳。修正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將辦理匯算清繳的時間限制在次年三月份至六月份。